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不一样的守候>第10章
  宋明仪沉默了一会儿,问:“谈什么?”

  韩黎轩停了停说:“有时间出来一下吗?”

  宋明仪很平静的回答:“抱歉,怕是没有,学习很忙。”

  “……”电话那头静默了许久,当宋明仪以为韩黎轩可能都没有在听时,突然听他轻轻说了声,“那么,先不打扰了。”

  挂上电话,宋明仪长舒一口气,心口上像被一块大石头重重的压着。

  她麻木的看着手机好一会儿,最后翻开盖子,将手机卡取出,装进了乔林康今天给的手机上,把旧手机毫不吝惜的扔到了垃圾筒里,仿佛这样做,就能丢掉一些东西,真的可以丢掉一些……

  刚上大一时,那年她才十八岁,十八岁是一个女孩子最青春美好的年纪。

  那个初秋的季节,踏进大学的那刻,梧桐树成荫,迷雾朦胧如烟罩着青松……宋明仪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时的自己,虽然自己不能看到,却也明显的体会得到,那时的脸上一定是非常美好的笑容。

  在加拿大留学的中国学生很多,那里的环境和教育都是世界一流的。

  她不算是留学生,十四岁就移民到了那里,是加拿大户籍。

  妈妈开了一家婚纱店,她的身材高挑纤瘦,皮肤细白,五官精致,所以常常被店里的摄影师拉去做模特。xǐυmь.℃òm

  美美的照片挂在落地玻璃内的橱窗里,回回有人路过,都会说,这照片上的姑娘真美,像童话里的公主。而美的不仅仅是那清纯绝丽的容颜,还有那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幸福的笑容。

  像向日葵花一般灿烂的微笑,感染到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不由自主的跟着弯起嘴角……

  那时候经常有中国留学生去店里打工,有真心打工挣学费的,也有不缺钱就为看到老板娘千金的。

  摄影师总是笑着对宋嘉希说,您的千金不仅在您眼睛里是宝,她的耀眼程度涉及的很远了。

  宋嘉希跟每个爱护女儿的母亲都一样,只要听到别人赞美自己的女儿就笑的合不拢嘴,甜到了心里,以往所有的心酸委屈浮上来时,只要看到女儿的一个微笑就立马烟消云散。

  宋明仪有辆小巧轻便的银白色自行车,她总喜欢在周末的时候,穿着白色上衣,格子裙,踩着自行车沿着植地在马路边上跑。

  但她技术一点也不好,后坐上载个稍微重点儿的东西,车头都会歪来歪去,很不平衡,好的是,加拿大的马路很宽,人口又少,所以还是很放心的驶在马路上。

  慕春时节,刚下过一场小雨,太阳一出,整个天地都像被洗过一般,天空很蓝,白云很白,绿植地翠得能滴出水来,这里的房屋都盖的不高,多为两三层的复式别墅,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花园小阳台。

  宋明仪清楚的记得,那天的天气真的很好,她骑在自行车上,头发梳成了一条松松的长辫子斜在胸前,脖子上被发丝绕得酥酥痒痒,芳草的香味夹杂着泥土的气息是非常的清馨,她轻声哼着歌,心情无比的好。

  在超级市场买了些东西架在后车坐上,她跟以往一样,控制着歪歪扭扭的车头,慢悠悠的驶着,就比蜗牛快了那么一丁点儿。

  就在一个急拐弯时,车轮突然打滑,她惊得手足无措,下一刻毫无预料的整个人带着车载到了地上。

  后坐的零琐东西落了一地,她的小腿上被擦出了几道红痕,不一会儿就浸出了几丝鲜血,后背上的骨头也被摔得一时撑不起身来。

  隔了几分钟后,身上的疼痛缓了缓,终于可以坐起来时,一个华人相貌的大男孩跑了过来,用很流利的英语问她,有什么可以帮忙的,要不要去医院。

  宋明仪摇了摇头,表示并无大碍,用英文说自己没事,只擦破了皮。

  男孩子低下身来,观察了下她的伤口,脱口而出了句中文,“流血了!”

  虽然长得像华人面孔的人未必一定是中国人,但这时的汉语却证实了他起码应该在中国呆过很长的时间,宋明仪用中文问:“你是中国人?”

  大男孩子笑了笑,点了点头,“看来你也是!”

  在这里住了四年左右,她最想看到的还是华人面孔,亲切的近似激动,连连点头,“我是从中国移民过来的!”

