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芳华绝代>第五十九章 来自春雨同学的挑衅
  立群说着,也投过去目光,不知道为何,这个女子的眉眼似乎有些熟悉。

  南北弄着辫子,想着今天这装束能否掩人耳目,自己可不想到哪都当名人,一点私生活都没有。

  看来效果还不错,大学生们虽都看新闻,可是很少关注娱乐的,这个时代不比现代,戏子歌女舞女什么的还都算是下九流。而大学生向来清高。

  至于南北出庭时候的照片也都不是正面。

  春雨打饭回来,脸上却是一片红色,随他而来的还有几个同窗,虽然觉得冒失,可是作为好友来看望同窗的姐姐,也是合情合理,更何况大学生们一项不拘小节。

  尤其是看到春雨两位如此漂亮的姐姐,都好奇的过来打招呼。

  春花很高兴春雨有好友,一开始以为春雨的脾气肯定是独来独往,其实事实也是如此,但后来家境转好,又被南北一巴掌打醒后,春雨便性格开朗了许多。

  “这是我同窗好友,立群,潘素素。”

  其他人不太熟的打个招呼,便坐在不远处看着这边,而跟着春雨过来的两人则是在学校和春雨关系很好的,一个是同寝室的立群,另一个潘素素是通过利群认识的,聊过几次之后,话很投机便成了朋友。

  刚才看立群起哄潘素素便从女生那边过来,举止大方,丝毫不扭捏,眉眼清秀,穿着制服梳着两条辫子,看着很是可爱。

  只是下巴习惯性的微微上抬,虽不是傲慢却与生俱来带着骄傲感。

  这个姑娘出身并不高,父亲是小学的教师,生活过的去,只是这姑娘不攀附权贵,自带着一种傲娇。因为出身相当春雨和她很谈的来。

  但这姑娘在女生中可不吃香,家境一般的人大学中有的是,可是这姑娘那傲气太深,对有钱人家的小姐总是自带敌意。

  觉得娇生惯养难免娇气,可以说是不卑不亢,但刚硬的太过了,清高的有些过了头。

  立群觉得这姑娘有趣,和别人不同,说话有时候讽刺几句,立群为人洒脱,几次接触变成了朋友,可立群是聪明人,知道这样的女生还是只当朋友比较好,一直以来三个人关系都是好友。

  可就在刚刚进饭堂看见立群搂着春雨的脖子,对着远处一对姐妹花笑的暧昧,春雨满脸通红,潘素素情不自禁的皱了一下眉。

  再走过去,看见两人不是穿着制服,想必根本不是学校的,其中一个和春雨相貌相似,潘素素大概猜到是亲属之类的,可是扫到南北的脸上,却是楞了一下。

  真是个标志的姑娘,再看,立群暧昧的搂着春雨的眼神,和春雨红的要命的脸,顿时挑起眉头,心里划过一丝异样。

  春花看到春雨的同学,就如同看着弟弟妹妹,忙热情的招呼两人坐下一起吃饭,热情的说多亏他们照顾春雨什么的。

  而南北则是微笑的点头,眼神淡定自若没有丝毫这个年龄段女孩子见外人的羞怯,这倒是让立群一愣,颇有兴趣。

  “这是我姐姐春花。”春雨介绍着,手指向南北的时候,嘴角情不自禁的上扬,“这是南北姐。”

  说道南北,立群眼中立马闪过一丝诧异,总算想起来了,是那个鼎鼎有名的歌女,只可惜自己昨晚走的早未看到南北盛况。

  可此时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报纸上写的上海滩之星和眼前这个面容娇俏的女子联系到一起,顿时有点暗暗咋舌,想着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春雨只说了是南北姐,没说是什么关系。潘素素瞥了一下嘴,看着南北的眼神也有些探究。

  “我姐姐今天就是来看看咱们大学,她总怕我吃苦,这里的条件怎么会吃苦呢。”春雨说道亲人满眼都是幸福。

  立群是个浑厚的人,也说了几句自己母亲担心自己的话,倒是气氛融洽,介于食堂人多,几个人聊着家常吃了饭就匆匆离开食堂,在校园里走动。

  大学里面正中央是一个湖,围着湖四周有许多亭子,绿树成荫,饶是入冬了,上海的天气也不算冷,几人便坐在湖边的亭子里聊天。立群还神通广大的拿来一个茶盘,亲手泡了茶,此情此景惬意极了。

  春雨眉飞色舞的给南北介绍起学校来,一边说还一边回头看她,南北也随着他的介绍看的开心。

  春花在两人身后微微笑着,立群一面观察一面也在旁边讲解,倒是潘素素,和春花聊着家常,眼神却总往南北那边飘。

  “这个湖,夏日里有人泛舟湖上,那情那景很是有意境呢。”

