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着如水的月色,我不辨方向的一通乱跑。马不停蹄地跑了两个时辰,才觉得气喘如牛,快跑断气儿了,只能由跑改为走。看来人是有压力才有动力的,想我从小学到大学,体育课向来是将将及格的,没想到今天为了逃命,一个马拉松都跑出来了。
我本来是想往郊外跑的,找个农户暂时住下,再从长计议,可是我糟糕的方向感再一次戏弄了我,等我意识到自己站在铺着青石板的街道上时,已是晨光微露,街上已经有早起的路人。
我站在街口思忖了一下,真到了农户那里,我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还不如在城里混吃混喝。以我的聪明才智当个私塾先生还是够格的。我忽然想起一句话来,“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千年沉淀留下的话都是至理明言啊!
于是我决定留在城里,京城这么大,我隐姓埋名,女扮男装,我就不信香玉楼的人能找到我。
我开始憧憬美好的未来。我无限向往着,等我有了钱,我也要开一所花楼,当然是高格调的,以风花雪月、陶冶情操为主旨,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天上人间”!
我拦住一名路人问:“请问这位大哥,香玉楼怎么走?”
那位大哥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好在我穿着男装,故作镇静。“小哥,这大老早的就出来了,花楼都还没开门迎客呢。”
这个我比你清楚,无奈下,我只好做出一脸急色像,“我……这不睡不着吗,问明方位,到门口候着开门去。”
“哦!”他一脸的恍然大悟,故作神秘道:“我知道有个地儿,只要有银子,姑娘们白天也接客。”
我快点儿跑了,都是什么人啊!
我又厚着脸皮问个几个人,还是一个大爷告诉我,“小哥走错了,京城的花楼都在城东,你现在在城西,离得远着呢!”我道了谢,转身之际,听见大爷鄙夷地嘟囔,“年纪轻轻穿得人模狗样,一肚子……”
羞得我,其实我就是想问明白了方向,省得自己晕头涨脑的又撞回去自投罗网。知道离得远,我也就放心了,只在城西这一带溜达。
事实证明,我过高估计了自己在古代的生存能力。古代不像现代有那么多的就业机会,随便打个工至少有饭吃。在这里,店家和商铺是不会随便雇佣伙计的,小伙计一般都是从老家带来的学徒,光干活,没工钱,干上几年才能出师。
况且古代户籍制度森严,常有衙门的衙役拿着户籍簿挨门检查,看看有没有乱党逃犯。要说比现代的片儿警都仔细。更何况,我也怕一头撞到风云堡的商铺里去,再遇到那个西门庆华怎么办?我可是好不容易跑出来的。
至于摆摊做小买卖就更不可能了,一来我没有本钱,更重要的是古代重农轻商,对小商小贩极为苛刻,虽然不像现代发放执照,但常有衙役巡查。人们大多卖自家做的食品、工艺品,木制品。考虑到自身条件,我将这个行当也PASS了。
我在街上游荡了两天,夜里就找个破庙胡乱歇息一下。我终于明白了,在现代看的小说和电视剧都是骗人的,随便一个人就可以在古代混得风起云涌。事实是,在这里活不下去的人除去坑蒙拐骗,偷盗抢劫只有三条路可走:一、等死;二、讨饭;三、找个大门大户,卖身为奴。
我很后悔那天晚上从香玉楼没有顺出点儿东西来,哪怕一个珠花也能换几个馒头呀!母猪是怎么死的?笨死的!可是咱从小生长在父母耳提面命的教诲中,没有占小便宜的习惯,所以当时光想着从那败家子儿身上搜点儿银子出来,根本没想着顺手牵羊。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好歹穿了一身男装,因为街上几乎看不见女人。在古代,女人是不可以随便抛头露脸的。我凭着那身做工精良的衣服,倒也没有人来找我麻烦,走到客栈门口,小伙计见了我还能客客气气地问,“客官,你打尖还是住店啊!”
我很想说:“我吃面!”问题是我没钱。
城里看来是混不下去了,还是该走农村路线!乡下瓜果菜地颇多,不至于饿肚子。可是我已经饿得连走路的力气都快没有了。我第一次深切地体会到饥饿的感觉,已经不是腹中空空如也或是前胸贴后背可以形容的了,真的是一种疼,从胃里,一直蔓延到全身,抽搐的疼痛,越来越强烈,以至于我看见别人嘴在动,都有以泪洗面的冲动。
最后我实在是太饿了,选了一家装饰最为华丽的酒楼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店面大,应该不会计较我白吃。我准备好了,挨顿打,我也要吃霸王餐。吃饱了,好出城。
我坐到一张桌子前,掸掸身上月白色的锦衣,有点儿脏了,不过不仔细看还能唬一气,有点儿富家公子哥的样子。Χiυmъ.cοΜ
店小二殷勤地跑过来,“客官,点点儿什么?要不要尝尝我们乐仙楼的招牌特色菜,焖酥鸭、浇溜鹅掌、松鼠桂鱼……”
“不用了,”我咽了口口水打断他,光听名字就快受不了了,“给我来半斤包子。”还是吃便宜点儿吧,免得人家打太狠。
店小二高喊了一声,“半斤包子,客官稍等。”
不一会儿,热气腾腾的包子就端上来了,我肚子一阵咕咕乱叫,可是强忍住扑过去的冲动,扬声唤来小二,鸡蛋里挑骨头,“这包子个儿太小了,怎么吃呀?”
小二面露难色,“要不给您换碗汤面。”
“好。”
小二已经没有好脸色,不过开门做生意讲究笑脸迎客,所以端走了包子,换了碗面端给我,碗足有小脸盆儿那么大,雪白的面条,汤上飘着一层油花,面上还有厚厚的几大片牛肉。
我哆嗦着拿起筷子,一阵风卷残云,自觉已经吃得颇为忍耐,尽量优雅了,可是碗罩在脸上喝完最后一口汤,发现周围的人都对我侧目而视,似乎在说,哪来的大老粗,饿死鬼投胎的。
本姑娘不跟他们一般见识,抹抹嘴,站起来就走。小二跑过来拦住我,“客官,客官,您还没付钱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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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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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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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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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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