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这个山头我承包了>第24章:赶去集市
  “我看你是把脸留在西边山头了!”

  见识多了何余风不要脸的行为,这会儿他轻浮语调,也惹不起太多我的火气。

  扇了两下扇子,我问他:“小白脸,咱们说点正经事,王老板那边咋样了,这头张清都处理了,他没点动静?”

  “有倒是有,不过没用。”

  “说说,你咋知道没用呢?”

  放下手上的茶杯,何余风一双深邃的眼,含着慵懒的味道看着我说:“王老板找了个算命的,算算自己能不能躲过这一劫。”

  这倒是勾起了我的好奇。

  “那算命的咋说?”

  “胡说,说王老板是帝王之命,谁也动不了他,自然没事。”

  听着何余风不急不缓的语调,我心里起了波澜。

  “帝王之命,那意思,王老板咱们不仅不能动,还要对他俯首称臣了?王老板要是真的当了帝王,那还了得?”

  似乎是没料到我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何余风看我的眼神,升起了一层疑惑,略微还带点惊讶。

  “你信?”

  稍稍敛眉,他放下手臂,神色认真。

  “信啊,怎么不信,当初七爷遇见一个算卦的,就说七爷将来肯定会成为一方霸主,这不,七爷在余富县,可不就是一方霸主,只不过现在年纪大,隐退了。”

  上下打量我,何余风轻笑出声:“没想到你会信那些迷信的东西,”顿了顿,他站起身来:“王老板这个人稍一接触就知道是个自命不凡的人,一把年纪了也觉得自己早晚有一天会干出一番大事业,那算命的不过是看出了他心里的一些想法,为了混点银子,顺毛摸。”

  虽然他的话有点道理,可我心里头还是觉得有些不妥。

  “都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咱们还是小心着点。”

  轻笑了一声,何余风垂着长长的睫毛,目光柔和甚至还有点微微宠溺的味道:“别人迷信我觉得迂腐,你迷信,我竟觉得可爱。”

  还没等细细的思考的他的话,就听他接着又说:“与其信江湖骗子,不如信我,王老板能不能度过这一劫,由我掌控。”

  那阵儿我还觉得何余风这个小白脸,除了长的俊以外,说大话也是一顶一的,牛皮吹起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后来我才知道,他对我,从来就没说过一句大话。

  何余风从我的院子离开没多久,大成哥就来了,他见了石桌上羽毛扇,拿起来翻看了几眼,称赞道:“手真巧,你做的?”

  视线移到扇子上,想到何余风手上伤,心里说不说什么感受。

  “不是,我哪会做扇子。”

  从大成哥手里拿过扇子,像是怕他多问似的,把扇子放到里屋,而后出来说起了关于集市的事儿。

  集市上可真热闹,熙熙攘攘的都是人。

  一箩筐一箩筐的商品,琳琅满目。

  跟着大成哥一摊一摊的看过去,正瞧的开心,大成哥突然拽了我一把。

  “小舒,你看。”

  顺着他的手臂看过去,见到不远处有个摊位卖衣服的。

  县里本身就有裁缝店,卖衣服倒也没什么新鲜的。

  正想问一句怎么了,大成哥快速的拉上我的手,到摊位前,他伸手去看那些漂亮的衣裳,扭头对我笑:“小舒,这叫旗袍,我在外面见到的女性,都穿着这个。”

  说着,他伸手就要掏钱了:“掌柜的,拿一件。”

  “哎……”

  拽住大成哥要掏钱的手,我问他:“干啥就要买一件?”

  “给你穿啊,”语调柔和,大成哥眼睛闪亮亮的:“你身材好,穿肯定好看,再说这旗袍就是体现女性的曲线美。”

  搭了一眼手边的衣服,这看着紧绷绷的,穿着肯定不舒服。

  “别了……”

  在想去拒绝大成哥,发现他已经给了大洋,就这么给买了。

  打包好衣服,大成哥跟我说着他念书的地方,女孩子有穿什么样的衣服,成熟的女性又会穿什么,我在一边耷拉着脑袋听,脑海里都是旗袍的模样,这旗袍我刚才没看错的话,边上还带开叉的,那腿不就都露出来了么,这咋穿,多难为情?

  “小舒。”

  忽然,大成哥抻了一下我的手臂,我栽歪了一下,迷茫的抬头:“怎么了?”

  大成哥没说话,眼睛看拿着前方。

  我跟着抬脸看过去,眼前站着一身黑衣的何余风,要不是刚大成哥拽我一把,这会儿我可能就要撞小白脸身上了。

  何余风搭了一眼大成哥手上的打包好的衣服,又上下打量我一圈,继而开口:“林姑娘,又见面了。”m.χIùmЬ.CǒM

  他嗓音低缓,语调正常,可我耳朵里听到这个‘又’字,顿时觉得心尖一紧,下意识的扭头去看了眼大成哥。

  就好像,仅仅这一个字,就说出了我跟何余风早上才见过的情形。

  轻咳了一声,瞧了眼何余风,我问他:“自己来的?”

