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北堂千光也不清楚,于是在宋词找自己去治疗白樱的时候,便向宋词提出了这个请求。
宋词说着是答应了,可是做不做,还是宋词说了算。
宋词一开始也没想着要帮助北堂千光,如今来一趟白府,已经算是给北堂千光面子了。
白樱装作不知道的样子,问道:“君上,北堂先生什么人情还需要君上还啊?”
宋词听白樱这样说,顿了顿说道:“啊……这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你别问了,这件事说来你也不清楚,男人之间的事情。”
听宋词这样说,白樱也没有多问了,毕竟就是装一装,也没必要刨根问底。
此时,宋词左右看了看,问道:“马秀娘不是已经回来了吗?”
北堂巧有些诧异的说道:“马秀娘回来了?可是我在白府这么久,没见过马秀娘……”
楚阳想了想,马秀娘这个人一开始也说来奇怪,想方设法的逃跑,如今逃跑了却不回家。
难道是担心会有人把她从白府抓回去不成?
宋词想了想,一下子似乎对白府的灭门案有了一点眉目。
宋词说道:“我们去一趟百越国吧。”
白樱有些诧异的看了看宋词,百越国一向跟南原国不和,如今要是去百越国,那些人岂不是逮着机会就要杀了宋词吗?
白樱摆了摆手,又不能暴露自己直到百越国和南原国之间的矛盾,于是有些难为情的说道:“君上可千万别去!听说百越国的那群小矮子都是一些坏人!”
听白樱这样说,宋词都还没有什么反应,楚阳便有些不开心了。
可是现在自己不能跟白樱装作认识的样子,只能站在一边看着。
宋词问道:“你这是听谁说的?”
白樱丝毫没有想,脱口而出:“太后。”
楚阳有些担心,只怕是现在白樱心里面还有宋词,虽然白樱已经怀上了自己的孩子,但是也不排除会喜欢上宋词。
楚阳看过一条毒鸡汤:每个女孩子都会爱上那个彻夜陪自己聊天的男人。
这倒是让楚阳有些担心。
白樱此时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说道:“君上,我觉得我不是很舒服,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
见白樱这样说,楚阳只能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扶着回去。
白樱刚转过身,朝着楚阳摆了摆手。
楚阳知道,白樱的意思是让自己不要擅自行动。
楚阳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会冒着危险为了宋词办事呢。
谁知,宋词突然转过头,看了看楚阳,说道:“楚尚书,你就提孤去一趟百越国吧。”
听宋词这样说,白樱有些诧异的看着宋词。
楚阳想要拒绝,可是自己没有拒绝的能力。xǐυmь.℃òm
只能灰溜溜的来到百越国,这个地方一看就跟自己格格不入,这里的门都不是楚阳能进的,真的真的太矮了。
来到百越国,这里的居民都跟看怪物一样看着楚阳,楚阳在这个城里办事,那是引得不少人围观。
别说打听马秀娘了,就是随随便便的买个包子,都被人看了好久。
楚阳见这些人基本上都围着自己,直接吼道:“有谁认识马秀娘的!一两银子!”
周围的人一听,立刻举起了手,这些让人的手伸出来,才跟楚阳的身高差不多。
此时,楚阳从口袋里面直接拿出一两银子,随便点了一个举手的人,问道:“你说,现在马秀娘在什么地方?”
那个人说道:“马秀娘被将军带走了!”
说完,楚阳直接将银子扔给了那个人。
其他人一看,纷纷开始拥挤起来,生怕没有自己的份了。
楚阳再一次拿出一辆银子,问道:“将军府在哪儿?”
随便一指,那个人说道:“直走五百米就到了!”
楚阳点了点头,给了那个人一两银子,朝着将军府的地方就去了。
此时,一个人追着楚阳,一指念叨着:“公子,公子看看我,我可知道的多了去了,你知道他们为什么都知道马秀娘这个人吗?你知道为什么马秀娘会被将军带走吗?你知道……”
楚阳看了看旁边那个追着自己走的人,说道:“你可以说说,但是你说完全部,也只有一两银子。”
那个人搓了搓手,很开心的答应道:“好嘞!”
“马秀娘其实一开始不叫马秀娘,叫梅花,是百越国的一个歌女,后来才去了白将军府,变成了马秀娘。”
“后来这马秀娘被将军安排在白府做眼线,一直为百越国提供情报,后来灭了白家。”
“灭了白家之后,马秀娘生了个女儿,叫白春,但是马秀娘自己也不能带着一个孩子,于是就把孩子给送掉了。”
“前一阵子被边塞皇帝给抓了去,现在回来了,说是不敢回白府,怕被边塞皇帝抓回去,也不敢找南原国的国君帮忙,说是因为怕自己的身份被查出来。”
“灭门啊!要是被南原国的国君知道,肯定是死罪了,白将军那是有名的大将军,堂堂大将军府被马秀娘给卖了,就是找死嘛。”
说到这里,楚阳有些好奇的问道:“马秀娘以前是一个歌女?”
那人点了点头,说道:“公子这就不知道了吧,就是因为歌女的身份,所以才被将军给看上了,据说之前还是将军的女人,不过被大老婆给赶出来了。”
楚阳想了想,马秀娘一直没有身份,可能白将军早就知道了,而不是因为马秀娘不愿意。
当然,马秀娘也有可能是真的不愿意,如果成了白将军的女人,之后做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变得更麻烦,要是百越国以为马秀娘叛变了,说不定更麻烦。
此时,那个人指了指前面的大门,说道:“将军府到了,公子要知道啥得赶紧问,这将军府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楚阳直接掏出一两银子递给那个人,说道:“没什么好问的了。”
那个人接过钱,小心翼翼的说道:“将军不是什么好惹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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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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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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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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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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