  南北看春雨说的高兴,也有了兴致,“校园中有湖,有水,不仅是风水上有益,还寓意着粼粼的湖面是学子不变的心。”这是前世自己在书上看到的,此时便想了起来。

  春雨眼中放光,在他的意识里南北总能说出一鸣惊人的话。

  立群也是一愣,通过聊天觉得这女子确实非凡,和报道上那个政法先锋如出一辙,越来越确信南北是那个歌女,不,不是一般的歌女。

  立群见过很多美人,家中父亲更有收集美人的癖好,姨太太成群,可是立群从没见过这样的女人,对他来说,南北不似一般女学生或高傲,或娇滴滴,是个碰一碰都哭的女生。

  南北沉稳,虽然面色稚嫩,可是眉宇间有说不出来的镇定自信,立群有点恍惚,便好奇的问,“春花姐是你亲姐姐,这个南北姐总不是你亲姐姐吧,怎么认识的,是邻居吗?还是世交?”

  春雨微微一愣,看向南北,南北却一点都不尴尬,眼神打在立群的脸上,似笑非笑的,“我们是一家人,也住在一起,我就是他姐姐。”

  立群脸上一红,他有种感觉,这个姑娘一定是知道他故意问的,顿时有些尴尬和懊悔。

  南北早看出这个公子哥大学生看出了自己是谁,只不过没挑破而已,到底是春雨的同学,只要不太过分,自己都不想太严厉,更何况自己确实是个歌女。

  一个歌女是一个优质大学生的姐姐,而且还不是亲姐姐,自然会好奇的。

  “住在一起?”一旁一直没有插话的潘素素有些惊讶,看着杨春花淡笑不语,春雨脸红,不经大脑的脱口而出,“杨春雨,这不会是你的童养媳吧。”

  “噗。”一旁的立群刚拿起茶杯,就喷出来了,这个潘素素未免太语出惊人,竟然说上海滩之星是个童养媳,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看到立群失态,春雨红着脸看着潘素素,“素素,说什么呢。”m.χIùmЬ.CǒM

  怨不得潘素素这样想,即便是大学在这个时代这种事也是常有的。

  之前有个从福建来的男生,平时成绩很好,老师很是喜欢,可是有一天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抱着孩子就来学校了。

  一开始以为是她姐姐或者亲戚,后来才知道那个看起来比他大十来岁的女人竟然是他妻子,而手里那还在襁褓中的孩子是他的儿子。

  原来在他家乡,家里条件好的都是要养童养媳的。在民国时期大学生简直是了不得的高学历了。能来上海上大学犹如进京赶考。

  虽然面子上有些脸红,那孩子心却很好,没发生什么陈世美的事,而是实话告诉了老师,老师虽然惊讶,但是也不能说什么反而表扬了这位学生,并帮他安顿好了自己的妻子孩子。

  但当时在上海滩这些本地小姐少爷们眼里还是很震惊的。

  所以不怪潘素素刚才想到童养媳这个事。

  看到春雨否认,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松了下来,暗骂自己真是嘴快,不免脸红,也对,这个女子看起来和他们年龄差不多,怎么能是童养媳呢,而且梳的也是姑娘头不是妇人头。

  南北没大注意这小姑娘的心思,而是站起来深呼吸一口微凉的风,真是个好环境,不免有些羡慕。

  春雨看她此时样子有点失神,“想不想读大学?”

  南北突然回头看着春雨笑脸盈盈的,无奈的摇头。

  可一旁的潘素素刚放下的心,看到杨春雨的笑容立马又提起来,一直以来和他们都不苟言笑的样子,整天圣人圣贤的,自己以为他就是那个样子,可是此时看到他对南北的态度,才隐约觉得心酸起来。

  不免看南北心里不舒服了几分,听到这话更是忍不住插嘴,“咦,这位姐姐看着和我年龄差不多,没有读大学吗?”

  南北倒是无所谓,“只识得几个字,不曾读过什么书。”

  南北说的是实话,自己前世虽然像个计算机一样大脑里储存了各种知识和资料,可是来到这个时代却是只学过几个繁体字而已,这具身子原本的主人也没读过什么书,连饭都吃不上还念什么书啊。

  春雨知道南北学识和家底,听她这么说并没在意。

  可潘素素不这么认为,刚才还带着几分探究和嫉妒的心思,此时不免被心中的傲慢盖过,眼神闪过一丝轻视,“姐姐看起来气质非凡,这倒是可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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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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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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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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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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