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穿过这片小树林,再经过一片种满稻穗的田野,稀稀拉拉的茅草屋映入眼帘。
远山为背景,金黄的稻穗做映衬,村落升起寥寥炊烟,俨然一副山水田园美景。
她从一条偏僻的小道偷偷潜入村庄,想瞧瞧哪家院子有衣服晾晒。
没走两步,就听见身后方传来声音。
“你谁啊?”
她闻声回头,发现地上草垛旁边,还半躺着一个穿着破烂的男人,胡子拉碴,头发脏的已经打了结,一开口,便露出黄里泛黑的牙齿。
见这打扮,司暮心里大概猜测到此人的身份。一般每个村里面,都会有一个乞丐,他们身世悲惨,吃百家饭,平日里就是游手好闲。
其实,这种人,多数为村里的守村人。
守村人的身份复杂,有些为传承,有些为自发,他们都在默默守候着这个村子。
就比如现在,如果不是这个乞丐拦住了她,她现在早就溜进去了。
现在气氛无比的尴尬,她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骑虎难下。
就在这时,一位农妇急匆匆的从村里跑出来,神色慌张焦急。
路过时,仅仅只是对司暮瞟了一眼,没有过多追问,实在是急的没有时间。
乞丐好奇的问了一句,“张家大婶儿,你这么急急忙忙的干什么啊?”
“我家那老头儿快不行了,得赶紧去田里找当家的回来。”
脏兮兮的乞丐缓缓从地上站了起来,语气有些疑惑,“这么快就不行了?前几天那大夫不是去看过吗?说是还有几天活头啊!”
“哎,谁知道呢,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儿。”张家大婶儿眼神闪躲,不敢正视乞丐追寻的目光,找了个借口准备开溜,“我先不和你说了,得赶紧找我家男人回来帮忙,可别在床上就落气了。”
司暮看得愣了眼,明眼人大概都能猜的出来,这张家婶子铁定有猫腻。
乞丐长长的叹了口气,漫不经心的扫了司暮一眼,“外乡人,你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这个地方,并不太平。”
司暮沉思片刻,冷静地问道:“不知道这个村子是发生了什么事?”
“知道太多对你没好处,天黑之前,赶紧离开吧!”说完,乞丐弯腰拿起自己的一根破烂竹棍儿,就往村里走去,还一边吆喝着:“吃席咯,吃席咯!”
司暮听后忍不住抽了抽眼角,得亏张家婶子走了,要不然让人家听着,不得上来把他的嘴撕烂啊!
不大功夫,田里劳作的村民逐渐往回赶,司暮找了个偏僻地方躲起来,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因为张家老头儿快不行了,村民们开始往张家聚集,张罗置办丧事酒席。
这倒是给了司暮机会,正巧碰到一户人家院子里面晾着洗过的衣服。她悄悄翻墙潜入,伸手摸了摸,已经晒干了。
三下五除二,司暮便将衣服顺走,换衣服的时候,才想起应该先瞧瞧院子里面有没有狗,大鹅之类的,也得亏运气好碰到没有狗的院子,要不然这会儿八成已经鸡飞狗跳了。
换好衣服后,她将自己的衣服藏在了草垛里面,跟着其他村民,准备前往张家看看。
几个农妇手里提着竹篮,里面是刚刚从地里摘的新鲜蔬菜,几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八卦,便说到了张家老头儿这档子事儿。m.xiumb.com
司暮一听来劲儿了,立马混入人家的队伍,准备听个小道消息。
“张老头儿也算是可以了,活了七八十岁,在咱村也算是寿终正寝。”
一人打趣:“被他儿媳妇气成那样,还能活七八十岁,要是不气他的话,不得成了精啊!”
“可不么,这张老头儿,年轻时候就是个人精,啥事儿都偷奸耍滑的,老了变这样,也是报应。”
说话间,几人已经来到了张家院子里。
村里的乡亲早就过来帮忙了,院子中央摆放着大概十张方方正正的桌子,院子的东南角,用石头砌成的灶头有三个,一个炒菜,一个蒸饭,一个备用。
屋子里面隐约有哭声传来,与外面的欢声笑语,形成强烈对比。
里面的人因为亲人逝去而悲伤,外面的人因为吃席凑热闹而欢乐无比。
司暮用目光一一掠过这个院子,在一处的角落,看到了村口的那个乞丐,此时正偷偷的坐那儿喝酒,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收回视线,她迈着步子朝着厅堂走去。
此时,张老爷子已经被抬了出来,黑色油漆粉饰的棺材就放在厅堂的正中央。而张老爷子,此时奄奄一息,一些手脚麻利的乡亲,已经在给他穿黑色的寿衣了。
司暮自己在脑中幻想了一番:自己大步上前阻止那些人的举动,并大声质问对方“人都没死,你们那么急干什么”?
然后,大家的视线纷纷聚集了过来,对她一顿打量,开始询问她是何人。
画面定格在此处,她急忙甩了甩脑袋,还是别去当圣母比较好。
她有注意到,这个张老爷子瘦的简直就是皮包骨,脸型本来就是偏瘦长类型的,现在因为瘦的原因,颧骨高高隆起,眼窝深陷,皮肤出现一种不自然的冷白,隐隐可见皮下有淤青。
司暮知道,所谓的淤青斑块,其实就是尸斑。尸斑不仅仅只是在已死之人身上出现,很多将死之人,也会在四肢和面部出现。
“看来,这老头儿真是活不了了。”她在心里默默感叹着。
本来准备离开,然后去院子里面找个位置坐下来吃席,可转身的一刹那,余光不经意瞄到了张老爷子纤瘦的手指,竟然泛着丝丝黑气。
“这征兆……”司暮眯了眯眼,神色开始凝重起来。
不过,她仍旧没有上前去提醒主人,多管闲事的结局,往往都没什么好下场。
她的目的是来找凌木,可不是来当圣母的,什么破事儿都要管。
一群人手忙脚乱的,终于将张老爷子的寿衣给穿好了,并一起抬到了棺材板上睡着,只等老人家一落气,马上放进棺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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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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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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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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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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