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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丝路禁地>第七十四章文化的传承
  我形容不出来这片空间里漂荡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力量是无形的,却好像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我的脚步迈不出去了,脑海里充斥的是惊恐和不安。

  我刚才听的很清楚,从空间的某个角落中清晰的传出了一个音节。我可以确定,那个音节虽然间断而且非常模糊,甚至听起来好像缥缈不定,可那肯定是人的声音。

  空间中的气氛,让我感觉头重脚轻。这个封闭了这么久的地方,难道还有人吗?

  我不由自主的开始在这里寻找,空间里到处都是石头,我绕来绕去,把可能藏人的地方都看了看。

  我说不清楚,到底是不是空间中弥漫的这种无形的力量影响了我,我的情绪变的躁动复杂,悲哀,无奈,不甘,愤怒……这种情绪渐渐的有点失控,憋的心里相当难受,我恨不得扯开嗓子大喊大叫,把胸口拥堵的这些情绪都释放出去。

  啪嗒……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小小的角落中,仿佛传来了什么东西掉落的声音,我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唰的把手电的光柱移动过去。

  一扫视过去,我的目光就停滞了。

  在这个布满了杂乱石头的空间角落中,有一个人,一个死去了很久很久的人。这个人好像保持着一种很端正的坐姿,长眠在此。从他活着再到死去,又到千百年后的今天,他的姿势一成不变。

  他的皮肉完全干涸了,和死在大漠中的所有人一样,变成了一具让人感觉头皮发麻的干尸。

  我拿着手电,一步一步走到墙角的干尸面前。此时此刻,我察觉不到恐惧的气息,但是,我的脑子里,回荡着无法形容的感觉。

  我感觉到,这个人一定是个很了不得的人。他本不该死在这种籍籍无名的地方,不该被风沙掩埋千年。可是,他甘愿选择这里作为自己的埋骨之地。

  一刹那间,我好像醍醐灌顶一般的明白了过来,我所感应到的空间中那种无形的力量,全都来自这个人。

  确切来说,那应该不是一种力量,那是这个人生前死去都不曾丢弃的一个“念想”。

  可能,他一辈子就为了做一件事而活,为了这件事,他付出了所有,甚至连生命也寄托其中,但最后他失败了。

  一个人把一生时间都耗费在一个最终没有结果的事情中时,那么,他一辈子所苦苦承受的一切,都会在一瞬间完全爆发。

  悲哀,无奈,不甘,愤怒……这或许就是这个人死去之前,心头所有的感受。

  我的眼睛有点发花,甚至连自己现在身在何处都忘记了。这样的人,虽然最后一事无成,但,他也是一个英雄。

  我呆呆的看着墙角的干尸,他死去了很多年,生命早已经消散了。可是此时此刻,我总觉得他那两只干枯的眼眶里,似乎有一点点不易觉察的光。

  “你知道……班达觉吗……”

  就在我恍恍惚惚的时候,从干尸的嘴巴里,清清楚楚的传出了一句话。与此同时,我看见干尸的一条手臂,似乎慢慢的举了起来,一直举到自己的胸口。

  他微微低垂的头颅,也跟着抬高了,眼眶中两点淡淡的光,就如同无尽黑夜中的两颗星辰。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自己的腿在颤抖,在发软,似乎完全支撑不住身躯的重量了。噗通一声,我的膝盖一弯,不由自主的跪在了地上。

  人在不自主摔倒之后,会条件反射一般的想要翻身爬起。我也是这样,我的双手撑住地面,想要直起腰,可是,我觉得自己的身躯好像突然压了一座山,连头也抬不起来了。

  “你知道……班达觉吗……”

  在我全力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的时候,那道声音,又传到了耳边。我的脑子虽然有点糊涂,可是听觉却仿佛没有受到丝毫影响。我听的出来,那是一个老人的声音,语气淡淡的,很平静。

  我并不是个木头人,我也不可能对谁都说实话,尤其是不明来历的陌生人。然而这个时候,我仿佛失去了撒谎的能力,只觉得应该把自己知道的,全部都说出来。

  古象雄的秘术班达觉,在我这次车盘之行之前,的确一无所知,就是因为途中遇到了一些怪事,才在小毛的讲述下,了解了一点点。

  “我知道……知道班达觉……”我好像管不住自己的心,管不住自己的声带,也管不住自己的舌头,直言不讳的就回答了对方的问题。

  传到我耳边的声音,没有再继续发问,但是,这道声音开始解说班达觉的来龙去脉。我抬不起头,就这样被迫跪在地上,不过,那道声音所发出的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的漂荡在耳边。

