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海洋之心>第一章 人生初见
  常听人说如果喜欢上一个人,就应该要把握机会,放手去追。因为一辈子想要遇到一个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并不容易,遇到了岂可不珍惜?基本上我非常赞同这观念,我觉得这可以属于说得很得体,而且很能激励人心的金玉良言之一。不过这仅止于心态上的认同而已,我认为这只是个理想罢了。如果放到现实层面来考量的话,会发现一切并不像所想的那样单纯,突然间会有非常多需要顾虑,且会让人犹豫不前的因素开始浮现。

  也许有人可以很干脆的告诉自己:说了总比没说好,不勇敢表现怎么可能知道对方的心意呢?或许对方也是喜欢你的,如果真是如此,那么隐忍不说就真是人间一大悲剧了。因此,“大声地把自己的感觉很诚恳地对他(她)说出来吧。”可以这样勉励自己。说出来是种勇敢的表现,即使结果不如人意但至少已对自己的感觉负责。而且这是很简单的机率问题喔:赌下去还有一半的机会,但是不说的话就怎样也不可能有机会了。很清楚了吧?选择不说的话只能让自己深深的感情随着时间埋葬心底,于是当岁月流逝过去,心灵趋于成熟,后悔的感觉渐渐在心底涌起,“当初的男(女)孩真是美好,为什么我居然没有一点点勇气跨出去试试看呢?”只要一小步就好,也许人生会因此变得更让人满意。所以结论可以归纳为:说出来爱不到,总比日后因为没说而后悔来得好一点。我依然非常赞同这样的说法,理智上我肯定它,但是真正面对到的时候,这些箴言就不知道跑到那里躲起来了。

  这就是我现在的情况。

  九七年的夏天,我和她初次相识,距今正好两年前,在闷热的台北城。那时候我刚考上研究所,心情依然相当愉悦,沈浸在对未来的想象与规画里,感觉一切都很顺利进行着。在六月的倒数第二天,我到所里拜访老师顺便拿些课程资料,等电梯的时候她就站在我身旁。留着微长过肩而且略卷的秀发,身材瘦瘦高高,穿着淡蓝色细格衬衫,黑色牛仔裤,套着一双深咖啡色的休闲靴,面容白皙,感觉清清秀秀的。那时候对她只有这样的印象,并不觉得有太特别的地方。不管她是大学部的还是研究所的都不关我的事,倒是她看了看我忽然对我说:

  “请问,你是我们系上新生吗?”声音非常细腻清柔,我转头望向她,突然不知道那里来的捣蛋心理,我对她说:

  “嗯哼,很遗憾哟小姐,我不是新生喔,我可是要变成研二生了呢,是这里的老大哥了。”她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嘴角一直泛着笑意:

  “喔,那我们应该是同学啊,不过去年一整年我怎么都没见过你呢?”眼里尽是逮到别人把柄的那种得意。

  我也真是倒霉,居然那么巧就碰到学姐,于是我只能脸上挂满着斜线,尴尬地笑笑说:

  “啊哈,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原来是学姐呀,让你见笑了。我是刚考上这里研究所的准新生啦。”

  “嗯,乖,还满有礼貌的,以后如果好好听我的话,我包准你吃香的,喝辣的,悠闲度日轻松愉快。”说完看着我就自己笑了起来,我也陪着笑,感觉是满亲切的学姐呀,我对她的印象好了起来。这就是我们的初相识。

  很快就开学了,研究所的课业不比大学部,读研究所总让我觉得喘不过气来:看不完的原文书、交不完的Paper、讨论不完的报告、找不完的资料,几乎没有时间想别的什么事。我和学姐只有四个学分是一起修的,一个礼拜只见两次面,所以交谈的机会并不多,只是偶尔会聊聊,这再稀松平常不过。但若是这样故事就很难进行下去,关键的地方在于开学后两个月我发现原来我和学姐都住在同一栋大楼里的三楼,我是302,她是306。那是在某天回家时和学姐在楼下巧遇才知道的,我们都觉得很神奇,不只因为刚好住在同一栋,而且还因为居然过了这么久才知道。

  从那天之后,我们熟悉的速度就越来越快,我有不会的问题时都会找她问。有时去她的房间,有时来我的房间,或者也会一起吃饭或吃消夜,渐渐地聊得也就深入了起来,对彼此也就比较熟悉。