  男孩又是一笑,他的面孔在华人中来说是很帅的那种,五官深刻而精致,皮肤白皙,笑起来像阳光一样灿烂,带着年轻人特有的那种朝气却又有几分腼腆。

  虽然宋明仪说没事,家离这里不远,推着车子走回去就好,可大男孩还是要坚持送她去最近的医务所清洗伤口,说是不注意的话,也可能会留下伤疤。

  宋明仪本来并不在意,一听说有可能会留疤,有点怕了,她最喜欢穿裙子,小腿上有疤的话,以后穿裙子都是个问题,于是很顺从的去了医务所。

  他帮她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整理好挂到了车头上,让她坐到后坐上去。

  明仪当时就知道自己的脸应该是红了,因为明显感觉到有烫烫的温度在脸颊上爬,从小到大都没怎么跟男生说过话,更别说被男生用自行车带着。

  自行车在那个年纪的青年男女之间,总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当一个男生载着一个女生时,往往是一种别样表情,永远带着浪费的色彩!

  害羞归害羞,她到底是坐到了车上,当车子被他踩动后,她的心就开始噗噗的跳个不停,嘴角不由得弯成了美丽的弧度。

  这是一种非常美妙的感觉,蓝天白云下,道旁是绿绿的植地,风凉幽幽的吹过。

  到医务所时,前面几个人在排队,他们就坐到了最后,也认真的排起队来。

  原来他叫韩黎轩,是在加拿大读书的中国人,现在正在读研,巧的是,他们居然在同一所大学。

  宋明仪高兴的说,“我是大一新生啊,学长!”

  韩黎轩有些意外,确实也没料到会是这般巧,先前说话还有些拘束,谈到学校时,又有了说不完的话。

  聊了一会儿,韩黎轩出去买了两杯奶茶回来,给了宋明仪一杯。

  宋明仪本不喜欢喝奶茶的,不好意思违了人家的心意,就象征性的抿了两小口,她真的很不习惯这种味道,刚咽到喉咙就有就些恶心的感觉,强忍着还是喝了下去,胃却有些不舒服了。

  抬头看韩黎轩时,他正审视的望着自己,近似一种打量的眼神,她有些不好意思了,低头继续吸奶茶,却忘了自己真的不喜欢喝这东西,吸了两口就后悔了。

  韩黎轩并没有注意到宋明仪的异样,见到的只是她温婉的笑容,他突然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宋明仪被噎了一口,笑着说,“那可能在学校吧。”

  韩黎轩低头回想了下,要点头时却又摇头,忽然眼光一闪,笑着说,“我想起来了,真的是见过你,却不是在学校里。”

  宋明仪惊讶了,她对他真的丝毫没有什么印象,如果见过的话不可能不记得他,因为他的容貌很容易就让人记住,是她非常喜欢的类型。

  韩黎轩的眼睛都有了笑意,“我还一直以为是个幸福的小新娘呢,原来是你啊。”

  宋明仪听懵了,呆呆的望着他。

  韩黎轩说,“你是不是为一个婚纱影楼做过模特儿?”

  宋明仪终于明白了,原来他真的见过她啊,只不过是照片而不是本人。笑着说,“是我妈妈的婚纱影楼,我妈妈的店。”

  当医务小姐走到他们面前时,宋明仪才发现轮到自己了,可是腿上的伤口早已结上了痂,虽然还有些火辣辣的痛,却已很微不足道了。

  学校要求新生要住校,方便管理,于是宋明仪搬到了学校住宿舍,虽然学校离家的车程只有不到一个小时,依旧得住,只能周末回家。

  宿舍四人一室,明仪与同系的三个新生一起住。

  大家都是一副东方面孔,却本着在异国他乡见到的东方面孔不一定就是中国人的原则,一开始自我介绍时还都说的英文,没过几天后就发现其实母语都是中文,活泼俏皮的少女们很快说着中文打成一片,聊起了各自家乡的风土人情。

  再次遇到韩黎轩是在校外的一家中国饺子馆子里,他看到她时,饭已经吃了一半,正好一个人坐,就招手叫了她过去同坐,大方的请她吃饺子。

  韩黎轩说,“我妈妈是东北人,最喜欢的是猪肉酸菜饺子,酸菜是用大白菜腌制的,特别入味儿,大年三十晚上必备。这家饺子馆没有酸菜饺子,牛肉胡萝卜的远不如那种地道。”

  宋明仪笑着说:“我妈妈是南方人,大年三十晚上吃的是汤圆,我比较喜欢把咸的和甜的搭配起来吃,一口甜的一口咸的。从小我就这样吃,味口可好了,只要多吃几口甜的就想吃咸的,多吃几个咸的就想吃甜的。所以经常吃饺子时,妈妈就给我准备一个大苹果,一口饺子一口苹果,可好吃了,这样的话,我就吃的特别多,若是只吃甜的或只吃咸的就都吃的很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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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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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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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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