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在山村支教那些年>第一百一十一章 内丹
  回家之后,爸妈还没回来,走到客厅才看到冰箱门上帖了个便签:安安,爸妈去你奶奶家吃完饭,今晚不回来了,照顾好飞飞,钦此。

  一看就是我爸的手笔,他老人家在家里贴留言条什么的,不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头,就是“钦此”结尾,可尿性了。

  我坏笑着看着飞飞,走上前一下将她按住了墙上,托起她的下巴说:“小娘子,今晚让朕来宠幸你吧。”

  其实啊,我也就是酒壮怂人胆,借着酒劲才敢这么放肆,万一惹得飞飞生气了,回头也好推脱。

  谁知道飞飞既不躲也不避,甚至没有半点儿生气的意思,只是双手抵在我的胸口,低着头说:“喂,你喝多了,别闹,洗洗睡吧。”

  我哪里管那么多,一伸手把她拦腰抱起,死皮赖脸地说:“那好,一起洗。”

  飞飞哎呀一声给我抱了起来,照着胸口狠狠给了我一拳,娇羞地说:“放我下来呀,你个大色狼!”

  我这会儿脑袋已经真的开始昏昏沉沉了,飞飞的分量又实在不轻,一米七的大个儿,体重一百一,我抱着走了两步,忽然就酒劲上涌,脚下一软,差点没摔着。

  我脑子还有点儿残存的清醒,连忙把飞飞放到地上,接着就感到一阵阵的头晕目眩,四肢乏力。他娘的,李大卫这个坑货,要的啥酒啊,后劲儿怎么这么大!

  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也来不及有多余的想法了,“扑通”一声就躺在了地上。

  接下来的事,我就再也不知道了。

  当我再次猛然睁眼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我双眼瞪着天花板,意识渐渐回复过来,才发现这是我自己的房间。

  可是伸手在被子里一摸,却发现自己光溜溜的,一丝不挂!

  我正奇怪呢,却问道枕头边一缕醉人的清香,正袅袅传来,连忙转头看去,只见我床上的另一侧,正有一团乌黑的发丝从被窝里散出来。

  我心中顿时又惊又喜,飞飞昨晚就睡在我旁边?

  于是情不自禁地挪了过去,捻起几茎发丝在鼻尖轻轻一嗅,居然是我家洗发水的味道。

  这时飞飞也许是被我吵醒了,身子扭动了两下,转身就钻进了我的怀里,口齿不清地说:“哥,你怎么这么早就醒了?”

  我的手很不老实地解开她的睡衣,一把搂住那光如绸缎的细腰,缓缓向上攀去。

  谁知刚刚摸到两根肋骨,我的禄山之爪就被飞飞抓住了,我低头一看,正好与她四目相对,飞飞一双清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忽然缓缓松开了我的手,紧张地闭上眼,睫毛微微颤抖着,似乎已经默许了我的侵犯……

  我的双手很自然地攀上了那两座高峰,顿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妙感觉,不禁心跳如雷,正要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却听她低声说道:“只能这里!”

  我一下愣住了,可是飞飞的声音之中自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威严,我只好按捺住满身的热火,将她轻轻搂进怀里,两具几乎赤裸的身躯紧紧地贴着,随着呼吸的起伏,互相之间缓慢地摩擦,难以言喻的兴奋之感充斥着我的心灵——好家伙,我段安丰终于可以搂着女朋友睡觉了!

  七点整,我被飞飞逼着从床上起来,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温存不到半个小时的温柔乡,洗漱之后,按照李大小姐的指示,我和她一起换上运动装,出门绕着小区跑步。

  我们所住的是一片老小区,里面所住的,大多都是当年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所以小区格局很宽敞,绿化率很高,也很安静。

  其实我本来就有跑步的习惯,不过自从去了丰北之后,身体利索的时间不多,系统的锻炼早就中断了。

  这次飞飞给我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运动计划,除了清晨跑步之外,就是每天坚持练白东来教我的站桩,四个小时风雨无阻。

  没办法,谁叫人家是我老板兼女朋友呢,所以我只能照办执行。

  小区一圈跑下来,大约有两公里,我提议快走十分钟缓缓劲儿。

  这时候天气还是很冷的,由于大量吸入冷空气,鼻头已经没有多少知觉了。于是两个人哈着两团白气,就在小区里并肩快步走着,也不知怎么的,快步走着走着,就变成了散步,两人并肩也变成了手拉着手。

  这时我想起前面有个早餐铺子,是我上学时常常买早饭的地方,于是拉着飞飞说:“走吧,请你吃顿早饭,前面有家豆腐脑不错。”

  说起了吃的,我忽然想到昨天陈冠群转交给我一个红布包,说是里面有孟婆送我的东西,让我回家直接吃。

  咳,我昨晚光顾着醉酒和调戏女朋友了,根本就没想起来这件事。

  “对了,我怎么光屁股睡觉,是不是你帮我脱的?”