  “学姐,看你晚上或周末假日都不太出去,你没有男朋友吗?”那天我心血来潮地问了这个问题。而学姐的脸色好像忽然间黯沈了下来,但那只是很短的瞬间,她随即又堆满了笑:

  “没有耶,我好可怜哟,都没有人要我呢,多悲惨。”

  “怎么会呢?学姐你天生丽质,聪慧过人,怎么可能没有人欣赏?一定是学姐眼光太高啦。”

  “哎呀,学弟你真是太会说话了,我实在不敢当。别尽是聊我了,那你呢?没有女朋友吗?”她马上转移了话题到我身上。ωωω.χΙυΜЬ.Cǒm

  “我和你一样可怜,也没有人要我耶。”我说的是实话。

  “真的吗?那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喔!”我们同时笑了出来。

  逐渐地我对她了解得比较深入,而且慢慢发现在我们身上有很多的雷同存在,我们都是台南县人,而且她搬家之前和我其实都是住在归仁,上高中后她才搬到永康去。

  “真的吗?你以前也住在归仁?”我觉得很惊奇而大叫。因为很少遇到这样的情形,“我们真是太有缘了。”

  “说起来真的是这样呢,想不到我们还是同乡。”她笑笑说,不管何时何地她脸上总是挂着一抹微笑。

  “你不会刚好也是读归仁国小吧?”我随口问。谁知她愣了愣,大叫说:

  “真的耶,我就是读归仁国小啊!”

  “国中是归仁国中吗?”

  “是呀,真的耶!哇哈哈哈哈。”她笑得更开怀。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细缝了。那笑声很有感染力,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OH,我的老天爷呀,这真是太神奇了,实在令人不敢相信。”相近的地缘关系让我们的距离更加接近。我觉得在他乡能遇到感觉这样贴近又相似的人真的满温暖的,他乡遇故知确实是人生一大乐事。

  而且我们都很喜欢音乐、唱歌及看电影,闲来无事的时候我们都习惯把自己泡在满室的歌声中或是电影院里。

  “学弟,哪首歌曾经让你有过深深的感动?”

  “嗯,”我用力的想了想,“雄雄想实在想不出来,好像很多但就是挤不出来。”

  “就讲一首你现在最先想到的吧。”她看着我。

  “这样啊,”我又想了想,“学姐,还是你先说好了,然后我再看能想到什么歌。”我把问题踢回去给她。

  “怎么这样,反而把问题丢给我。嗯,好吧,我就先说罗。”然后她顿了顿,“陈升的”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很好听而且词写得太棒了。歌词让我哭了好久。”

  “学姐,你居然会哭?我还以为你一直都会挂着笑容呢。”

  “什么嘛,我可是个女孩子呀,也有我多愁善感的一面,只是你看不到罢了,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喜欢听听这首歌。”

  “越听不会心情更糟吗?”我问。

  “会呀,但是那又怎样呢?心情会更糟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更糟过后就能慢慢站起来,它可以把我的悲哀掏空,将不愉快稀释。”

  “陈升的歌真的满棒的,我也满喜欢这首喔,那,唱来听听吧。”我提议,满想听她表达这首歌的。

  “还是别用唱的吧,我怕会吓死你,我习惯用念的,我来将它念给你听吧。”

  “洗耳恭听。”我打躬作揖一番。

  “嗯哼,”她清清喉咙,然后像换了个人似地开始轻轻念起来: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回去的路有些黑暗。

  担心让你一个人走。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不能分担你的忧愁。

  如果这样说不出口,就把遗憾放在心中。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

  你的美丽让你带走,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

  可不可以你也会想起我。是不是可以牵你的手呢?从来没有这样要求。

  怕你难过转身就走,那就这样吧我会了解的。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假装我生命中没有你。从此以后我在这里日夜等待你的消息。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

  无论你在天涯海角,是不是你偶尔也会想起我。

  她闭着眼睛,眉头微蹙,像参加神秘祭典般地虔诚。在这段时间里空气似乎冻结起来了,只有她的语音在狭小的空间里反覆回荡,轻轻柔柔令人感到飘飘然。我仔细听着,觉得这字字句句中所透露出来的好像不只是和曲调搭配起来并且反映出作者情怀的文字而已,而是有着她的生命力孕育在里面,感觉那和她的内心是整个纠结在一起的,我觉得颇受震撼,可以体会到这首歌对她必有独特的意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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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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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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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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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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