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食锅里已经发出滚烫声响!
大娘这才回过神来,瞧见卿烟姑娘已经洗好头了,笑着说道:“烧完这个一灶就可以了。”
其实火已经灭了下去,只是入神迷了眼。
顿时起身,大娘还要给旁边的菜地浇水呢,又再次挑起了担子。
“卿烟姑娘啊,我得去河边挑水回来,你快快写文章去吧,昂!”
侯卿烟瞬间凝固,这么多活要干吗?忍不住开口:“还有没有桶?我也一块挑吧,文章晚上再写也不迟。”
大娘每天晚上都要浇地,正好来回走四次,而现在卿烟姑娘却又提出了帮她的请求,让大娘心里暗暗感动!
“有的。”
之后便整理出一对桶,侯卿烟跟大娘一起挑着,走往河边挑水,路程不远也不近,不过倒很快就挑了回来。
菜地不小不大,都是种满了青菜。
但走近一瞧,明显可见被虫子咬烂了许多。担子放在地下边上。
是直接浇上去就可以了吧?侯卿烟看着大娘的一举一动,给学了过来,长长的瓢子,从桶里舀起,对着菜地直接泼上去!
“哗啦啦——”
大片菜叶都被浸湿,等大娘回头一看,又是一惊,卿烟姑娘怎么还没上去,反而浇起了菜!
侯卿烟又是舀起水来泼到菜地面上,一次接着一次,桶里的水也在慢慢变少。大娘把这一幕幕都看在了眼里。
面前的一块地都已湿透,侯卿烟觉得差不多了就浇到了旁边的!
一桶水已经浇完,便舀到了另一桶,像这样忙碌的干活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要是搁在以前,她是接触不到这些的。
这路走得奇奇怪怪,连她都搞不清...
这块地也已浸湿,桶里的水刚刚用到底,正好。大娘还没浇完,知道侯卿烟还在帮忙,没有回头去看,从而让侯卿烟停下手里的瓢盆,来摘点菜叶留晚上炒着吃。
摘菜需一片片扒下叶子便行,不用连根拔起,大娘教着姑娘如何做,侯卿烟听了微微点头!
低身去摘菜叶,手腕环抱起。
“大罗!”
围栏外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大声叫着在浇水的罗春玉。
大娘听到声音抬起了头,“怎么了?”
“吃饭没啊?”
“还没,活都没干完哪里有饭吃!”罗春玉说完俩人都笑了。
“明天别做饭了,一块带上旁边的小姑娘,我儿子满月酒,记得来啊!”
“哎好。”
女子这才满意离开。琇書蛧
结果侯卿烟摘到有毛毛虫在蠕动的菜叶子,吓得瞬间丢飞了出去!
“我靠——”
大娘举起手中的瓢盆,怔怔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虫...有虫子...!”手中紧紧攥住摘好的菜叶。
举起瓢盆愣在原地,眨了眨眼睛,下一秒直接笑了出来!
这卿烟姑娘竟然怕小小毛毛虫!
咳咳,菜已经摘得差不多了,她该上去了。此地不久留,便灰溜溜地大步迈出了步伐跑了上去!
“哈哈哈...”
大娘现在也已经浇完了水,拿起桶整理一下给全部拿在一起,紧随其后。
上来就瞧见卿烟姑娘在冲洗着菜,跟洗手,不料刚好仔细看到姑娘手套一并湿了。
“卿烟姑娘,还是我来洗吧,你不会。”放下手中的东西就走去蹲下拿过来洗。
好吧。
想到刚才的画面,全身一阵发麻!
大娘笑笑不语,洗好菜的同时也一起用手掰好,放进了小篮子里装着滴水。
然后进小屋子拿煮饭锅出来洗干净,掏出了一罐糙米也一同清洗,放了些清水,扭紧盖子抬了进去。
又用干净的桶装水提进小屋子,倒进烧水锅...
不仅如此,大娘还起火准备烧两个灶口,便是糙米饭跟洗澡热水!
这操作像流水线似的不由得看呆,侯卿烟也拿了凳子坐去。
得亏今天有卿烟姑娘在帮忙,早早就做好了那么多活,要是在平日里,现在自己还在地里,估计跟以往天黑了才吃得上晚饭!
“卿烟姑娘,今个真是多亏你了啊。”扯出一根根大柴,放到膝盖用力折断放进灶口。
“没事。”双手一并折柴。
大娘从袖子里掏出古老的小盒子,往上一推,明显可见有很多小柴火,从中拿出了一根,划在黑边瞬间点燃起火!
抓起一把凌乱草堆,点着放进里头,缓缓冒起白烟来。
转眼间又到了煮饭时辰!
小片刻,拿出了几根火旺的柴放进另一个灶台里烧。
这熟悉的举动,使侯卿烟忍不住多看几眼,且问:“大娘,这些活平时都是你一个人做?”
现在屋子里显然不见乐文博身影,或者说从上完解手后的那会就没一步停留在家,赶忙着往外跑!
大娘点了点头,自从嫁过来,每天都是如此,有着干不完的活,只有晚上才是属于她休息时间。
起早贪黑长年累月都是这样,那是一种什么概念?身体哪里受得了!
“那大伯呢?”好歹夫妻一场,难道他每天都在外面,留自己老婆一人在家干所有的活,家里活一点也不做,这算夫妻?
侯卿烟从来没有了解过这些,她从小无父无母,亲情这一块看不到也摸不着!
但是在她从书里认知到的不是这样,那是神圣一般的爱情存在,可现在看到大娘的表情好像懂了,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美好!
在罗春玉的眼中,乐文博酗酒,好赌,打人,白天不见人,吃饭点必然在桌上等着吃,稍微慢了一步便又开始出现骂人难听的话,干活更加不用说,基本毫无可能性。
乐文博已经在罗春玉心里形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不提也罢!
埋头塞了一根粗的柴头进烧水那个灶台里。让侯卿烟远远不知道的是,不止大娘,在弘国很多女子都跟大娘一般相像。
糙米饭很快就熟了,大娘立马把饭锅抬下,把煮菜的端了上去!
往房间走着,找到隐蔽的米缸拿出三个鸡蛋,回到小屋头。
煮菜锅倒下一瓢冷水,盖子重新盖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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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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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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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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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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