  我把飞飞的手捧在掌心搓了搓,笑着问道。

  飞飞白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你还有脸问,昨天发疯发到一般,就跟个死猪一样躺地上了。我帮你脱衣服洗澡,又把你扶到床上,本来想自己睡沙发的,又怕你喝醉了难受,所以在你房间跟你一起睡的,便宜你了。”

  我又感动又欢喜,正要伸手把她搂在怀里,却被飞飞推开了。

  只见她红着脸,眼睛紧张地看着前方。

  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我爸妈一人拎着一袋豆腐脑,在那看着我们俩,捂着嘴偷笑呢。

  好吧……

  我们四人回到家,爸妈就急急忙忙出门上班了。

  我从口袋里找到孟婆送我的东西,打开红布一看,果然是一颗小拇指大小的珠子,乳白色,表面似乎有曾水流,正在缓缓流动着,可是手一碰,就是坚固而温润的质地,根本没有什么水流。

  这东西不知道干什么用的,就是不像吃的。要说它是丹药吧,太硬了;说它是放在嘴里慢慢唆,像糖果那样的,我舔了舔,既不填,又不化。

  这倒奇怪了,就算是吃的,可怎么吃啊?

  我将它捏在手指上把玩了半天,阳光和灯光都照过了,倒是真能透过一点儿光晕,而且光线一打,这小球表面的水色更加活灵活现,仿佛真的蕴藏着无穷的清泉一般。

  瞧那质地,倒像是某种从未见过的玉一般。

  飞飞托着腮帮,一直在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我,半晌才问道:“你怎么还不吃?”

  我咽了口唾沫,心里打鼓,嘴上说道:“你别急,我再研究研究,看看怎么吃合适。”

  飞飞笑着说:“烹炒炸煮焖,你想怎么吃。你就吞下去得了,我想看看吃了孟婆的东西,你会不会立刻就把我忘了。”xiumb.com

  我忍不住唱了起来:“忘不了你的泪,忘不了你的好,忘不了醉人的缠绵,也忘不了你的誓言……”

  飞飞捶了我一下,催促道:“你就贫吧,这么老的歌儿都唱出来了,快吃快吃。”

  于是我一闭眼,捏着鼻子把那小球塞进嘴里,喉咙一咽,咕噜一声,把那小珠子吞了下去,顿时只觉一股忽冷忽热的气流,顺着那小球,一直坠到了我的腹中。

  “怎么样?”飞飞瞪大了眼睛,又紧张又期盼地看着我。

  我砸了咂嘴,仔细回味了一下,奇怪地道:“唉?没啥感觉啊,胃里也空空的,没有感觉到异物,那珠子不知道跑哪去了。”

  “不会直接化了吧?”

  我摇摇头,应该不会,我手里捏了半天,那珠子就跟玻璃球似的,根本就捏不动,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克化。

  我摸了摸肚子,也完全没有任何问题,既没有异物感,也不觉得哪里坠的慌,那珠子可是挺沉的。

  这时我想到一个办法:内照自观。

  于是我让飞飞不要发出声音,自己盘腿坐在沙发上内照自观,身体的脉络和血管,和营卫二气的流转,都清晰可辨。

  可是我眼观鼻鼻观心,在自己身体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那可疑的珠子,心中更加疑惑。

  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一道陌生的气息极快地闪过了我的视线,闪电般游向了我的丹田,我连忙追望而去,却赫然发现自己原本孱弱散漫的元神,居然已经完全没有了踪影,那好似混沌一片的团气,也刹那间凭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颗玉珠般晶莹剔透,犹如实质的丹球。

  那丹球缓缓转动,一边从我的经络之外吸收着空气中存量极少的气,一边缓缓散发出来,浸透我的四肢百骸,再由我的经络反馈回来。

  我心中的震动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因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就是传说中的内丹……

  原来孟婆给我的东西,是能够催化内丹的宝贝!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忽然一伸手,右手食指在左手掌心画了一个五雷术,掌心的皮肉伤居然出现一道道烧焦的痕迹,最后组成了一个霸道的“雷”字。

  看来我猜得不错,我的内丹已经结成了!

  因为必须要结成内丹,才能画出掌心这个雷字,才能施展《昆仑书》中明确要求内丹以上,方可使用。

  可我这么轻松就施成了这个五雷术,看来已经不止是结丹初期了……具体是什么修为,我也半点儿头绪都没有。

  看来这次上茅山,不可能是谈判交涉这么简单,只怕茅山术派的人未必会卖我这个面子,否则孟婆别的不送,偏偏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送我提升修为的灵丹?

  我掏出手机,想要问问陈冠群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号码按到一半,手便不由自主地缩了回来。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已经答应了,又何必多此一问?

  算了,我把手机一丢,躺在沙发上,愣愣地发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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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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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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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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