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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阴村>151回、金枝玉叶配金凤,荒山野岭藏危情
  刘家镇很长时间没这么热闹了,其实人们就是这样,不管有的人过分的聪明也好,有的人朴实也罢,有的人喜欢多嘴多舌,有的人爱贪小便宜,可不管怎么说,毕竟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平时争执的也只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集体的事摆在面前,人们在一起嘻嘻哈哈干活的时候,也总显得十分的亲密,不管怎么说,大家伙毕竟都在一个村中生活了几十年了。

  活干的特别快,没用三五天的功夫便有了基本的雏形,对大石碑的修缮并不是要把它弄成新的,而是尽量保持原样,只是把一些裂纹和上面那些斑驳的坑洞尽量的修好,并且有专门的人拓下了大石碑上的碑文,说是要拿到省城去做专门的研究。

  村子里的那二十个年轻的劳力,按照工匠们的指示,在大石碑的周围打下了地基,准备要盖一座仿古的房子,把大石被保护在其中。除了县城来的那个最大的领导,金枝算是这个工程队的临时的头目,别看平时里他斯斯文文的,不怎么爱说话,可干起这样的活来却特别的认真负责,一天到晚的忙前忙后,于是所有的活计都干得井井有条。

  赵金凤这阵子对金枝特别的好,平日里金枝干活的时候,他忙前忙后的送水送饭,天热的时候还给金枝投湿毛巾擦汗,晚上收工之后回去做饭做菜,还给他洗衣服,一直特别细致的照顾着他的起居饮食,一如当初我刚来到刘家镇的那段日子,他对我的照顾一模一样。

  当然这一切都被村子里的人看在眼里,人们就是这样的,当初金凤跟我好的时候,人们都说我们特别的般配是天生的一对儿,也时常拿我们的关系开玩笑,还当着赵村长的面说早点把我们的亲事办了,这样金凤未来有可能跟我回到厂里去,成了一个城里的媳妇。

  而如今她跟金枝好了,人们又说她跟金枝特别的般配,仿佛我和赵金凤的那段感情,他们很快的就遗忘在了脑后,又有多事的人会跟赵村长说起,说金凤和金枝这就是前辈子的缘分,凤凰趴在金枝上这是天生注定的,也不如早点把婚事办了,早办早好。

  其实有件事让我一直感到有些纳闷,就是之前我和赵金凤好的时候,赵村长并没有作出反对,但人们劝说赵村长抓紧张罗我们俩办婚事的时候,村长却一直不提不念。如今当人们说起金枝的时候,赵村长就点头答应了。

  毕竟现在是新时代了,父母包办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赵村长征求金凤意见的时候,金凤竟然也一口就答应了,没有任何的迟疑。

  于是这事儿便落到了日程上,他们俩的婚事是有个介绍人的,就是北村子的,不过赵村长还是委托刘玉梅做女方这边的全权代表,但凡是一些细节上的事情都委托她来安排。得此重任之后的刘玉梅更加美翻了天,她觉得这是赵村长对她的重视。她当上了这个妇女主任之后,村子里一直没有什么事儿可有她干的,于是她便也把这件私人的事儿当成了赵村长拍给他的公务一样,忙前忙后的不亦乐乎。

  按照刘家镇一代的风俗,男女之间相亲之后,到结婚之前要经过两个步骤,下一步应该做的“会亲友”,也就是准备一场酒席,请来男女双方的亲戚朋友,当众宣布男女双方的婚期,按照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一场订婚仪式。

  会亲友的日期就定在了月末,金枝跟赵村长商量着说自己在县城,除了那个养母之外,便没有任何的亲属了,更何况现在他又带着工程队在刘家镇干活,不如这件事就安排在刘家镇,这样会更方便一些。大家伙琢磨了一下,看来也只能如此了,更何况赵村长就这么一个闺女,当赵金凤婚嫁的事情就摆在眼前,赵村长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其实说心里话,提到对赵金凤的不舍,应该也有我一个,对他要订婚这件事,我是又难过又高兴,所谓高兴是金凤终于可以找到一个能跟她厮守一生的人了,通过这么长时间的观察,我觉得金枝这人不错,对她又细致又好,而且这样或许他会很快忘掉了跟我之间的那些无法拖进现实之中的情感,忘了我对她的所有伤害,金枝好比就是一味良药,抚平她的所有创伤。m.χIùmЬ.CǒM

