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太尉所率的大军抵达岭南重城归远没几日,军中大半将士就因瘴气,发热头痛、呕吐腹胀,幸得军医和当地的大夫,及时对症开方,才算抑制了军中的疫情蔓延。
而圣华公主集结的五十万大军业已突破坤军在天堑的防守,虽伤亡惨重,但终是逼临岭南边陲要城平洲,一鼓作气,发动猛烈的攻势,平洲守城将士不敌,以三百里快骑向安太尉告急。
安太尉本命辅国将军和隆王率右军先赴平洲解燃眉之急,但,翔王却请命,愿带左军先行前往平洲,虽这样做,有些不妥,可,安太尉思忖片刻,仍是准了翔王的请命。
毕竟,无论从战功,还是率军经验,翔王是远胜隆王的。
但,此去平洲,战况艰险,翔王的周全,也是安太尉务必确保的。是以,安太尉决定和翔王共率左军三十万去往平洲,着辅国将军及隆王率右军二十万驻守在归远。
永安三十六年六月十八,安太尉和翔王彻夜兼程,抵达平洲。
城内刚结束了一场攻守战,弥漫着硝烟、血腥和淡淡的药草味。
翔王没有往营账暂做歇息,而是登上城楼,极目远眺,在城外不远的姆勒山下,隐隐跳跃的营火处,是连绵的军营驻扎着,她,应该就在那里吧。
手不自禁地扶上城墙的边沿,砖瓦的棱角十分之硬,咯疼了掌心。可,究竟是掌心的疼痛,还是心,开始在隐隐作疼呢?
很快,他就亲眼见到了她。
然后,他明白,从抵达平洲的那一刻起,是他的心,在柔软疼痛。
这三年,他只当她已经不在了,却没有想到她还活着。
虽然,她戴着一张狰狞的面具,但,当那抹玄色驾驰在马上,当她脚踝的银铃漾进他的心底时,他知道,那就是她,圣华公主——奕翾。
然,他和她再次见面的场景,却是在短兵相接的时刻。
那是他抵达平洲的第二日,拂晓时分,圣华公主的军队便吹响了出战的号角,而他则率领三万精兵出城迎敌。
战鼓擂动,两军厮杀间,是血雨腥风,也是绝情残酷。
在这场战役中,他的目光却始终追随着那抹玄色的身影——
近了近了,在她驰着战马逼近他的那刻,在她举起手里银闪闪的长剑砍向他的那刻。
他甚至忘记了闪躲,血光溅出,是一名他身边的护军替他挡去了这一剑,代价则是那名护军的手臂被生生地劈断,但,护军吭都没吭一声,只是竭力继续护着在他看来失神的翔王。
翔王被这血雾终是震慑得回过神来,刀格开斜刺里放来直射那名护军的冷箭,接着,将那刀直掷进射冷箭兵卒的右臂,那兵卒吃疼不已,弓箭离手之际,翔王一个漂亮的腾空掠去,只坐到圣华公主的身后,反手夺过她惊慌中刺来的剑,不顾手心的血淌落,只越过她,一手握住马缰,一手用夺来的剑尖一刺马的臀部,马儿嘶鸣一声,四蹄跃开,朝开阔处奔去。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无论是坤朝的士兵,还是圣华公主麾下的士兵,都纷纷避让,也不敢刀箭相向,生怕误伤各自的主子,如此,很快,他们便绝尘而去。
圣华公主怒极,奋力要挣开他的相拥,但,却听到他略带沙哑的声音附在她耳边,低低说出一句:
“奕翾,别再离开我,好么……”
尾音被风吹散,带着一丝不期而至的悲凉,圣华公主随之停止了挣扎,任由他驾着马,绕过军营,顺着山道,来到姆勒山的半山坳中。
这里,很安静,也唯有这里没有被山下持续的血战所渲染,依旧碧草茵茵,山花烂漫。
他松开她的身子,率先下马,注目于她。
纵然,她的脸上戴着面具,可,面具后的眼睛,却是如彼时一样明亮,在骄阳下,湮出淡淡的紫色光芒。
是她,真的是她。
“奕翾——你还活着,太好了。”他的声音带了些哽咽,这些哽咽,让他本来硬朗的脸部线条都瞬间柔软下来。
其实,他也只有在她跟前,会这样,而因为,蒹葭像她,所以,在蒹葭跟前,他也做不到决然。
“你该很失望才是,尊贵的坤国翔王殿下,我没有死,对你们坤国来说,不是噩梦的开始么?”圣华公主冷冷地开口,不复当年的温婉柔顺。
但,当一个柔弱的女子经历了生和死,经历了看似背叛和利用后,谁,都不可能再像当初吧。
对于这些,当初的他并不清楚自己的心意,甚至回避自个的心意。而值得庆幸的是,上苍给了他一个机会,她没有死,让他有机会对这件事进行弥补。
“奕翾,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来弥补当年对你的伤害,好么?”他上前一步,语音是诚恳的。
圣华公主本来只是坐在马上,居高临下,睥睨着他,待到他说出这一句话时,忽然咯咯笑出了声,旋即,翻身下马,她身着玄色的戎装,玄色的披风迎风飞舞着,再不似当年,她只爱穿雪色裙衫的样子。
“给你一个机会?那当年,谁给过锦国一个机会?连手无寸铁的女子、孩子,你们都不放过,只因为,他们是锦国皇室的人,我真不知道,西陵夙和你的心是怎么长的!”圣华公主愈说愈激动,她的身子禁不住地,在瑟瑟发抖,仿佛,又回忆起,三年前,那充满杀戮和悲痛的一天。
“奕翾,这件事或许不是你想得那样——”翔王想要说些什么,圣华公主却突然走近他,她离得他那么近,他能闻到属于她身上馨香的芷兰气息。
“呵呵,我能怎么想象,你想让我怎么想,我今日这般,还不是拜你们所赐?”圣华公主蓦地伸出手,抱住翔王,这个举动很是突兀,突兀地让翔王被她拥住的身子不由地僵硬起来,或许,这份僵硬还不是源于突兀。
