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记事起,我就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厉家的少爷。
人人说我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幸运儿,说我有让人羡慕的家世,说我聪明,夸我懂事。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么幸运下去。
然而在我七岁那年,我的世界天翻地覆。
我永远记得那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漫天的火光包围了昔日温暖的家,厉家家破人亡,只有我侥幸从大火中逃生。
可这对我来说,简直生不如死!
一夕之间,我几乎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即便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孩子,可因为父亲教育严格,我又早熟,比同龄人懂得多,我也知道,人死不能复生。
厉家几十口人命!
那刻骨铭心的血海深仇!
折磨的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的母亲,温柔优雅,貌美贤淑,我的父亲,才华横溢,英俊挺拔,可为什么?好人不长命,从天堂到地狱,只在一夕之间。
我恨那个罪魁祸首,从那以后,我的心中便只剩下仇恨!我恨不得将那罪魁祸首千刀万剐!
我更发誓,我要让他血债血偿!
在那之后,我被唐阿姨收养。唐阿姨有一个女儿,叫唐嫣儿,我感恩唐阿姨对我的养育之恩,将嫣儿当成我的亲妹妹。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唐嫣儿竟然是我杀父仇人宁志勇的私生女。
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唐阿姨去世了。我和嫣儿又成了孤儿,我答应过唐阿姨,要一辈子照顾嫣儿,保护她平安长大。
那时候,嫣儿只有七岁。
我们住进了孤儿院,可是没多久,宁志勇来了,他来到孤儿院,想要将嫣儿接回家,同时,跟着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掌上明珠,宁曼曦。
这辈子,我都忘不了那一天。
看到宁志勇,我心头的恨意逼着我,几乎让我崩溃,我拼命地隐忍,才没有在当时便选择跟他同归于尽。我知道那时候我只有十四岁,可是宁志勇早已经权势滔天,我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我想,如果当时他认出我来,一定会赶尽杀绝。
他是来带走嫣儿的。
更让我一辈子都摆脱不了的,是那一日出现的宁曼曦。
她和她的父亲宁志勇,一个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一个是我是这辈子最恨的人。
我还记得那一日的孤儿院,下了一些小雨。
所有的孩子都安安静静的,一排黑色的豪车缓缓地停在孤儿院门口,孩子们都很乖,心里都觉得只要自己乖一点,就可以有新的爸爸妈妈将自己带走。
保镖将车门打开,并在一旁撑着伞。
可是从车上下来的却是一个穿着红色蓬蓬裙的小女孩,小女孩海藻般的长发垂在肩头,唇红齿白,明眸皓齿,她的身上干干净净,肌肤比雪还要圣洁,脸上的笑容璀璨又夺目。
几乎是瞬间,孤儿院的孩子们都自卑的低下了头,她和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像是闯入民间的精灵,而我们是摸爬滚打的泥泞中永世不得翻身的卑贱奴仆。
我笔直的站在那里,直到她在保镖的簇拥下,歪着脑袋站在我面前,我垂眸,冷冷淡淡的将她笼罩在视线里,垂在身侧的双手握紧成拳,沉默着不肯开口。
她笑起来脸颊上有一对浅浅的梨涡。
很快,宁志勇和院长交涉完,从院长办公室出来,他走到小女孩面前,蹲下身,温柔慈爱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宝贝,想好了吗?”
“爸爸,你说如果带姐姐回去,就可以送我一个礼物,是不是无论曦曦想要什么,你都不会反对呀?”
“当然。曦曦想好想要什么了吗?”
“爸爸,我想要他,我喜欢他。”她懵懵懂懂指着我,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里,是宝石般熠熠生辉的光和势在必得。
嫣儿站在一旁,咬住了唇,紧紧地牵着我的手,紧张的揪住了我穿在身上洗的发白的衬衫。
宁家大小姐宁曼曦看上了我,而当年的我,没有丝毫的反抗余地。
从那以后,我成了她的私人物品,她将我据为己有,从此,她便认定了,我是他一个人的。
而我,也从落魄的孤儿院孩子,一跃成为万众瞩目的宁氏总裁的养子。
可是没有人知道,我有多恨他们,更没有人知道,看到宁曼曦的第一眼,她便像一道光,照亮了我晦暗无边的心底。
我高傲,清冷,拒人于千里之外,可是没人知道,我有多恨她,便有多想靠近她,我有多恨她,便有多想将她据为己有,摧毁她。
可是隔在我们之间的血海深仇却时刻提醒着我,她是我仇人的女人,我只能恨,不能爱。
我在宁家隐忍蛰伏,没有人知道我是当年家破人亡的厉家独子,更没有会想到我和宁家有着血海深仇。
我只想着有一天,能够为家人报仇,可是唯一脱轨的便是我爱上了宁曼曦,我压抑着自己的情绪,逼着自己和唐嫣儿在一起,可是越是压抑,那份爱便越明显。
我也渐渐地在长大,越来越成熟。长大以后,我搜集了很多宁家的犯罪证据,甚至有父亲当年的故交找到了我,我也摸清楚了当年事情的来龙去脉。
宁家当年涉黑,势力强大,以宁志远为首,而我厉家富可敌国,在当年是属于权力中心的位置。
当年父亲和母亲成婚,但是宁志勇也爱上母亲,为了母亲宁志勇少不了同父亲明争暗斗,但是为了权势,宁志勇娶了曼曦的母亲,赵楚楚。
赵楚楚和我的母亲温慧,在当年都是上流社会的名媛,甚至曾经是很好的姐妹。可是楚楚阿姨一生都没有得到丈夫的爱,她为宁志勇生了两个孩子,儿子宁之慎,女儿宁曼曦,但是因为常年郁郁寡欢,在生曼曦的时候难产去世了。
宁志勇虽然不爱老婆,但是他是真心疼爱孩子的。在我八岁那年,宁志勇受到手下的蛊惑,对我们厉家下了手。本来他们只想教训一下厉家,给我厉家一点颜色瞧瞧,但是没想到收不住手,最后搞得我厉家家破人亡,厉家一族几乎消失在上流社会。琇書網
而嫣儿的母亲唐簌簌,当时是夜总会的一个舞女,同我的母亲温慧长的有七八分的相似,就因为这个原因,当时宁志勇便将唐阿姨当成了我母亲的替代品,包养了她,但是唐阿姨却不小心知道了宁志勇的秘密,甚至对将她当成替代品怀恨在心。
宁志勇知道这件事情以后,想要对唐阿姨赶尽杀绝,唐阿姨想要将找厉家求救,却没想到遇到厉家大火,她才救下我,将我收养,并且想要利用我将我当成棋子报仇。
可是逃走之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
宁志勇虽然对这件事很是忌讳,也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为了掩盖当年的真相,他开始洗白。
虽然这件事是兄弟做的,但是他当初确实是默许的态度,更因为当时母亲还怀着孩子却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
后来我和嫣儿进入宁家,在宁家长大。嫣儿一直都将母亲的去世怪罪在宁志勇身上,所以对自己的父亲没有任何的好感,虽然是宁家的小姐,但是因为对父亲有怨言,在家里从不曾有好脸色,更因为她嫉妒曼曦,所以在家里格外不受宠。
在她眼里,她这辈子最引以为傲而宁曼曦没有的东西,便是我的心。
可是她错了,我这辈子拼命的想要让自己爱上她,却一辈子都没有爱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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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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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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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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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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