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明白为什么锦夜那么稀罕他了,容貌俊美固然是原因之一,更主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让人心醉痴迷的魅力,瘦削见骨却不觉纤弱,明明不算高大却让人不敢轻视,谦谦有礼又坚毅不折,温润如玉又带着铮铮傲骨……那些本应对立矛盾的东西在他身上竟然得到完美而和谐的统一。
见我久久不语,他也不说话,凝神屏气地站在那里。我回过神来,见夜天中已是明月高悬,匆匆对他说:“我要回去了,不然同屋的人要起疑心的。”
他轻轻点点头。
“你也及早回去歇息吧!看你瘦得还没我肉多呢,得好好养养!”
他又点点头。
我看着他,又控制不住地开始唠叨了,“有那银子到青楼打水漂,还不如去买些补品给自己补补!在宫里住上几日就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尤其是一定要躲着点儿那个锦夜,他现在是锦大将军了,你可别再‘锦公公、锦公公’地称呼他,我听说前两天就因为一个小宫女叫他‘锦公公’结果被割了舌头。还有,没事儿别在他面前逛游,省得他见了你又犯花痴,看进眼里拔不出来,哪天一高兴找个由头又将你关牢里去……”
我叙叙不止地告诫他,我也不知道对着他我怎么话这么多,其实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宫中生活,我觉得我的说起来嘴不停的毛病已经改善很多了,刚想四处传些八卦,“祸从口出”这四个大字就从天而降砸到我脑门上,我立刻就将几乎要喷薄而出的长篇大论咽回去。可是对着长风,我的老毛病又犯了。
好在他是个好听众,我说一句,他就点一下头,到最后,我都怕他点出脑震荡来,只好呐呐住口,“那……你自己当心,我走了啊。”
转身要走,他忽然拉住我的衣袖。我诧异地回头,他已经红着脸放开了,轻声道:“明天,我还在这里等你。”
怎么跟夜半私会似的。不过我还是点点头,豪气干云地一挥手“不见不散。”
我跑到树林边缘时,禁不住回头看向树林深处那道淡白色的朦胧身影,心中忽然充满柔柔的感动。
能够再见到他,跟他说话,真好!
那夜之后,每隔一两天,我都会在夜黑人静的时候溜出去见长风。为了遮人耳目,我借口失眠,自己搬到茶室去睡。那张软榻足够宽,够我一个人躺了。
每次出去我都很是小心警觉,毕竟在深宫中私会男人可是天大的罪过。好在那片树林非常僻静,都是几人方能合抱的参天大树,况且以长风的耳聪目明,任何一个细微的响动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有一次我正在手舞足蹈地侃大山,他忽然伸手一把抱住我,将我按得蹲在地上,随即一矮身蹲在我的身后,手臂依旧从后面环抱着我。一股兰香扑鼻而来,清幽芬芳,让我如同堕入兰花的海洋,我正要开口询问,他用另一只手捂住我的嘴。耳根感到一阵酥痒,是他凑到我耳边小声说:“别出声,是巡夜的羽林卫。”
我不敢乱动,后背贴着他的胸膛,感受着他身上温热的体温和缓缓起伏的呼吸,饶是我皮厚如墙,仍止不住面飞红霞。只觉得心跳得砰砰直响,在寂静的夜里仿佛异常清晰,能被别人听见似的。
沙沙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好在我们蹲在大树后,几人合抱的大树将我们完全掩在阴影里。一群人迈着整齐的步伐,从树的另一面走过,脚步声渐渐远了,树林里一片寂静,只闻几声夜莺啼叫,更衬得秋夜静谧。
我略略挣扎了一下,他这才发现还一直捂着我的嘴呢,赶忙尴尬地放开手,将我扶起来,自己垂首立于一边。月光下他抱赧的脸庞简直让我目眩神迷,不知身在何处。
其实我每次跟长风也就是闲侃一通,跟在牢里差不多。通常是我天马行空地想说什么说什么,他静静地听着,偶尔发表一下见解,在我都觉得自己鼓噪的时候,适时地鼓励鼓励我,表达一下他非常感兴趣,愿意耳朵继续受煎熬的意愿。xǐυmь.℃òm
半个多月后,在我一通海阔天空的神侃之后,暂时停了嘴。长风望着我,忽然说了一句,“若溪,跟我走吧!”
他说得自然而然,我愣了一下,第一反应是,这小子不会对我日久生情了吧!我转转眼珠,心中开始打我的小算盘。长成这样,又是个王爷,还是个龙耀国闻名的钻石王老五,跟他不算吃亏。可是,我跟他最多也就是做个侍妾,将来他的正妃、侧妃的还不压死我,跟一群女人争男人的事儿我可做不来,他再好,我也只能忍痛割爱。
看着我一会儿乐不可支,一会儿又哭丧着脸,忽悲忽喜、瞬息万变的面部表情,他轻轻地解释,“到我府中,不会有人欺负你,我可以认你做义妹,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啊?早说呀,白害我斗争半天。我松下心来,拍拍他的肩膀,“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我看着他清俊的面容,不禁咽了口口水,同时将那半句话给咽了回去。
“以为什么?”他不明就里地问,须臾认真地看着我,“我不会让你到我府中干活的。”
这个呆子!
我可压根就没想着给他当小丫鬟。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儿心神不宁,烦躁不安。像是本来平静的湖面,忽然落入一粒石子。那感觉就像是大学里,坐在石阶上,等着在过往的人流里看到萧然一样。有些忐忑,有些落寞,又带着莫名的失望和卑微。
我大惊失色,我不会是……不会是对着一个好几百年前的老古董产生情愫了吧,太可怕了,我自己先恶寒了一下。
先别说人家是否看得上我,即便为了报恩,委身与我,额,不是,是让我委身于他,想想他一个王爷,将来妻妾如云的,我就是那个垫底的,整天还得到大老婆那里请安献媚。那我还不如去做西门庆华的第二十九房小妾呢,好歹不喜欢那个人就不会在意名分,不会在意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而心中有了羁绊,就无法做到云淡风轻,毫不在意了。
我打消头脑中乱七八糟的念头,只能归结为自己二十大几,想男人了,思春了,偏偏他还长得这么让人浮想联翩,这是种正常的生理现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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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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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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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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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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