而不容他细想,她已在他耳边低喃:
“是不是想忏悔当年所做的一切呢?那,我给你一个赎罪的机会……”
在说完这句话后,她轻柔地笑了起来,翔王从这句话里惊觉到不对,猛然道:
“你——”
即便,他洞察到她要做什么,却没有去避让,其实,以他的身手,是完全可以避让的。
但,他不想避,假如这样能减轻她的恨意,能弥补曾经的伤害,他不会去避。
剩下的话,终是说不出来,一把极其锋利的匕首刺进他的背部,匕首上面淬着最剧烈的毒——煞机。
见血封喉,说的,就是这种毒。
翔王的身子快要倒下的刹那,越过她的肩膀,看到,山脚下出现了军队的影子,还有,那张狰狞的面具上,绽放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其他的,他再也看不到了。
被圣华公主用力一堆,好像推掉一件令她觉得厌恶至极地东西一般,他的身子从半山坳上,坠落了下去……
归远城虽然临近平洲,倒是一派祥和的景象。
除了那些水土不服,被瘴气感染的士兵,常年居住在这的百姓,早就适应了这种湿潮的生活环境。
此刻,隆王换了一身绯色便袍,摒退随行的护军,独自撑伞走进一处门口守卫森严庭院。
这是一座两进的小院落,很是清净,不大的苑子里,布局精巧,碧绿的溪水沿着回廊绕出一小泓池子来,上面除了浮萍,还养着些许的家禽。
在这些后面,隔着雨雾濛濛,一着青衫的男子正站于轩窗前,闲适地在一个纸鸢上描描画画,听到身后响起脚步声,他稍转了身子,望向隆王,却没有说话。
“太子殿下,你倒真是沉得住气。”隆王说出这句,收起油纸伞,洒了两下,在本来就潮湿黏腻的地上再添上些许的水渍。
“孤,早已不是太子,只是名废黜的庶人。”青衫男子并不停下手中的豪笔,寥寥几笔,纸鸢上的图案却渐渐勾勒清晰。
图案十分简单,落日斜阳下,有纤细的女子身影,倚着高高的梧桐树眺望远处。
这名青衫男子,显然正是已废太子西陵枫。
“既是废黜的庶人,你不还是习惯了自称孤?”隆王揪出这个字,行到西陵枫身旁,“习惯,有时候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事,譬如,习惯了对一个人好,渐渐,就容易连自个的命都忽略了。”
西陵枫露出一丝笑意,手中豪笔最后一挥,勾出女子翩飞的裙摆后,将笔径直扔进书案上的笔筒:
“平洲那边怎样了?”
“还能怎样,翔王放不下那个女子,那个女子自然就能要了他的命。”
西陵枫听完这一语,把手中的纸鸢扔进一旁的炭火盆中,随着咝咝的声音响起,纸鸢顷刻化为灰烬。
将近四个月的时间,他画过十来只纸鸢,但,每一只最后的下场,都是还没有来得及翱翔于苍穹,就落进炭火盆中。
灰飞烟灭的景致,莫过于就是这样罢。
而这炭火盆,也从春初,一直伴他到了如今的盛夏。
“孤记得,你和翔王之间的情谊,是比其他人都要亲厚的。”
“亲厚?这帝皇之家,如果亲厚,也是表面上的,如果亲厚,我又怎会眼睁睁看着他去送死,却站在这里呢?”隆王说出这句话,收尾的语音里,确做不到干脆,反是隐隐有着些许什么。
“孤如今只是庶人,你到孤这里,除了给你平添在帝君面前的罅隙外,不会再有其他。”西陵枫缓缓踏出步子,这一踏出,俨然,是一瘸一拐的。wWW.ΧìǔΜЬ.CǒΜ
“难道我不来,西陵夙就能放过我?你以为,他派本王到这里,目的仅是让本王退去那些亡国的余孽么?这位昔日的二哥,心计城府可是深着呢,借着太后寿诞,演出一幕刺杀,就堂而皇之卸了宝王和筱王的兵力,诸亲王中,除去翔王,就唯有本王还有亲兵,与其被他步步算计,将这些亲兵悉数缴去,还不如反其道攻之。那件事,我替你应了!以你的名义。”
西陵枫听得明白隆王话语背后的意思,可,他的神色依旧无动于衷,只望着窗外的细雨:
“你走罢,孤在这很好。”
虽然,眼下,下了这么久的雨,归远离平洲并不远,但,却比平洲更潮湿多雨,也多在春末夏初,蚊虫滋生之际,爆发瘟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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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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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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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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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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