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九零后守山人>第二百零八章 菲而所思的防盗技术
  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不知年代的山墓,其殉葬坑内竟然出现了一把木柄把手带刺刀的步枪。

  这把枪充满了岁月的痕迹,那腐朽的木柄把手,用力轻轻一扳就断。

  看来此枪落在此地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但绝不是殉葬沟原有的物品。

  想起之前二爷说的,土匪霸占蜈蚣岭挖盗古墓之事,心中已有九成确定,这把枪是当初那群盗墓的土匪留下来的。Χiυmъ.cοΜ

  枪已经不能用了,不过在其前端的刺刀看起来倒是还算锋利,之前刘小娇给我的那把匕首已经遗失,此时正好拿这把刺刀当防身用。

  至于那群土匪的武器怎会落在这条殉葬坑内,并不难解释,既然是土匪,进入这座山墓后自然发挥了土匪应有的本色。

  也就是人过留钱,雁过拔毛,土匪进村一样不留。

  既是为钱财而来,自不会放过每一处可以藏匿金银珠宝的地方。殉葬沟更是如此,因为沟内不单单只有尸体骸骨,还有墓主人生前所用之物。

  有些东西在他那个年代来说可能是无用之物,但放到现在来说却是价值连城宝贝。

  因为刺刀已经生锈,脚掌被其刺穿,隐隐生痛。

  但我不能因为这点小伤,而耽搁阎小莹的时间,必须得离开这条殉葬沟,寻到六翅蜈蚣的,取它的妖丹救人。

  照道理说,小红蛇现在没死,我来到这里之后它应该有所感应才对,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了还没有来找我?

  还有二爷,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认为和我阎小莹都摔下深渊都已经死了呢?

  平复心情,咬牙忍着脚底钻心的疼痛,打着手电筒,背着阎小莹继续前行。

  走了十来米,我的眉头立即就皱了起来。

  因为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腐臭味从前方味从前方飘来,这是尸体腐烂时所散发出来的臭味,如死鱼一样,非常难闻。

  之前一路走来,殉葬坑内的味道虽然难闻,但也没有如此浓郁。

  因为这殉葬沟也不知道多少年前形成的,死在下面的牲畜包括人它们的尸体都已经完全腐朽剩下一堆骨头,有的甚至连骨头都化泥了,其气味也随之消散许多。

  只是眼下,这浓郁的腐臭味证明前方不单只有白骨,还有腐烂的尸体。

  事实上,在手电筒的亮光下,我已经看到了那几具尸体,他们就躺在白骨堆上,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完全糜烂。

  看到他们身上的穿着时,我才明白这里为何还有腐尸,因为这几具尸体根本就不是原来在殉葬沟内之物。

  我背着阎小莹走近些看,腐败气味更加浓郁,甚至连昏迷过去的阎小莹也被呛得动了一下身体。

  来到近前,只见他们身上穿着的竟然都是军装,脚下套着高筒皮鞋,腰间束着皮带,挂着配枪袋。

  在尸体旁边,可见几条步枪,与刚才我捡到的一模一样,除了步枪,还有许多陶瓷碎片,散乱在白骨之间。

  尸体身上的肌肉组织还没有完全腐烂,细看,白骨着沾着烂肉,有的一条手臂成了白骨,另外一条手臂却保持完整,有的脑袋成了白骨,但身体还算健全……

  总而言之,这场景看着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我强忍着呕吐的冲动,稍稍远离了几步,心中却有个疑惑,不是说当初占据蜈蚣岭,挖盗山墓的是一群土匪吗?

  现在怎么变成了身穿军衣的士兵了?

  还有如果是当初那群进山墓的土匪死在这里,算算时间起码也过了数十年,他们的尸体为何到现在还没有完全糜烂?

  要知道数十年的时间可不算短了啊!

  或许一些年长的,曾给先人捡过骨进行二次葬的人应该知晓。一般人死之后,在三到五年只见,尸体身上的肌肉组织便会完全糜烂成泥,剩下一堆白骨。

  当然三到五年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数字,因为尸体腐烂还得看先人葬的地方风水环境如何,如果是干燥的地方闷热的墓穴,尸体就会腐烂得很快。

  如果是阴冷又潮湿的地方,也就是阴气较重的地方,其尸体有可能十年甚至几十年都没有腐烂。

  其实这也是为什么人死去之后,后代子辈们要寻龙探穴,找一个风水极好的地方给先人下葬的原因,并不单单只是为寻求先人护佑,迷信风水玄学。

  如果不注意先人埋葬的墓穴风水,可能会葬在一处穷凶极恶之地或养尸地,尸体吸收阴气,几年或者几十年不腐烂,就有可能变成传说中的僵尸,出来祸害人间。

  这几具尸体数十年只腐朽过半,可能就是因为此地环境阴冷的原因吧。

  或许会有人说,山墓中有那么多的蜈蚣,此地环境就算可以让尸体保存很久才腐烂,但那些蜈蚣为什么没有吞噬他们的尸体?