  扭头往后瞅了一眼,接着回我:“跟着几个好热闹的弟兄一起,走散了。”

  短暂的沉默之后,还是大成哥先开了口,他说前面有一处卖陶人了,叫我过去看看。

  路过何余风的时候,隐约的好像听见他跟我说了一句‘晚上见’。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听错了,回身去看何余风,他正瞧着卖衣服的摊位出神。

  “小舒,你看,这个像不像你。”

  眼前出现一个精致的陶娃娃,这娃娃眼睛大大的,身上的衣服色彩看着鲜艳,瞧着很是精致。

  握在手里把玩了两下,视线移到摊位上,见到一个穿着长衫的男娃娃,伸手拿过来,笑着对大成哥说:“那这个就像你,你看,衣服都一样。”

  接过男娃娃,大成哥低头看着,笑着回:“是挺像的。”

  余光里,瞥见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娃娃,虽然跟小白脸身上经常穿的不太一样,却还是觉得有几分相似。

  正看着出神,耳边传来大成哥的声音:“这个男娃娃你拿着,以后你看见他就能想起我。”

  接过男娃娃,手指轻轻的摩擦着,真像,这陶娃娃跟大成哥太像了。

  “小舒,等以后我们成亲了,就把一对摆在一起,好不好?”

  手上的女娃娃递过来,看着一对娃娃的样子,不好意思的笑笑:“又不知羞了你。”

  “走,前面好像有卖杨梅,听见吆喝了,买点带回到院子吃,一会儿正午日头大,怕晒着你。”

  笑着点头,手上拿着陶娃娃,跟着大成哥去买杨梅了。

  临近了正午,我跟大成哥回了院子,洗了杨梅和葡萄,坐在里屋,一边瞅着放在一起的一对陶娃娃,一边享受着大成哥递过来剥好的葡萄。

  俩人说了会儿话,吴管家来找人了。

  “不回了,一回家就要我做账,烦得慌。”

  看着我,他原本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跟你在一起,什么不想干,就这么看着你,最好。”

  “别闹了,”扭捏了一下,拽着大成哥往外走:“正事还是要办,反正你也不回去念书了,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的是,我可不想让你爹说我耽误了你。”

  “那也是我自己乐意被耽误。”

  温柔的摸了摸我的头发,他接着说:“小舒,我先回去了,那旗袍你喜欢,就穿给我看看,要是不喜欢,就压箱底。”

  差点忘了还有件衣服,应了一声以后,送走大成哥,自己回到里屋,拿出旗袍在镜子前比划了一下。

  即使没人看见,自己都觉得臊得慌。

  这咋穿,胳膊腿都露着,能穿出去么……

  正比划着,外面来人叫我了。

  “大当家的,给您送兔肉来了!”

  许是心虚,明明知道没我的命令,没人敢进院子里来,自己还是唰的一下把旗袍团成一团,一股脑的塞进了柜子了。

  做了个深呼吸,对着镜子照照,确定没什么异常,我才迈步出去。

  富贵在外面端着一碗肉,脸上全是讨好的笑。

  “放桌子上,这兔肉哪来的?”

  进了院子,富贵跟我解释:“一大早何余风送来的,野兔子,早上来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中午厨房收拾收拾,给您炖了。”

  闻了闻味道,还挺香的。

  “对了,大成哥呢?走没呢?”

  “走了,那吴掌柜骑马来的,估计这会儿都走出去老远了,大当家的,要不,我去给范少爷叫回来?”

  想了想,对着富贵一摆手:“算了,不用了。”

  见我要坐下来吃饭,富贵鸟悄的退了出去。

  有时候觉得富贵办事还是挺机灵,挺有眼力见的,可有时候吧,他说话就跟不过脑子似的,特气人。

  不过,富贵跟猴子一样,都是寨子的老人了,以前还是义父掌手的时候,富贵就跟着我了,成天绕在我身边叫大姐,那阵儿义父要把寨子大权交给我的时候,不服气的老五老六,骂我是个赔钱的,还说我是个祸害,会毁了寨子,谁都没想到,第一个站出来帮我说话,会是富贵。

  到现在都记得,富贵仰着下巴壳,因为紧张害怕,说话不仅发抖还变了调:“大姐是用命把当家的救回来的,就这点,都比你们强!”

  想起以前的事儿啊,还真是唏嘘。

  晚上入夜,收拾东西开柜门的时候,掉下来一团衣服,拎起来一看,是白天买的旗袍。

  拎着左右瞅瞅,这会儿也不可能来人了,不管咋说钱都花了,要不我穿上试试?

  心里这么想着,开始换衣服,旗袍套在身上以后,领口的扣子系好,瞅着镜子里的人,有点不认识了。

  这衣裳,虽说有点露肉,不过花纹还是挺好看的,上面大朵大朵的牡丹花,真鲜。

  对着镜子照,感觉这衣服显的我脸素气了点,我记得院子里,开着不少花呢,摘一个去。

  出了门,夜风还挺凉的,弯腰正要去摘一朵花戴在头发上,余光里,出现一道欣长的身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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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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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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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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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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