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娘按着规矩准备伺候翔王和风念念用子孙饽饽,并唱坐帐歌。却见翔王身子一歪,本端坐在喜榻上的风念念忙起身,翔王已一头栽倒在被褥上。
风念念让旁边的丫鬟帮忙将翔王扶上榻,只听得鼾声响起,颇具震撼效果。
“茉莉,去熬碗醒酒汤来,菡萏,将红包分给大家。”
风念念吩咐着,才要掀开凤冠前的盖头,却听得旁边的一个嬷嬷急急阻止:
“王妃,使不得,这盖头一定要王爷来揭,否则,就不吉利。”
风念念的手稍滞了一滞,终是放了下来,隔着红色的盖头,吩咐:
“大家忙了一天,也都累了,这里,有我就行了,你们都去歇息罢。”
“是,王妃。”那名老嬷嬷带头领了红包便退出喜房。
眼见翔王大醉不醒,她们若陪着,也是不知趣了。
虽然少了那些传统的仪式,既然王妃都不介意,她们做奴才的,自然也不会刻意去提。
在茉莉端来醒酒汤后,喜房的门被彻底关上。
风念念端起醒酒汤,发现翔王的鼾声不止,显然已经睡得很熟,犹豫了一下,还是不忍心叫醒他,只替他掖好被子,近身的时候,瞧到纵然酒醉不醒,翔王的样貌依旧是洒脱英挺的,她微微红了脸,别过头去,合衣睡在他的身旁。
只是这一夜,又怎睡得着呢?
当然,睡不着的,不光有她。
还有翔王。
在觉到风念念均匀的呼吸声响起时,那震耳欲聋的鼾声慢慢停了下来,背对风念念的翔王睁开眼睛,望着红红的喜帐,思绪是清明的。
方才,其实他很想把自己灌醉,可,一杯一杯下去,除了让胃不舒服以外,竟是没有办法让思绪一并混沌。
他原以为,只有醉了,他才能让自己完成今晚该完成的义务。
他原以为,只有醉了,才能将那个身影真正地驱逐出他的脑海。
可惜,仍是没有用。
他,醉不了。
从那一年,他大醉一场后,他再没有办法让自己陷入沉醉中。
自以为不会动心的他,竟然非要到那个人不在了,当相似她的那一人出现在他眼前,才发现,他逃避了这么久。
手不自觉地握紧,长年习武的关节咯咯有声间,他才意识到,身旁的人好像有了动静。
她,竟也没有睡着。
风念念稍稍起身,蒙着盖头的她,在适应了喜帐内的光线后,很容易就发现,翔王的闭阖的眼睛动了一动。
她只当做没有看见,复将被子替他掖了一掖,却看到翔王蓦地睁开眼睛,直视着她:
“还没睡?”
“睡了,但,又醒了。”隔着红盖头,她的声音听起来很轻很细,“王爷,喝碗醒酒汤,您再睡吧,我用暖兜暖着,现在估计还是热的。”
“不必麻烦。”翔王脱口说出这句话,又补了一句,“我睡了一会,好多了。”
“好。时辰尚早,您再多睡会。”她温柔地继续道。
“你的盖头——”
他的手不禁抚上那红红的盖头,因他的缘故,到现在仍没有取下,必定会不舒服吧,所以,又怎睡得踏实呢?
这时,房门外忽然传来王府管家犹豫的禀告声:
“王爷,王爷——”
“何事?”他朗声问道。
“隆王殿下回来了,刚到王府,说有急事。”
“带他去书房,本王这就过去。”
“是。”
隆王,直到开席都没有赶回帝都,却在这个时候充当了不速之客,外人看起来,这样的人若撇去身份地位,是极其讨人嫌的,但,翔王匆匆披了件外袍起来,进得书房,对着一身红色戎装的隆王开朗一笑:
“我知道你一定会赶回来的,只是晚来了这么久,该罚三杯!”
“是么?”隆王即便是笑着的,可,那笑却进不了他的眼底,“我知道迟了,所以干脆去了醉坊给你取这坛酒!”
隆王说着,披风一掀,桌上,赫然已摆放着一瓮密封好的佳酿。
“白露酿……”翔王沉吟出这句,脸上竟换了一副神色,“难为你还记得。”
“那次你说过,如果有一天,到了必须要遗忘一些事的时候,让我记着给你取出这瓮酒来。”
原来,连平时大大咧咧的隆王都发现了,自己终是到了该遗忘的时候,才能继续走下去。
翔王的手覆到瓮盖上:
“谢谢。”
说完,略一提力,揭开那盖子,醇美的芬芳便溢满了整间书房。
“果然是好酒!”隆王赞了一声。
“是啊,这世间,白露酿也仅剩下这一瓮了。”
“怪不得,你说要遗忘,这是她酿制的吧?喝下后,她留给你最后的东西,也便不在了。”顿了一顿,看翔王取来最大的酒盅,替自己和他分别满上,隆王颇有深意地问,“前几日才受了毒伤,今日宴席上,想必你已饮得多了,为了你的身子,这酒不如改日再饮。”
“不碍事。”翔王只回了隆王后一句话,便先干为敬。
既然连那影子都正式成了皇兄的女人,他有什么理由再让自个沉沦下去呢?