  事实上,蜈蚣虽然是肉食性的毒物,但它们可不是什么东西都吃的,它们只吃新鲜的食物,腐烂的尸体根本就不会去碰。

  况且山墓被打开之后,它们可以出到外面去猎食,自然就更加看不上这些腐烂的尸体了。

  我想这也是几具尸体能够保存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吧?

  当然,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我自己的猜测罢了,实际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是专家,自然不能金口断言。

  腐尸旁有瓷器,应是山墓内的殉葬品,用盗墓的专业术语来说,也就是冥器,死人生前的所属物品,也叫明器。

  军用衣服一般比较耐磨,时间过去了这么久,腐尸身上的衣服还能保存下来,实属不易。只是破损得厉害,分辨不出他们的部队番号。

  但想来应该二爷所说,奉命前来剿匪的湘军。

  对于湘军在战争时期的所作为所,可用“功过相半”来形容,对于抗战他们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是……

  湘西多土匪,这并不是无的放矢。

  实则上,湘西地理环境多崇山峻岭,林茂洞多,是华夏喀斯特地貌最为显著的一个地区。

  正因为这样的地理环境,才造就了如此多的土匪出来,山高皇帝远,总有些王法管不到的地方。

  而在湘地活动的土匪中,几乎有一半都是军匪。

  所谓的军匪就是军兵落草为寇,或与土匪相互勾结,或打着抗战的名义做着土匪一样的行径,这些都是军匪。

  他们不顾老百姓死活,打家劫舍,没有明确的思想主义,哪里有油水可捞就打哪里。甚至连深埋于地下的死人也不放过。

  仔细想想,或许之前驻留在蜈蚣岭上的就是一伙军匪。

  不然普通的盗匪,哪里来的炸药炸开石壁悬崖,打通进山墓的入口呢?

  二爷对于这货土匪的认知并不齐全,这并不能怪他,都是流传下来的秘闻,与真实历史总是有些偏差的。

  殉葬沟你温度寒冷,阴气极重,我仔细查看几具腐尸,凭二爷所传授的经验来看,他们应该都没有尸变的可能。

  如此一来,我倒是放心些许,虽然服下血参之后,自己力量体质有了提升,但也不想与这种恶心的东西纠缠。

  更何况对付这种东西,还是喃么法事那一套比较管用些。

  仔细搜寻,他们的步枪大多数没用,就算能用也没有子弹,不过我最后在一具腐尸腰间发现了一把手枪,试着打了一枪。

  砰!

  枪声在沟内回荡,我心中大喜过望,想不到这手枪还能用。

  这玩儿可比刺刀好用多了,有它在手,我心中着实安定不少。

  将配枪收起,我本还想弄双鞋子或件衣服穿,但腐尸实在太恶心了,根本就下不了手,最后只得背着阎小莹继续前行。

  越往殉葬沟里面行去,出现的腐尸就越多,有的身上衣服已经完全糜烂,有的还有半截遮体,这些人都是一伙的,也就是当初进山墓的军匪。

  一路行来,所见腐尸少也有二三十具,前面还有。

  这事情有些不同寻常,因为死的人太多,一两个土匪死在这里还好说,但数十人死在殉葬沟内,就显得很诡异了。

  此地为何死那么多人?

  他们是怎么死的?

  死去时间太久,根本就无法从这些腐尸身上辨认他们的死因。

  但我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些人不像是被百足蜈蚣杀死的,因为如果是百足蜈蚣所为,绝不可能留下他们的尸体。

  也就是说,在这座山墓之内,还有比百足蜈蚣更加可怕的东西存在。

  当然,他们也有可能是中了墓中的机关死的。

  既是古墓,绝不可能没有机关。

  就如之前那座铁线悬桥,那根本就是陷阱,只要人从上面走过去,立即就会被阴冥鬼火燃烧成灰烬,连骨头都不剩下。

  还有古墓中的百足蜈蚣……我怀疑那百足蜈蚣本来就是墓中之物,它们是墓主人饲养在墓穴中,用来对付盗墓之人的。

  不管哪个朝代,但凡达官贵人之墓穴,定会设置有机关防盗。

  墓中机关玄妙隐秘,令人防不胜防,其中最常见的有几种。

  一是使人产生错觉,无法找到正确方向的悬魂梯。

  二是流行在唐朝,或唐朝之前的落石陷阱。

  三是暗驽毒箭。

  四是流沙陷阱……

  除了这些常见的,还有石桩、窝驽、天火琉璃鼎、陷坑等。

  古墓陷阱诡秘莫测,但我从来就听说过有人会在古墓中饲养毒物或者活物来防盗的,这是绝无仅有,令人匪夷所思的防盗技术。

  或许……当初在地葬湖中时,那条被铁链困在水牢之中的金色巨蟒,它可能与这山墓中的百足蜈蚣有着同样的作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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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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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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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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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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