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北上,我先去看了看娘亲和大哥,两个人都挺好。娘亲却很奇怪我回来了,太史慈还没回来。我只好骗她说,我只到了幽州,没顾得上出关,家里有事,又回去了。娘亲也没说什么了。孔融还是经常派人来看望,他到上心。我将带来的上等人参和山药交给典韦,让他定期给娘亲补身子,又派人给孔融送去几支,作为答谢。药房的生意倒是很不错,一切很顺利。我还是嘱咐他们尽量收集粮食。
离开北海,沿途北上,却没有找到那支老弱病残的黄巾军。他们又流窜到哪里了?真没办法。带着一丝无可奈何,我来到了徐无山中。众人见我回来,也是非常高兴。我看着公孙洪笑瞇瞇的样子,就知道有好事情。
果然,拉着我来到他的住处,公孙洪不无得意地拿出两把剑。我一看,哇,真漂亮。两柄剑的剑身都呈亮银色,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其中一柄稍微短点的,剑身也略微宽一点,大概有二寸。另一柄要长一点,剑身也窄点,只有一寸五左右。两把剑的剑鞘都用杨木制成,面上包裹着皮革,表面上还用金丝装饰了花纹,古朴中透着威严的样子。拿在手中,轻重合适,真的很舒服。琇書網
公孙洪笑着看我:“公子,每柄剑都重六斤四钱,用于近身作战,非常实用。还有,它们都用全精铁铸成,可以说是锋利无比。短的就是青剑,长的是月剑。”
我大喜:“谢谢你,公孙兄。只是,就这两柄剑就用去了精铁的一半,还有,不知道耽误了你多少时间。”公孙洪笑道:“原料您大可放心。这两柄剑没有用那些精铁,嘿,我们买来的三十斤精铁根本比不上这些精铁的纯度高。”
我一愣,又看看他:“那,这可是用你的脚镣……”公孙洪笑:“对,公子不会嫌弃吧。您不知道,那幅脚镣的用料是最好的精铁,别看它不长,不粗,却足有十四五斤的重量。我取了它,用来铸造这两柄剑,却是正好。”
我叹气了:“公孙兄,这幺重的东西,你竟然带了那么久,真是苦了你了。”
公孙洪笑:“我早已经习惯了,在六年的时间里,他们就没给我带过轻于十斤的。算了,这都是以前的事了。看着公子这幺喜欢这两柄剑,我也很满足了。”
我好感动:“公孙兄,你和弟兄们老是这幺客气,我怎么也过意不去。大家还是随便点好,不然,我真的很难受。”
公孙洪笑笑:“公子,这些都不说得好。对了,纳尔康还有个惊喜等着公子呢!”
“哇,你的意思,他不会已经办好了牧场了吧?我才走了两个多月哟!”
公孙洪大笑:“要是小康子看到公子这样兴奋的表情,他不知道多欢喜呢!告诉公子,不仅仅是牧场,他和那个宋兄,恰逢其会,还得到了第一批马群。听说,这群马有五十匹,本来是想卖给公孙瓒的,那边开战,就被纳尔康他们留下了。嘿,跟着公子,我们做什么都这幺痛快。”
我笑哟:“我也是这种感觉。自从在朝阳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我们的缘分不浅。所以,我才会很冲动地去救你。嘿,从那天开始,我都觉得运气好极了。”
公孙洪笑:“公子,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好人必有好报吧。对了,您快去看看吧,纳尔康说,这批马里很有几匹好马哟!他可是精心给公子选了一匹上等的白马。这匹马也真只有公子配骑。”
我好兴奋,倒不是这匹马。嘿,白马哟,正好给云哥哥带去。哈,我这次去见哥哥,非给他个大大的惊喜不可。兴奋的我,什么也顾不得了,拉着公孙洪就跑。这家伙被我拽的直叫:“公子,放手呀,我这里有事情的。你等会儿,那马跑不了。我让弟弟跟你去。”
我也不好意思了,赶紧放手:“嘿,太高兴了,不好意思。对了,秦兄呢?来了半天也没见他?”公孙洪喘着粗气:“哎,他在村后练刀吶。我刚给他打造了一把刀。他正练习您教的刀法。”
我哦了一声。跟着公孙洪来到村后。果然,除了秦勇,还有几个小伙子在练武。秦勇的刀武的好看,可惜,一点杀气都没有,看得我直摇头。不过,看见他们练武,我也想起,要在村里组织一个护村队才行,不怕万一,就怕一万嘛。等我带赵云回来,再来整理一下村务,现在这个样子有点各自为政的状态。唉,不知道田畴什么时候进山?
跟村里的人客气一下,告诉他们,我有事要办,过几天再回来后,带着秦勇直奔我们的牧场。翻过长城后,向东北走了百里路,隔着一条河,我就看到一个招牌:云天牧场。哈,把我的名字用上了,不过……
看见纳尔康的第一眼,我笑着说:“谢谢你们抬举我,取了这个名字。不过,我不喜欢。改了它,叫龙云牧场好了。马嘛,特别是好马,飞奔起来,要向飞龙一样在云中穿梭,对吧!”
