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邪玉麟的有生之年中,她所感受到的、最尖锐的疼痛,来自于枪伤。
那是朱邪玉麟出任务最凶险的一次,林若也跟着去了,他担任主攻手,而朱邪玉麟依旧担任集保卫、扫尾、监视于一体的远程狙击手的任务。
但是那一次,她在协助林若完成任务之后,遇上了反狙击,被那人一枪从肩膀穿过,那种尖锐的灼痛伴随着铺天盖地的恐慌,朱邪玉麟在那一刻几乎处于崩溃状态。
那个时候,朱邪玉麟自己都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冷静善后、包扎止血迅速离开占据点回到我军驻扎地的,她只知道,她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是雪白的。
白的没有任何生机。
自从她的肩膀受了一次枪伤之后,朱邪玉麟有足足三个月没有碰枪,之后半年的复健过后,她端枪的时间稍微长一点,左手都会不自然地微微颤抖。
在那个时候,朱邪玉麟不是没有过自暴自弃的念头。
她在军校努力了这么久,风光了这么久,朱邪玉麟已经习惯了站在顶点的位置看下面的人——哪怕不是顶点,朱邪玉麟也无法想象别人对自己露出同情的神色。
那真的会让她崩溃。
好在朱邪玉麟毕竟年轻,谭爸爸又请了中国最好的康复治疗医师不断地为朱邪玉麟调整身体状态,还有林若在一边有意无意地引导军校的舆论,没有给朱邪玉麟任何心理压力。
经过一年的修整,朱邪玉麟再次端着枪跟着部队出任务,才逐渐恢复到最开始的状态。
在她最后一次出任务的时候,朱邪玉麟才恢复了自己巅峰时期的状态,可惜了,因为处理了一个败类少爷兵,害的她再也不能握枪。
想到当时的惶恐心态,朱邪玉麟觉得,若是当时没有那种近乎绝望的恐惧的话,说不定连疼痛都要减少很多。
在想通了这件事之后,朱邪玉麟缓缓松了口气,她觉得,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所谓的疼痛,其实参杂了很多心理的因素,以及和体质有着非常大的关系。
试想,如果一个神经炎代偿期的病人,他的痛觉敏感性能和一般人比吗?说不定别人都要疼死了他还优哉游哉的呢。
只是在朱邪玉麟调整好心态之后,去医院拆线,那个时候伤口缝合用的还不是现在这种可以和人体融合的生物型缝合线,只是用普通的棉线罢了。
朱邪玉麟担心影响神经敏感性,就没有让打麻药——这是许多官家子弟的通病,即使普通人都是不打麻药的——然后她就感觉到了,那种什么东西从自己的皮肤中抽离的感觉,现在让她会想起来还能起一阵阵的鸡皮疙瘩。
“我……”朱邪玉麟嗫嚅了两下,最后轻叹一声,抬手试探性地摸着兔子的脊背,道,“我保证,日后再也不会让你被这样伤害了。”
兔子毫不领情地轻哼一声:“后来吾就被宋烨修给救了——如果你要感谢,就感谢他好了。不过宋烨修也不是什么好人就是了。”
灵物宋烨修哈哈大笑起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要对你下手了!不过我很好奇,我在墓葬群十五年,怎么都没听说过你?”
若不是灵物宋烨修察觉到了巫女血脉特有的气息,也不会循着痕迹找过去,更不会一时心血来潮救下这个小家伙。
兔子的身体再次僵硬了一下,但这次朱邪玉麟能感觉得出来,兔子的这种僵硬不是因为感受到了危险,而是单纯被问到了自己不想回答的问题的自然反应。
朱邪玉麟从来都不是有一个好奇心旺盛的人——这么说似乎也有点不对。
朱邪玉麟有好奇心,但这种好奇心一般体现在无伤大雅的地方,比如说她最近看上的美男是谁家的呀,芳龄几何呀,有没有过感情经历,感情经历坎坷丰富不呀,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但是在对待任务上,甚至在对待自己的长官上,朱邪玉麟将好奇心隐藏得很好——服从是军人的天职,在朱邪玉麟能够接受的道德范围,她不认为一味的探究能带来什么好处。Χiυmъ.cοΜ
只是在事关自己和亲友的时候,朱邪玉麟才会变得前所未有的较真起来。
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并不熟悉朱邪玉麟的人在看见她竟然会为了某个人某件事而变得意外执着的时候,表示很不理解的原因。
所以,即使自己的幻心境之灵对于是什么人袭击了它、又对那段被袭击的过程表达得含糊不清的时候,朱邪玉麟的态度变得前所未有的强硬。
朱邪玉麟将兔子举到眼前,看着它的眼睛,冷声道:“我要是你,现在就老老实实地把真正的遇袭经过给说出来。不然……反正现在你也不能弄出一个幻心境,我要是真的想弄死你也就没有什么顾忌,不是吗?”
见兔子眼中有些惊讶,但是并没有被震慑到,朱邪玉麟微微勾起嘴角,笑容有些嗜血:“或者,你觉得我不会对你动手,那么,我把你送给灵物宋烨修如何?你猜他会怎么对你?”