  象雄的班达觉,和那若六法的仲觉,是基本相同的修行原理。但是我所见到的,我所听说的这两种功法,却很不相同。仲觉延伸出来的那些事情,都给人一种高深莫测之感,牵扯到了转世觉醒。而班达觉呢,施法的目标都是些死猫烂狗。

  但是这道声音所诠释的班达觉,跟我的认知又不一样。

  运用在死猫烂狗身上的班达觉,是最粗浅也最低层的班达觉,因为施法者修为不深。如果班达觉达到了最高境界,那么就会产生类似“伏藏”的作用。

  神秘的伏藏,曾经引起过很多人的好奇和追索,也由此衍生了很多关于伏藏的传说。伏藏大概有三种形式,或者说三个层次,就是众所周知的书藏,圣物藏,以及识藏。琇書網

  事实上,书藏和圣物藏,从根本上来说只是一种行为,不能说是秘术。顾名思义,书藏和圣物藏,就是把经文典籍以及法器法物通过隐藏起来的方式,进行保存和流传。

  而识藏就不同了,和书藏圣物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识藏的进行方式,是把意识隐藏在某个活体的脑海深处。不管外界发生了什么,哪怕天塌地陷,家园无存,只要这个活体还活着,那么隐藏在他脑海深处的意识,就会择机苏醒。

  以前有过这样的新闻,说是本来目不识丁的牧民,在遭遇了某些外力伤害之后,大难不死,等再次苏醒,就可以鬼使神差一般的背诵上百万字的格萨尔王传。

  也就是说,哪怕全天下所有刻印格萨尔王传的书册典籍完全丧失销毁,只要这个牧民还活着,那么这部藏地史诗就不会失传。

  不管这三种层次的概念是否相同,但是目的都是一致的,可以说,伏藏的作用,是为了保证道统、文化的延续和传承。

  在久远的古代,尤其是自然环境较为恶劣的国家,由于生产力和科技的落后,气候的变化,瘟疫,天灾,战争,都可能导致一个国家或者部分地区大规模的陷入混乱和灾难中。当时的象雄古国也有这种危机意识,所以,班达觉到最高境界时,也会有类似识藏的作用。

  但班达觉的施法目标,绝大部分不是活体,到达最高境界,可以把意识信息隐藏在某个物体上,一块砖瓦,一块石头,或者一件衣服,一根木头上。这些不为人注意的物体只要能够保存下来,那么隐藏在其中的意识信息,也就可以保存下来。

  我跪在地上,把这些解释听的很清楚,也很明白。象雄文明早于吐蕃,前后两者的信仰不同,当象雄和后起的吐蕃进行主宰高原的战争时,其实也是信仰的一种较量。

  最终,象雄落败了,导致它落败的因素有很多。不得不承认,至少在这些传承道统的手段上,象雄的班达觉,是落后于识藏的。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的差异,导致了现在象雄文明变成了一个谜,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流传下来。

  “你听得懂这些吗……”长时间的讲解之后,那道声音发问了。

  “听……听得懂……”我还是被压的抬不起头,然而,不管内心深处是否有抗拒,我依然不由自主的回答了对方的问题。

  班达觉是一种意识的修行,跟读书练武是两个概念。可能学习别的东西,只要肯下苦功,总会有所收获。但班达觉的修行,需要毅力,天赋,机遇,缺一不可。因此,即便是在象雄雄踞高原,国力最鼎盛的时候,能够掌握班达觉最高境界的人,也是凤毛麟角。

  我并不否认这一点,尽管我从小所接受的教育,以及价值观点中,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已经成为名言金句,但真正付诸行动得时候,才会发现,其实很多事情,或者说很多职业,并不是自己全身心的投入以及努力就可以取得成就和成功的。以前我学过的课本里,有王羲之苦练书法,每天洗毛笔,把家门口那片池塘都染成墨色的故事。好像就是因为王羲之勤学苦练,才在书法一行中出类拔萃,成为后人追捧的不世大家。可是我相信,他如果没有天赋,练到最后,写出来的字还是一块钱七张。

  所以,象雄王朝中,能够运用顶级班达觉的人,非常非常少,再加上其它一些原因,导致了象雄文化以及道统的断绝。

  “你知道,最后一次班达觉所要隐藏的信息,隐藏在什么地方了?”

  “我不知道……”

  “耳朵。”那道声音很肯定的回答道:“一只耳朵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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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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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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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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