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下官有一是禀报,也不知当讲不当讲。”紫渊再三犹豫后,还是决定跟王爷说说。
“何事,但说无妨,是不是那若弦最近又闹什么幺蛾子?不过本王看她这段时间收敛了许多,被禁足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能惹什么事?”王爷淡漠的面孔上终于在提到若弦的时候,有了一丝生动。
紫渊理了理头绪说道:“今儿晓晓来找我打听飞雪连天那道菜,说是若弦忘了那道菜的做法,可是她这失忆症不可能会断断续续的忘记一些事情,更不会把近期发生的事情忘了,所以我觉得若弦最近怪怪的,却说不上来哪里怪,也不知两位王爷是否也有这样的感觉。”
王爷虽然不动声色,但眉心却一直紧皱着,目光有些涣散。安德王从马背上翻身跃下,食指摩挲着下颌,若有所思地说:“之前我倒没有细想,如今听你这么一说,好像那若弦最近确实是怪怪的,以前她和晓晓平日里形影不离,情同姐妹,两人总是嬉笑打闹着,不分尊卑的,可如今也不知何故,那晓晓似乎很惧怕她,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两人也没有了以前的亲密感,反倒显生疏了。”
其实王爷早就感觉现在的若弦不对劲了,以前的她总是喜欢抬杠,没事就拌个嘴,闹点幺蛾子,总之绝对不会像现在这么安分守己,对下人也从来不会呼来喝去,更不会动不动的就跪拜行礼,从前的她不拘小节,毫无章法,说话带着一股子女汉子的拽劲,而现在的若弦,总是低眉顺眼,看着小鸟依人,却总感觉她心机颇深,像是在隐瞒了没事,和之前的她却判若两人,而王爷对现在的若弦一点感觉都没有,他还是比较喜欢以前的她。
虽然那女子面孔还是若弦的面孔,可是为什么性情却如此不同?究竟是哪里出了错?
兰陵王眉心笼上了疑惑,眸色更深了一层。一言不发地将缰绳往左侧一拽,喝令马儿继续朝营地奔去。没有再继续和他们讨论这个话题。
郑灵素得知王爷就要领兵到边关打仗去了,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相见,心中不免有些不舍,她必须在王爷出征前,打消他心中的疑虑,必须让他心里有她,爱她,想着她。否则她便寝食难安,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了。
恋爱中的女人,大多如此吧!
郑灵素好不容易在王爷面前使劲浑身解数,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才求得王爷同意,让他在出征前和她一起到碧云池去游湖,她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在王爷面前好好表现一番,一定要将他的心紧紧拴住。
“晓晓,赶紧给本小姐上妆,还愣着干什么?别让王爷久等了。”郑灵素天还没亮就坐到了铜镜前,催促晓晓给她梳妆打扮。
晓晓无奈地揉着惺忪的睡眼,披上素白的外套走到了她身边,“小姐,您跟王爷不是约了晌午碰面吗?这会就开始化妆会不会早了点?”
“赶紧的,少废话,本小姐这天大的事你若是耽误了,我叫你吃不了兜着走,给我弄个绝美的发髻,画个倾国倾城的妆面,可给我小心的,仔仔细细地画,画不好你今儿就别想吃饭了,你的卖身契也……”
我的卖身契也别想拿回去了,对吧!小姐,你就不能换点别的词来威胁我么?
晓晓已经对她不耐烦了,不过敢怒不敢言的,她始终只是个奴婢,而郑灵素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主子,未来的兰陵王妃,她一个奴婢可得罪不起。
抬起有气无力的胳膊,晓晓开始给她的面庞打上脂粉,郑灵素看到雕花木桌上放这一个镶嵌着宝石的精美陶器盒,便端起来仔细打量着,惊叹道:“这是什么?好精致啊!怎么前些天没看到它?”
晓晓眼睛都没抬一下,一边帮她挽起发鬓,一边回话,“小姐,这是之前若弦一直在用的脂粉,她说是自己调配的,既然她现在已经去了晋王府,那这东西留在这也没什么用,我昨日刚拿出了,正想着该怎么处理呢!”m.χIùmЬ.CǒM
“你是说这东西是若弦用过的?”郑灵素眼珠子咕噜转了一圈,诡计多端的她不知又想到了什么坏主意,只见她唇角阴测测地缓缓勾起,继续说到:“既然王爷从前那么喜欢她,那如果我用了王爷熟悉的脂粉味,说不定他就会打消对我的疑虑了,这东西以后就归我了,赶紧给我将这脂粉施在脸上。”
为了变成若弦,她只好委屈自己去用她用过的东西了,虽然仍旧是心有不甘,但是为了得到王爷的心,她也是拼了,伤点自尊心又算得了什么,反正又不会少块肉。
“可是小姐,若弦说过这个脂粉是根据她自己的皮肤调配的,提醒过我们不要动这东西,以免肤质不同,说不定会过敏的。”晓晓的好心提醒在郑灵素看来就是推脱之词。
郑灵素睨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你该不会是在心疼若弦留下的东西吧!舍不得给我用?要知道,你现在的主子可是我,若弦的东西我不将它们全部扔掉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现在我委屈自己用她的东西,已经是一肚子火了,你最好废话少说,我跟她本就是同一个人,肤质肯定也是一样的,不会过敏,赶紧给我用上这脂粉,我跟王爷的约会你耽误不起。”
晓晓看她那么坚持,也不好再说什么,反正作为奴婢,她做她该做的就好,其他事情,她也懒得去管了。
“是,小姐,奴婢这就给您施上脂粉。”不过如果出现了什么过敏的症状,您可千万不要责怪我,这都是您自己咎由自取的结果。
晓晓心里一边泛着嘀咕,一边拿起若弦的脂粉盒,给郑灵素的面颊上施上脂粉,先打了一层薄薄的白色粉底,抹匀了再上了一层浅粉色的腮红。
“这里,这里再弄些脂粉,还有脖子上,耳根下面……”郑灵素对着铜镜,沾沾自喜地瞧着肤色渐渐变得细腻红润的自己,心里无比欢畅。
不一会,晓晓看到她家主子好像有点不对劲了,脖子下面出现了隐隐约约的一些红点,郑灵素秀气的眉心也渐渐聚拢,刚刚还欣喜若狂的小脸立刻沉了下去,下意识地挠着耳后和脖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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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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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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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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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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