意外从朱邪玉麟口中听见自己的名字,灵物宋烨修愣了愣,神情有些微妙地摸了摸鼻子,低声道:“这还是你第一次完整地叫我。”
朱邪玉麟看了灵物宋烨修一眼,轻哼一声,注意到兔子的身躯已经僵硬得不能再僵硬了,再次笑了笑,笑容倒是和宋烨修有些相似。
暮云卿在一边静默地看着,时不时将手臂送到自己的幻心境之灵手中,小女孩在朱邪玉麟看不见的角落,从指尖流出一种诡异的鲜红液体,一点一点细致地涂抹在暮云卿的手臂上。
令人惊讶的是,这种涂料沾染上暮云卿的皮肤之后,很快就干了,并且在干了之后,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就像已经融入了暮云卿的皮肤之中一样。
灵物宋烨修倒是轻轻抽了抽鼻子,视线在空中游弋一圈之后,很快就锁定在小女孩的身上,意外的是,他并没有说什么,甚至不动声色地调转开视线,只是之后看着朱邪玉麟的眼神中多了一些意味不明。
朱邪玉麟半晌没有等到灵物宋烨修配合她说点逼供兔子的话,有些不耐烦,再加上灵物宋烨修用这种微妙的眼神看着她,让她的语气也变得不好起来:“看什么看!看兔子,你弄来的东西,你负责啊!”
灵物宋烨修立即将视线转向暮云卿,用耳语的动作,说出的音量却和宣誓一般洪亮:“你竟然看上这么凶残的女人,暮云卿你的审美真的急需调整。”
朱邪玉麟一脚踹向身边的暮云卿,凶巴巴地低头:“回答啊!愣着干什么?看笑话呢?”
暮云卿倒抽一口冷气,倒不是因为朱邪玉麟那一脚,而是——朱邪玉麟此时的态度,明显就是在说她接受自己,不乐意他(她)被别人欺负呀。
暮云卿立即看向灵物宋烨修,眼神坚定义正词严:“你怎么能这么说?朱邪玉麟的好只要我知道就行了,你们这些没福分的,懂什么。”
“很好。”对于暮云卿能说出这种虚伪到极致话来,朱邪玉麟虽然觉得鸡皮疙瘩起一身,但那种扳回一城的感觉压倒了被肉麻得拳头痒痒的感觉,瞪了灵物宋烨修一眼,再不给他开口的机会,转而看向兔子,凶巴巴道,“看清楚了,现在灵物宋烨修可还要听我的!”
灵物宋烨修面露惊讶之色,抬手习惯性地按着胸口,却忽然感觉到胸口一阵冰凉一阵发热,心中顿时一惊,看着朱邪玉麟的神情就有些不一样了。
灵物宋烨修胸口的碎玉实际上并不是他自愿带着的,而是宋烨修在离开这个墓葬群的时候,分出自己的半生之后,为了防止半生失去联系而不自知,强制给他放进去的。
这个碎玉虽然保证了灵物宋烨修能够在墓葬群这种封闭而诡异的环境中保持自己的心智,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他的发展。
实际上,灵物宋烨修说的,他在墓葬群中修炼,将能力传达给宋烨修,从而帮助他一步步走上了权力的巅峰——这只能算是事实的一部分。
本来半生就是主人分裂出来的东西,说的好听一点,半生和主人的关系就像母子,半生明显是被孕育出来的那一个;但是要说的不好听点,半生不过是主人创造出来以达成自己某种具有较高难度的目的的工具而已。
古人就有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要是宋烨修要灵物宋烨修为自己做点什么贡献和牺牲,在有碎玉在的情况下,灵物宋烨修是没有拒绝的资格的。
而刚才,平静了十五年的碎玉忽然开始躁动,就说明宋烨修已经着手开启那个阵法了。
就为了朱邪玉麟……
在那一刻,灵物宋烨修看着朱邪玉麟的眼神,是带着相当隐晦和阴狠的杀气的。
这些朱邪玉麟都没有察觉到,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兔子身上。
经过刚才朱邪玉麟和灵物宋烨修的互动以及暮云卿的幻心境之灵对它隐晦的暗示,兔子忽然放弃了挣扎,三瓣嘴微微开合,低声说了一个故事。
在这个墓葬群中,若没有任何外来的力量干涉,动物是不可能修成灵体的,更不要说能够成为具有自己领域的幻心境之灵。
而眼前这个幻心境之灵明显属于“意外”的范畴,根据兔子自己的说法,在它快要死在墓葬群中的时候,有一个和朱邪玉麟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救了它,并给了它灵力,留下一句话,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那句话就是“除非遇上你真正的主人,否则不要让任何人看见你”。
也许是动物的心灵都要比较单纯和执着,这么多年来,兔子一直在坚定的执行那个神秘救命恩人的话,直到朱邪玉麟出现。
在朱邪玉麟出现在墓葬群的那一刻,那个神秘的女人忽然出现在兔子的脑海中——这在灵物身上是几乎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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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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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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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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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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