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寻颔首,然后躺在自己的床上,将温暖的阿娇搂在怀里,闭目休息。
第二日,阿娇还在酣睡,渊寻却已经起床了。
他在房中摸索了一番,拿出一个包袱,给宋寻鹤装上了路上吃的肉干和菜干,还有找出两件不常穿的保暖衣服,一并给了宋寻鹤。
宋寻鹤感激不已,却没有出声道谢,因为嫂子还未醒,他若是在房中开口了,将嫂子吵醒,那就不好了。
然而开门的时候,那冷风灌进了房中,还是将阿娇冷醒了。
她揉着眼睛从床上撑起身子来,看见门外的宋寻鹤,嘴巴微张,赶忙从床上起来。
昨晚睡觉只脱掉了外衣,所以阿娇身上也没有什么不合情理的地方,她急急忙忙喊道,“鹤公子要走了怎么不叫我?”
虽然不能留他在这里过冬,但是好歹让她送一送啊!
渊寻转过身,赶紧将衣服给阿娇套上,“穿这么少,着凉了怎么办?”
因此,渊寻没有注意到宋寻鹤那双几乎要黏在阿娇身上的眼睛。
阿娇低着头,看着渊寻给自己穿衣服,笑颜如花,“哪里会冷,身上明明很多衣服。”
只是脖子被灌了冷风,才被冷醒了。
宋寻鹤痴痴地望着阿娇,一个多月前,他以为自己看错了。
阿娇是渊寻的妻子,他还见证了两人的结合,没想到时隔一个多月,再看见阿娇,她这张脸,分明就是颜雅,也是他少年时的阿娇!
难道,眼前的这个阿娇就是他的阿娇吗?xiumb.com
她那张娇笑着的脸,和大兰王朝还未被覆灭时一样幸福纯真,不像后来他们二人奔波流离,为了基本的温饱和安全,而变得憔悴的面容。
宋寻鹤张了张嘴,失了态,“阿娇?”
阿娇疑惑地抬起头,“鹤公子怎么了?”
宋寻鹤的声音伴随着风声,阿娇没听清里面的情愫和思念,但是渊寻听得一清二楚。
他猛地转头,目光凌厉地看向宋寻鹤。
宋寻鹤被渊寻的目光镇住,冰冷的风从他身后灌进来,让他清醒了不少。
怎么可能,这个阿娇怎么可能是他的公主。
或许,两个人只是长得很像,不是吗?
毕竟渊寻兄说过,他和他的妻子,是在三四年前相遇的。
而那个时候,他和公主还在被叛军追杀,他为了将公主送到悬崖对面,用自己的身体做跳板,将公主送了过去,而他则坠入崖底,虽然有幸活了下来,但他和公主也因此分离了将近两年。
后来的一切......不想也罢。
“抱歉寻兄,是我唐突了。”宋寻鹤尴尬一笑,任哪个男人,听见旁的男人这般唤他妻子的名字,都会生气的。
更何况寻兄深爱着嫂子。
渊寻没说话,宋寻鹤只觉得气氛尴尬得可怕,他抱拳道,“我就不在此叨扰了寻兄和嫂子了,告辞!”
说完,宋寻鹤转身快步离开。
渊寻将门关上,阿娇则是望着那紧闭的大门,心中不解。
“相公,鹤公子怎么走这么急?”
“或许是担心苗疆人找到这里,或是怕我意识到不对劲,将他送到苗疆族的寨子吧。”渊寻面无表情道。
“为什么会担心相公将他送到寨子里去?”阿娇更加不明白了。
渊寻暗戳戳道,“昨晚于鹤醒过一次,他没有告诉我昏迷在雪地里的原因,对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也是缄口不言,不过也对,毕竟我也曾是苗疆寨子里的人,他担心这个很正常。”
阿娇愤愤道,“相公救了他两次,他还这样不信任你,真是太过分了!”
见阿娇如自己所想的,对宋寻鹤生出不满来,渊寻眸中闪过一丝笑意。
但很快,他的笑意又退了下去。
他的直觉告诉他,于鹤认识阿娇,或者说,他认识阿娇的这张脸,只是还不确定阿娇是不是他要找的人,并且他对阿娇的感情,如他一样。
若不是不想在阿娇面前杀人,他一定会将任何可能打扰到他和阿娇幸福的东西摧毁。
现在于鹤已经离开,也不知道这个冬天过去,自己还能不能找到他。
只愿雪下得更大一些,让那家伙寸步难行。
无论是被逼退回来,还是死在外头,都是最好的结果。
......
宋寻鹤跑了,安若找他找得快发疯,若说以前,她最讨厌渊寻,因为他是第一个拒绝她,让她丢脸的男人,那么现在,她最恨的人就是宋寻鹤。
毕竟新郎逃婚,这可是能成为苗疆族未来好多年的笑话,届时口口相传,她安若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上!?
安若不顾严冬,派出很多人去搜寻宋寻鹤,他就算身有武功,一人在风雪中流浪,还是很快就被抓住了。
宋寻鹤被五花大绑地拖回寨子。
路上,他问起渊寻的事情,问起了阿娇。
在外的这几天,他脑海里一直甩不掉阿娇的身影,忘不掉阿娇的脸。
除了公主,没人能让他如此魂牵梦萦。
渊寻和阿娇在苗疆族也算是一段佳话了,抓捕宋寻鹤的人只是奉命行事,对宋寻鹤并没有什么恶意,反倒佩服他敢逃婚,于是将渊寻和阿娇的事情告诉了他。
还说起在集会上,渊寻为了阿娇,用掉了一只即将成为蛊王的情蛊。
“那在渊寻遇到阿娇到两人第一次出现在集会上的这三年间,他一直都没带着阿娇出现在人前吗?”
几人思考了一下,全都摇了摇头,“没见过。”
其中一个人两手一拍,恍然道,“那三年,我倒是在集会上见过几次渊寻,他来集会时,集会都快结束了,匆匆忙忙买了东西,不敢久留。”
那人看着宋寻鹤摇了摇头,“说起来,你和渊寻也是同病相怜,都被安若小姐看上了,不过他比你幸运,虽然被赶出了苗疆族,但是他遇到了阿娇那样可以相伴一生的女子,你啊......”
众人一脸惋惜,估计是要被丢进蛊窟里了。
到了那里面,恐怕是生不如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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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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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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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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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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