纳尔康不停地点头:“公子说了算。我们也不懂这幺多,当时,就想着公子您的字,还有,您给我们的天恩,才取的这个名字。嘿。”我摇着头,真没办法了。
等纳尔康把银龙牵过来的时候,连我这个不懂马的人都喜欢它。它真的是浑身雪白,银色的鬃毛长而密,两耳尖和四蹄却是黑色,眼睛中透露出一股劲,一股傲气。它就站在那里,不需要动,我都能感觉到它那傲立世间的气势。这种气势好配云哥哥哟!
纳尔康笑道:“它可是一匹上乘的战马,灵敏度非常好,它与公子很般配。年龄也合适,刚刚满六岁口,却是早熟的样子,脚程很快。所以,虽然公子不上战场,可跑路还是有好处的。”
我听得哈哈大笑:“我明白了,你们的意思是我遇到危险,逃跑起来会很快,是吗?这样,不就可惜了这匹神驹了,它应该和它的主人在战场上扬名天下才是。”
纳尔康一呆:“这个……可是,公子,你更需要这样的马呀。不是您自己说的,性命最重要嘛!况且,这马也只有公子骑上,才配行走于世间。”
我笑:“谢谢你了。不过,我要是只为了逃命的话,另选一匹脚程快的就行,不用浪费这等好马。这样,你再另外选匹马给我,这匹马我却要送人。嘿,这个人武艺高强,再有这匹神驹,要不了多长时间,一定会扬名天下的。”云哥哥,该你出风头了。
纳尔康愣了一会儿,苦笑着说:“这批马中,最好的就是它了,其他的都一般。倒是有一匹马还可以,可惜身量,齿龄都小,过两年还行,现在嘛……”
“哦?带我看看,好吗?”纳尔康点点头,引我去马厩。
新建不久的马厩还散发着原木的清香,马厩很大,马嘛:“我说纳兄,你心很大。现在就建这幺大的马厩呀,有那么多马来吗?”
纳尔康笑:“预先准备总是好的。公子,万一哪天遇上一个马群,没有马厩,收不了它们,岂不是可惜了。关外的马群还是很丰富,我也和以前一些伙伴在进行联系,一旦有好的种群,他们会尽快通知我,或者带来的。”
我佩服:“还是你们行。这要是我来做,肯定还什么都没有呢!谢谢你们这幺帮我。”
纳尔康不说话了,只是笑着引我来到一处马厩:“这里的马都是幼齿,那匹马也在这里。诺,就是那匹白色的小公马。”
我一看,好小哟,它可真小。见我们来到它面前,它有些怕的样子,向后退了退。不过,它的眼睛却是很警惕的,很亮色。
“纳兄,它多大,看起来,真的很小。”
“其实,它也不是很小,有三岁了。现在看它已经很好了,刚来的时侯,它很可怜。我看,它是个弃驹,哦,就是没有母马照顾的小驹。它母亲可能死了,也可能抛弃了它,所以,才来的时候,它明显是饿的很厉害。在马群中,这样的弃驹不多见,因为一般的弃驹都活不下来。我看它骨骼清奇,身架均匀,是匹上等好马,所以专门给它配了料,经过一个月,它就显示出不平凡了。公子,再过两年,它呀,和那匹神驹有的比。”
看着这匹小白马,听着纳尔康的介绍,我的心有些莫名其妙的痛,是可怜它?还是……走上前,轻轻抚摸着它的背。开始,它不停地躲避,在我的抚摸下,竟安静了下来,一动不动。我大喜,拿过草料喂它,它抬头看看我,又摇了摇头,没有吃料,却用嘴在我手上轻轻抚过,我就感觉和它之间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对了,它好像羽哥哥的小白,那个与他生死一起的小白。啊,羽哥哥说,他就是在这一年的时候,看到可怜的小白,才选了它,那是在易京。对,现在这些马在这里,那,难道它就是小白,冥冥之中真有神乎?我再也放不下它了。
纳尔康也是一幅很奇怪和惊异的表情:“公子,这小驹子认你为主了。哈,真是好神奇的事情。我养马多年,也听说过神驹认主的故事,还是第一次见到呢。可惜,它小了点。”
我大笑:“既然它已经认了我,就让它跟了我好了。嘿,不用等两年,我看它现在跑的就不慢。”
“不行的,公子,它的耐力和速度都要在经过训练才行。我们没有训过它,万一遇上危险,它不能保护公子的。公子,您还是……”
“不用,纳兄。我虽然不懂养马,可我也看出来,它一定不凡。再说,我真的喜欢它,已经放不下了。需要怎么饲养,你教我便是。你说呢?小白。”
像听懂了我的话,小白亲热地在我身上蹭起来,不停地甩尾巴。纳尔康摇头叹息了:“公子,您说的对,不仅是您,就是这个小家伙,也不会离开您了,这就是缘分吧。”
我没再说话,只是牵着小白来到外面的溪水边,为它梳洗毛发。它果然是一身的雪白,一丝杂毛也没有。现在,我轻轻地,仔细地梳理着它的毛发,小白,羽哥哥的小白,我一定会好好待你,你也是我的好弟弟了。没有人再能欺负你,我要带着你建功立业。羽哥哥说过,他耽搁了你,我不会的,跟我一起去驰骋沙场,展示你的雄风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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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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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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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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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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