  如果说到难过的话,我便不得不承认我对赵金凤是有感情的,我何尝不想娶她为妻,和她厮守终生,可现实却给了我无尽的无奈。

  事已至此也只能如此,于是村子里的那些妇女们又多了一个新的活计,就是忙前忙后的在刘玉梅的带领下帮着张罗月末的赵金凤和金枝的订婚仪式。

  这段时间哑巴一直就在我的视线之中,每天都会去大石碑附近的工地,在一旁又唱又跳,像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看热闹的孩子。不过白胜利和刘耀宗却并没有闲着,因为我们都觉得村子里的人都在大石碑附近干活,也正是他们上山寻宝的好机会,不用像在以前那样躲着这个那个了。他们这两天每天都拿着铁锹和镐头,扛着几根树苗像模像样的上山去,然后进了小阴坡东翻西倒的寻找宝藏的痕迹。

  虽然前阵子,我已经渐渐的放弃了对哑巴的怀疑,不过有一件事让我始终想不明白,那就是他们如此大胆的在山上寻找,却始终没有再遇见过那个黑影子,这个一点我无法在心中找到真正的解释,我只能仍旧保持着警惕,保持着对哑巴的观察。

  不过这事说起来始终让我感觉有些纳闷,那就是无论之前刘耀宗自己在山上搜寻也好,还是现在我们达成了联盟,有白胜利他们两个在山上寻找也罢,这么长时间了,除了找到那些炸药以外,便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发现。可为什么当初刘福生只是上山放羊便被那个黑影杀人灭口了?刘福生到底发现的是什么?

  于是在一天的傍晚,我又把刘耀宗和白胜利找到了我的家,我们一起商量这件事,仔细的分析,看看还有什么遗漏的,我没想到的地方。最终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那个黑影子应该十分的仔细小心,当知道刘福生发现了他的秘密之后,肯定就把所有的痕迹都毁灭掉了,从而转入了地下。

  这一点我是赞同的,因为之前我不但上过西南山坡的那个山洞,也下过门口的这口深井,山上的山洞也好,这口深井的洞口也罢,我都没有发现什么异样的东西,但这也足以证明,那些宝藏应该是埋藏在地下的,所以如果想找到这些东西,还是应该从地下下手。

  那么如此说来的话,不光在西南的山坡上,小阴坡也应该有通往地下的洞口。于是我便问他们俩,知不知道小樱坡上有没有什么天然的山洞?,或者平时我们不常去的地方。

  毕竟他们俩是当地人,对刘家镇的一草一木都特别的熟悉。白胜利也表示并不知道,因为他年轻的时候也在县城,回到刘家镇之后,成了赤脚大夫,平日里更多的是走街串巷的给人打针看病。可刘耀宗却不同,当初给刘家镇拉电的时候,是在小阴坡上干过一段时间活的。

  刘耀宗皱着眉头,琢磨了一阵,对我们俩说道:

  “要说山洞,小阴坡上还真没有,小阴坡原本就不大,要是有山洞怎么能藏得住呢?不过小阴坡的背面倒是有个石缝,那个石缝也不大,走到头也不过三四米深,都没有一间屋子的地方大。我也是之前听刘福生说过,说有的时候到山上去放羊,赶上天气不好刮风的时候。他就会躲进那个石缝里。抽袋烟,吃点干粮什么的。不过那是我是从来没去过……”

  听他这么一说,我和白胜利对视了一眼,其实我们俩的心思都一样,一来是都觉得这有可能就是一个我们平时没注意到的线索,或许通过这个石缝我们能发现些什么。二来是我们心里也琢磨着,为什么刘耀宗之前没跟我们说过这事儿。

  于是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找个合适的机会到那去看看。之前我被分配到的任务是跟踪那个哑巴,通过这么长时间的观察,觉得哑巴好像没有什么太大的嫌疑,也可能是我太敏感了,所以我决定去那个山洞探查的时候也要跟上,他们俩也并没表示反对。

  这事儿不能再拖了,趁着最近这几天人们都忙忙呼呼的在大石碑附近干活,刘家军上上下下,热闹成一团,所以我们悄悄的上山去找那个山洞,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这活已经干的接近尾声了,等过阵子消停下来,也就不好行动了。

  说干就干,我们分头回去准备,带上绳子手电筒,镐头铁锹什么的。我们是三个人,山上只有一个神秘的黑影,所以我们自然不必太紧张,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原以为轻而易举的一次探查,却发生了一件令我们意外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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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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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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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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