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阿娇?这是在催促我准备婚事吗?”渊寻睁开眼睛,满眼笑意地望着阿娇。
阿娇的脸更红了,她抬起手,堵住渊寻那张不正经的嘴,“公子,你说什么呢!?”
她哪里是这个意思,公子未免也太坏了,尽知道调笑她!m.χIùmЬ.CǒM
渊寻将阿娇的小手握在手中,将他的脸贴到阿娇的脸上,声音悠远绵长,“阿娇,今天大概会成为我这辈子最高兴的一天了。”
阿娇感受着渊寻脸上的温度,在他的耳边喃喃道,“阿娇也是这样觉得的,能和公子在一起,成为公子的妻子,阿娇很幸福。”
“阿娇,我会让你一辈子幸福下去。”
“阿娇相信公子。”阿娇坚信不移地说道。
外头传来院门打开的声音,阿娇眨了眨眼,“没听见风声啊,怎么会有开门的声音?”
因为没了这几天的记忆,阿娇不知道现在院子里还有一个人。
渊寻宠溺地揉了揉阿娇的脑袋,“不是风,是我们的证婚人,今晚阿娇和我,会在他的见证下完成婚礼。”
阿娇眼睛里立刻闪起了亮光,“是证婚人!他叫什么名字?是苗疆族的人吗?”
渊寻捏了捏阿娇的鼻子,“问这么多,今晚一起成亲的时候就知道了,今天阿娇要和我完婚,我没进来接你,你可不能出门。”
“知道啦。”阿娇鼓起双颊,不情不愿地说道。
嫁衣一直都放在屋里,渊寻出去后,阿娇便下了床,从箱子中翻出精致华美的嫁衣,在自己身上比划了好久。
她手上抓着嫁衣,捂着嘴偷笑,一双杏眼弯成了月牙,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渊寻踏出房门,就看见正将肩上野猪放下的宋寻鹤。
宋寻鹤见渊寻出来了,爽朗一笑,“寻兄,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只能出去打点野物,作为你和嫂子的新婚贺礼了。”
宋寻鹤用袖子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水。
他以往那张俊俏的脸上,此刻横着一条疤痕,看起来很新鲜,也因此显得更加恐怖。
渊寻没有给他治疗脸上的伤口,自然就留下了疤痕。
他朝宋寻鹤拱手道谢,“多谢鹤兄,待我和阿娇成婚后,就不耽误鹤兄的要事了。”
听见阿娇,宋寻鹤还是有那么一瞬的失神,因为以往,他一直都唤公主阿娇。
是在他们逃离被叛军攻占的王宫后,才改了叫法。
虽然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叫过这个称呼,但是听见了,还是忍不住回想起他和公主过去的点滴滴滴。
好在他很快就回过神来,渊寻也以为他的片刻失神是因为那“要事”,没有多疑。
“今夜我就会离开,也省得打扰寻兄的洞房花烛夜。”宋寻鹤调侃道。
渊寻轻笑一声,他从身上掏出两样东西,递给宋寻鹤,“这包是驱虫粉,将它撒在身上,能够防止毒虫靠近,这包则是能够帮助鹤兄抵御瘴气之毒的药粉,希望鹤兄届时一路顺风。”
这正是他需要的东西!
宋寻鹤也不扭捏,将药粉接了过来,“大恩不言谢!若是今后还有机会遇到寻兄,定当报今日之恩!”
有了这个,他就有更大的几率找到公主,是死是活,总要让他知道结果。
夜色渐深,太阳爬上了山头。
悬崖下的小院第一次灯火如此亮眼,院门口,屋檐下,全都挂着两个红彤彤的大灯笼。
窗户上,墙壁上还贴着大红色的喜字。
阿娇头戴繁重的银饰,耳饰,手环,还有项圈,都是经过精雕细琢的银饰。
红色的婚服将她衬托得气色极好,脸上带着淡妆,美貌完全不会被身上隆重的服饰压了下去。
一副银珠帘挡住了她一半的面容,若隐若现的娇颜更加吸引他人的目光。
看见阿娇的模样时,渊寻就后悔了,后悔让于鹤留在这里当他们的证婚人。
这般美丽的阿娇,应当只属于他一人才对。
现在却有别人也看见了身穿嫁衣的阿娇。
但是现在也不好赶人,渊寻只得上前,朝阿娇伸出手。
阿娇抬起眼帘,看见了夜色下,一身银饰华服的渊寻。
人靠衣装马靠岸,穿上婚服的渊寻,也比平常俊上不少。
以前他身上总有一种少年清风明月的气质,此刻,他站在跟前,挺拔的身躯,伟岸的肩膀,已经拥有了能够撑起一个家庭的力量。
“公子......”阿娇轻轻唤了他一声。
渊寻紧紧盯着阿娇,“阿娇,你还唤我公子?”
阿娇红了脸,小声叫道,“相公......”
渊寻这才满意一笑,将阿娇牵到了院子中央。
宋寻鹤站在一旁没有说话,从阿娇出来,他轻扫过一眼,就没再多看。
虽然这几日一直好奇渊寻的妻子是什么模样,但是盯着一个女子、一个即将嫁人的女子,那是不礼貌的。
阿娇在渊寻的带领下,拜了天地和月亮,最后两人站在宋寻鹤的跟前,并朝他拜了下去。
宋寻鹤心中早已酝酿好了一切,缓缓开口,献上自己最真诚的祝愿,“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今日有幸见证寻兄与阿嫂的婚礼,于某在此祝二位良缘永结。”
阿娇和渊寻齐齐站直了身体,“承鹤兄吉言。”
接下来,阿娇站在渊寻的身后,听着渊寻和宋寻鹤聊天,知道宋寻鹤即将离开,阿娇不解。
“不等吃了饭再走吗?”
渊寻解释道,“鹤兄身有要事,是为了给我们证婚,才留了这么久。”
阿娇点了点头,随后两人送宋寻鹤出了门,在院门外目送他离开。
宋寻鹤没有犹豫,朝毒瘴林的方向走去。
“相公,他怎么往毒瘴林的方向走?”
“不清楚,这是他的私事,我没有问太多。”
“哦......”
“阿娇,与其关心别人要去哪里,不如关心你我接下来的时光。”
“相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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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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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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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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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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