苏夏这番话说完,众人一阵沉默。
毫无疑问,只要是此地战乱一被平定,苏夏苦心经营的平海军和澄海军就会被朝廷拱手让给他人,不再复返。
这是北宋用来统治武将的办法!
可以说,兵力轮换制度和将领轮换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解决了地方武装实力过大,尾大不掉难以制衡的局面。
但对苏夏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苏夏现在面对的有三个问题,一个是宋军(暂时还没有反目)、一个是辽军(将来会是金军,但成为敌人还是较远),至于东瀛国的海寇(当下的敌人),这伙海寇是否具备对手资格都是个疑问。
以苏夏平海、澄海两军的实力,只要想剿灭海寇,不出半个月即可全歼!
东瀛国海寇头目山本五十七好像也知道了苏夏的部队在平海、澄海两地,已经很少冒犯,仿佛消失了一样。
至于宋军和辽军现在的战斗力,毫无疑问,在宋太祖时期,宋军肯定是要强于辽军的,辽即便是辽军中南院大王统领的六院军也不是宋军的对手。
比如,宋辽第一次大战的石岭关战役,“云州观察使”郭进仅率几千人进攻。
此战辽军五将战死,总帅耶律沙的儿子战死。
但时过境迁,宋军战力已经不是百年前能比的。
所以苏夏将来有两个打算!待到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即便宋辽联合出战自己,也全然不惧!
对付辽国,苏夏打算是从沙门岛往北的地方登陆,也就是占领哈斯罕关。
(注:哈斯罕关,辽代契丹人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一代建设了著名的镇东关长城,并设立哈斯罕关,为的是阻止女真人南下与宋代联系。强制将女真人迁到熊岳至金州一带,辽为绝女真和宋的交往之路,于辽圣宗统和九年(991)在金州地峡修筑关墙,派驻3000兵员防守。
换种说法的,这算是北伐!
不过,苏夏还是要先占领登州、青州两地,在这两地站稳了脚跟才有办法逐鹿中原!
想当年,宋太祖赵匡胤凭借一万穿着钢甲、带着钢刀、木盾和破甲锥的禁军部队,稳打稳扎,就可以横扫全天下了!琇書網
自己上可北伐灭辽,中可直袭汴京!下可横扫一切南方之敌!
苏夏已经拥有了最强大的水军实力,“超勇号”这样的战舰(第七十四章)就接连打造了三艘!
可以说,在海战方面,苏夏的水军肯定无人能敌,平海军第一作战总队第一、第二作战支队可以横扫整个辽、宋的水军!
但水师不和陆地大股敌军直接作战,因为炮的射程没那么远,水面舰艇轰击陆地目标其实也很难打准,想要征服宋、辽,必须要登陆作战。
在建设强大水军的基础上,建设强大陆军是发展的第一要务。
苏夏、熊辉等在这边积极做未来的规划。
阳谷县清风山上,云天彪在准备给他下绊子了。
自从不受到领导慕容彦达的重视后,又多年提拔不上去,他准备闹出点事情来!
这老小子苏夏的仇恨已经到了极点,特别是西门庆将荷花送给了自己后,一看到荷花,想到自己子孙袋废物了!
每天干看着却毫无办法,对他来说这种心理折磨让他烦躁到了极点。
清风山上,就见一个满脸黄红色胡子的人,不用说,自然是锦毛虎燕顺了。
这人一见云天彪穿着便衣来了,便问:“哟,大哥你怎么来了?我和白面郎君郑天寿正念叨着您呢,没想到您就来了!“
燕顺身边,果然见一个白色面皮的清瘦汉子,面露寒光,嘴角仿佛还挂着一丝血迹,令人不寒而栗。
云天彪训斥道;“你又挖人心肝下酒喝了!”
“这不是就好这么一口嘛!”
郑天寿笑嘻嘻的坐下。
至于两人为什么对云天彪如此客气,原因很简单,就云天彪曾经在一次剿匪过程中放过他俩的性命。
一来二去,这二人就和云天彪熟悉了。
毕竟剿匪结束,如果全一下子彻底剿灭清楚,那怎么展现云天彪的本事呢?
打蛇不打七寸,穷寇勿追!
对云天彪来说,他从来不将这些海寇斩尽杀绝,相反,他倒是和这些土匪们约法三章,双方颇有些“相敬如宾”的意味。
作为武将,只要有匪可剿才受重视,和平时代自己必然不会重用。
因此他故意放过他们,清风山的土匪便认下了云天彪做大哥,云天彪的防区内,清风山的土匪从不劫夺!
双方便达成了一个有意识的合作态度。
只要是碰到云天彪所在的队伍,燕顺和郑天寿就肯定是要先行撤退。
今日这云天彪主动找上门来,脸上仿佛还带着一丝怒火,这让二人不由得大惊失色,忙问;“大哥,怎么了?”
“我有笔大买卖,想和你们一块做,你们敢做吗?”
“有多大?”
“一辈子享不完的荣华富贵!”
燕顺的眼睛都直了;“大哥,你,,,你说的是真的?”
“我说的自然是真的。”
燕顺摸着自己满脸黄色胡须,捋了捋,“大哥,那我们去哪里做这票大的?”
“就干一票大的,你们知道登州卫的如意大酒楼吗?”
这燕顺和郑天寿面面相觑,“如意酒楼没听过!”
“那你们知道苏夏是谁吗?”
“有所耳闻,听说是平海水军和澄海水军的都指挥使!”
云天彪已经是咬牙切齿:“这个人是我的仇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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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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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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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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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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