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停下!”
藩克拉神脸色剧变,大手一摆,连忙阻止了周围的金甲兵!
这根兽牙,让他越看越发感觉熟悉,好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
它带来的神异感觉,让自己仿佛触犯了禁忌一般,隐隐有些心悸。
是在哪里见过它呢……
藩克拉额头渗出了一层汗水,他揉了揉太阳穴,轻声道:“沉月兄弟,方才多有冒犯,我已让兵士先行退下,可否让本王看仔细些……”琇書蛧
为了表达诚意,他自己也向后退了两步。
王沉月皱着眉点了点头,将手中的绳结放低了一些。
藩克拉双手微微发抖,眯起了眼睛,终于看清楚兽牙之上,有着一块红色猴头的印记。
印记很小,却十分醒目。
藩克拉瞪大了眼睛,咖啡色的眼瞳仿佛放出了光芒,结结巴巴道:“这……这,这是鹤神骨哨……你不是王家人,是鹤神的后人?!”
此时此刻,他已经认出了这根兽牙的来历。
在国库之中,便有一根断了半截的兽牙,同样烙印着这个印记!
这两根兽牙,事关一件两千多年前的传说!
这件秘辛,只有王室成员才知晓,就连左德尔都无从得知。
两千年前猴子国还未成立,整个大陆除了华夏,大部分都是游牧部落。
当时,猴土大地最强大的一支部落,名为桑氏。
桑氏族虽然强大无匹,却茹毛饮血,毫无人性可言,为了扩张和掠夺,他们四处征讨杀伐,老弱妇孺一概不放过。
如此血腥的横扫,导致瘟疫四散,横尸遍野,整个路面都是白森森的骨头。
于是,一个又一个弱小的部落,在这种绝望中凝结,走向了抗争桑氏族的道路。
就在局面刚要回转的时候,桑氏族终于露出了最恐怖的一面。
他们以一千人的血为代价,发动巫术,请出了一头旷世凶兽。
霎时杀星坠地,一个个刚团结起来的小部族顿时兵败如山倒,遭遇了鲜血般的屠戮。
不仅如此,瘟疫就如同影子一样,笼罩在了他们的每一个帐篷上。
那是桑氏族发动总攻的一天,凶兽咆哮,数万嗜血猛夫将几个弱小的部族团团包围。
死亡,即将到来。
小部落们的人们,多么希望有神明能救救他们,可圣火熄了又熄,依旧不曾有明神降至。
绝望……
无边的绝望。
可是,哪怕眼含热泪,这些战士们却依旧选择死战不退。
身后就是老弱,就是亲友和长辈,怎么退!
眼看着桑氏族大军压境,最后一堆圣火也即将熄灭的瞬间。
一个道袍青年,踏着一只白鹤,从天而降。
局势,瞬间逆转!
青年孤身一人与凶兽作战,还以自身重伤为代价,将凶兽赶进了大荒,所有的桑氏也被驱逐出了猴土大地。
不仅如此,他还带着伤,治好了所有人的疾患。
对于所有部族的人而言,这名青年,就是他们的神明!
怪异的是,无论他们献出再多财宝和美女,青年都一概不收,还说什么“心若有敬畏,处处有神明。”
为了防止凶兽和桑氏族卷土重来,也为了让更多人有自保能力,青年言传身教,守护了他们三年。
期间,所有部族彻底融为了一体,建立了猴子国。
国王加冕的当天,正是青年离去的日子。
那一天,举国欢送。
为了表达对青年的感激,猴子国上下今后皆尊其为鹤神,并以鹤神为最高神祗。
不仅如此,猴子国还赠了青年一根兽牙骨哨作为临别之礼,有那根骨哨在,猴国全国之民见青年后人如见鹤神,不论王公贵族,皆需跪拜,不得抗逆。
由于猴子国只有那么一根骨哨,第一代国王花费巨资请了当世巨匠到来,根据鹤神带走的骨哨的草图,重新打造了一根赝品,存在国库之中。
所有猴子国王室后代,从记事起,必须来到国库一趟记住这根兽牙的模样,免得冲撞了鹤神后裔。
藩克拉王子从小自是鹤神的忠实信徒,虽然他知道,千年过去了,历史虚虚实实,鹤神只不过是一个传说罢了。
可鹤神带来的热血信仰,以及他给整个王氏带来的启蒙思想,都是无法磨灭的。
因为信仰鹤神,他爱民,爱苍生。
所以才以一己之力支撑着猴子国王氏的清朗,始终未曾和左德尔同流合污。
可即便如此,他依旧不相信鹤神真实存在过,只是一个民间传说而已。
所以,他第一次去国库的时候,虽然对传说中的鹤神骨哨憧憬万分,却也并未记其记得多认真。
身为王子,他见惯了朝廷的黑暗面,过早的成熟已经提前告诉了他——所有的故事都是编出来的。
可今日……他居然见到了另一根鹤神骨哨?
藩克拉身子颤抖了起来,眼眶通红。
王沉月设想过王子可能会平息怒火,却没想到直接就把人弄哭了,当时就给吓懵了。
他忍不住低下头再看了一眼陆先生给的骨哨,咽了一口吐沫,颤声道:“王子大人,您这是……?”
“噗通!”
藩克拉直接给沉月跪了下来,激动无比,忏悔道:“尊贵的鹤神后人,小王方才瞎了眼,竟险些冲撞了您,仅仅因一枚王玺便丢尽了王族脸面,违背了鹤神的信仰!还请您降罪,否则小王夙夜难寐!”
“鹤,鹤神……后人!”
王沉月彻底被吓住了。
虽然他爹王中天信佛,但是他对猴子国的其他教会十分了解。
鹤神,他简直不能再了解了!
因为,人人都知道。
这可是整个猴子国第一神,传承了两千多年!
鹤神后人的影响力,可比区区一枚王玺强多了,那是真正的信仰,足以让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人朝拜的!
难怪陆先生如此强大,如此神秘,原来是鹤神的后裔!
王沉月整个都呆滞了,一动不动。
藩克拉哪里知道拜错了人,仍旧叩头不止,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就这样,整个房间里只剩下了藩克拉王子的叩头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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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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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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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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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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