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我去皇宫的时候,看到有两个人,他们的样子极为悲痛,一看就知道不是装出来的,不过,你现在的处境,也不太适合去见他们。”ωωω.χΙυΜЬ.Cǒm
姜雍达一听,脸上就露出了急切的表情。
“他们是不是年纪和我相仿?个子要比我矮些?”
“你怎么知道?对了,是我疏忽了,能够这么难过的,毕竟是你亲近之人。”
姜雍达苦笑,喃喃道:“那是我的伴读,算了,他们肯定也不愿意接受我已经被烧死的事实,不过,这已经没有回转的余地了。”
为了让姜雍达不再想这件事情,姜御宸就问道:“你的那匹雪叶神驹怎么样了?它和你熟了一些了吗?”
“很好,现在,它不让陌生人靠近,除了我以外,没有人敢喂他。”
姜御宸一听就笑了,看着姜雍达的肩膀说道:“好小子,没想到,你有这么大的本事,这匹马可是出了名的厉害,竟然被柔弱的你给降服了!”
姜雍达不好意思的笑了,可还是有些腼腆,刚才那郁闷的心情也开朗了一些。
姜御宸心想,接下来的事,就是等合适的时候出京。
这几天,知茹的心中一直是七上八下,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任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姜御仲一面。
直到她吃完了早饭,正想着问那个黑衣人,自己接下来的事情,要干什么时,黑衣人才缓缓的说道:“主子要见你。”
不知道为什么,知茹的心中一阵激动,手指也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
“在哪里?我们就在这里等他吗?”
黑衣人点了点头,知茹这才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接下来的一个时辰,知茹一直不自觉的向门口张望,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姜御仲的影子,也不知道,接下来的任务是什么。
也许,自己要离开他了,这种预感越来越强烈,知茹的心中既兴奋又失落,兴奋的是,自己终于可以为他做点什么,而失落,是在所难免的。
就在愣神的时候,姜御仲就走进了院子。
“主子!”黑衣人毕恭毕敬的叫了一句,知茹这才回过神来。
“参见公子!”
姜御仲的眼里有一丝惊愕,不过,很快,他的目光就恢复了平静。
“都起来吧!”
仅仅说了这一句话,姜御仲就朝屋子走去。
知茹紧紧的跟着他的身后,那个黑衣人却没有动。
等到姜御仲坐好以后,知茹就乖巧的站在了一旁。
“姜御宸马上就要启程了,你准备一下。”
知茹有些想不明白,不是说,会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让她和姜御宸相见的吗?
如果姜御宸回来,那他自然就会和云遥在一起,他们为什么不早几天把自己送到京城呢?
看出了知茹心中的疑惑,姜御仲就把玩着手里的茶杯说道:“之所以让你现在去,是因为,现在是最好的时机,如果你在去京城的路上遇到姜御宸,他也许不会带你回来,要是把你安置在京城,那监视他的几率就小多了。”
知茹点了点头,在姜御仲说话的时候,她一直盯着姜御仲的眼睛,那双眸子凌厉干练,就像一般见不到底的深潭,知茹心想,这也是他安排好的吗?
“你在想什么?”
一句话把知茹给问愣住了,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回公子的话,奴婢没有想什么。”
“知心如意,知茹,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名字,不过,我还是觉得你改一改比较好。”
知茹心中一阵欣喜,小声的问道:“不知道公子让奴婢叫什么?”
姜御仲放下茶碗,想了一会儿,刚才说,“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就叫锦瑟好了。”
知茹完全被姜御仲的样子给吸引住了,自己小时候也读过一些诗书,只是,那么平常的诗句,在他的嘴里读出来,却是另外一番意境。
“锦瑟,好,从今往后就没有知茹了,只有锦瑟。”
“我会让人以最快的速度把你送到京城,到时候该怎么做,自己看着办。”
姜御仲的语气又恢复到了往日的冷淡,知茹点了点头。
“是,锦瑟明白。”
接下来的两天,锦瑟几乎都是坐在马背上的,为了能够争取多一些的时间和姜御宸相处,他们一刻也不敢停留。
护送她的,就是那个黑衣人,一路上,他并没有说什么,那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木头刻出来的一样。
来到了京城,黑衣人才开口说道:“前面不远处就是驿馆,相信不久他们就会离开,你自己把握机会。”
锦瑟略有所思,她并没有问黑衣人要什么东西,而是问道:“他们是骑马走吗?”
“世子喜欢骑马,估计应该是的。”
得到了这样的回答以后,锦瑟就说:“我知道了,你回去吧!”
看到这个姑娘这么坚决,黑衣人也觉得奇怪,公子让他在暗中监视这两个锦瑟,自己也正好看看,她会用什么方法接近姜御宸。
锦瑟心中已经有了办法,现在,她只等着姜御宸骑马出来了。
第二天,刚吃完午饭,锦瑟就来到了驿馆附近的茶楼。
茶楼里是消息最流通的地方,这里三教九流的人都有,所以,要想打听什么事情的话,人们一般都会去茶楼。
锦瑟也不例外,她坐在了最边上的一个椅子上,仔细的听着人们的谈话。
“十二皇子终于要下葬了,想必,皇上对着火的事情已经不再追究,那个纵火的人真是可耻,十二皇子也够倒霉的。”一个彪形大汉阴阳怪气的说道。
“要我说,最倒霉的可不是十二皇子,那个姜世子也算一个了,上一次,进京娶了一个傻公主,这一次,前来给皇上送礼,又遇到了给十二皇子奔丧,这样的事情,可真巧。”
站在他对面的人说完以后,那个彪形大汉就说,“这人呀,在哪里生活,是要讲风水的,那人就适合在皇宫当中居住,而有的人则就偏偏适合山清水秀的地方,就好比这个姜世子,你说,他如果不来京城,哪有这么多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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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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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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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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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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