毕竟,皇兄答应会好好照顾那影子,他也应允会做一位好丈夫。
所以,不如忘却。
本来就不是属于他的情感,他不该继续执念的。
隆王陪他一盅盅地干尽,一盅盅地满上,在第一缕晨曦透进窗棂时,翔王总算是醉了。
在陷入酣睡的刹那,耳边隐隐又传来清脆的声音:
“可别小看这白露酿,一杯两杯是不会醉的,但超过五杯,不论酒量多好,一定会醉哦。”
他仿佛能看到,那身着七彩霓裳的女子手捧着这瓮酒,欲给他,又不舍的样子,她的眸子晶莹剔透,不论什么时候,总是蕴了最明媚的笑意。
直到,那抹笑意被血色渲染,那如血的曼陀罗华尽头,他,永远失去了她。
那一刻,其实,他的心,疼痛到无以复加,只是执拗地以为,不过是因为失去了一位最好的红颜知己,殊不知,在那时,她在他心底的位置就是不同的,就是没有办法替代的。
只是,无论她生,或者死,都不会属于他。
源于,她的心里,他看得清楚,至始至终,仅有那一人的存在。
所以,他从来不敢正视,也从来不敢让自己以为,他喜欢她。
可现在,他清楚地知道,这份感情,经过三年的沉淀,早成了他刻入心髓的爱。
哪怕,是她的影子,他都珍视若宝,愿以命相护……
当淡黄色的晨曦光芒透过窗棂折射进偏殿时,蒹葭已然起身。
喜碧听到响动就进得殿来,伺候她洗漱用膳。
其实,伺候惯了人,当有一天,反过来被人伺候的时候,总是有些不习惯的。
可,这些,她都必须要去习惯。
包括,应对那些不速之客的习惯——
甫在凉榻上用完早膳,便听得殿外传来通传声,苏贵姬求见。
喜碧暗示她可以推脱不见,而她却是准了苏贵姬的求见。
靠在软软的锦垫上,身着天水碧的华服,眉心贴了碧色的花钿,化了淡淡宫妆的她,确与昔日身为宫女时判若俩人。更加明艳倾城,更加华贵清丽,乃至于苏贵姬第一眼瞧到时,声音都蕴了来不及掩去的嫉妒:
“嫔妾见过钦圣夫人。”
“苏贵姬不必多礼,赐坐。”她只用了一个赐字,却将彼此身份的泾渭划得分明。
倘若说,这宫里,谁对她腹中这胎最感‘兴趣’,无疑,是苏贵姬。
而加上暴室的积怨,哪怕,她并没有存下芥蒂,可,苏贵姬一定是记得的。
郝容华的死,她没有亲眼见到,却是听得真切。
若不是苏贵姬的嫉妒,又何至于一尸两命呢?固然,那个孩子并不是西陵夙的,龙嗣血脉不容混淆,可,终究是太残忍了。
“谢钦圣夫人。想不到短短月余,夫人就真让嫔妾刮目相看呢。这坤朝建国百年间,放眼望去,除了昔日的太后在三日间连晋到皇贵妃,恐怕,就只有夫人能望其项背了。”
“本宫蒲柳之姿,幸得皇上垂怜,又怎能与太后母仪天下相比呢?”蒹葭淡淡应上这句。
“夫人真是过谦了呢,夫人仅一次得蒙圣恩,就怀得帝嗣,更是六宫的典范呀。”
“那是本宫之幸,相较苏贵姬蒙受帝眷多年,始终不足一提。”
言辞间针锋相对其实是最累人的,而这,却是后宫大部分嫔妃都必须适应的习惯。
薄凉深宫,概莫如此。
蒹葭的语气始终是淡淡的,正是这份淡淡,让苏贵姬在心底更是嗤鼻起来,她稍稍欠过身子,笑呵呵地盯着蒹葭:
“夫人真是谦虚,那日,是嫔妾太过跋扈,还望夫人莫记前嫌。”
“本宫素来只会往前看,从不顾念着过去发生的事。”
“那就好。今日嫔妾实是希望与夫人摒弃前嫌,特给夫人做了些擅长的糕点。”苏贵姬微微笑着示意烟儿,烟儿将一精致的檀木盒呈到桌案上。
虽然那次暴室的事,烟儿是受了主子的唆使,但今日奉上檀木盒时,还是害怕得连盖子都差点掀不稳。
而蒹葭显然并不在意,只睨了一眼烟儿打开的盒盖,里面,摆放着六块晶莹的红樱糕:
“有劳苏贵姬了。”
“这呀,也是皇上最爱的糕点。嫔妾想着,或许皇上下朝会到夫人这,干脆一并多做了,也算是借夫人的手,让皇上惦念一下这旧滋味。”
难道,真是如此简单么?
蒹葭收回目光,与苏贵姬的眸华对视,含笑打趣道:
“原来贵姬的心思是给皇上留的,那本宫怎能夺人所爱呢?喜碧,将糕点盒封上,一会送去御书房,交给海公公。”
既如此,她又何必去用呢?
宫里的吃食,用与不用,其实都是种计较,也是种彼此间的掂量。
只是,这红樱糕,更多的,却是关乎前朝的试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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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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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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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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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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