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豪门婚宠:总裁蜜蜜吻>第十一章 旗袍
  “晚上好,是还在工作吗?”

  “你怎么知道?”孟潇讶异的问。

  “因为我也还在敲键盘,工作简直就像雅鲁藏布江,奔腾不息,流淌不尽。”

  “语气倒是很轻松的样子。”

  梁钟绰笑了笑,说:“有时间吗?明天一起去旗袍店定做旗袍。”

  “是为宴会而准备的吗?”

  “嗯,旗袍这东西,既漂亮,又不会喧宾夺主。”

  “大概几点?”

  “我也不太确定,到时候再另行通知你,可以吗?”

  “可以。”

  关掉电话,孟潇忽然回忆起一件事,他们,好像是举办过婚礼的夫妻吧?

  电视剧里假结婚不都是感情升温的最佳酵母吗?怎么轮到她头上,却几乎没有体现?

  第二天,孟潇独自驾车前往旗袍店,本来梁钟绰说了来接她,但他临时有事,要晚点再来。

  孟潇倒是无所谓,反正给了地址,和对方也接洽好,梁钟绰来不来都没什么关系。

  那是一栋商务大楼的第二十八层,因为太过现代化,孟潇觉得毫无氛围,她还以为会在哪条江南小巷。

  等电梯的时候,身边还站着另一个人,穿着绸白的金线唐装,长发用丝绦捆住,面容颇为秀气,只是眼神有些痴呆……或者说高冷。

  电梯到了,里面的人出来后,孟潇伸手去摁亮着红光的二十八键,摁完,才发现那个唐装男人手伸出去又退回。

  也是二十八?这么巧?

  疑惑的瞅了他一眼,他也淡漠的看回来。

  “孟潇?”

  “嗯?”孟潇左右看了看,讶然指着自己,“你认识我?”

  “仲景缇。”

  “你就是……就是我待会儿要见的那位旗袍师傅?”

  “嗯。”

  仲景缇点了点头,双手拢在袖中,很有一番姿态。

  孟潇其实挺讨厌这种做作的人,看上去不食人间烟火,刮钱的时候比谁都狠,而且还不准人说。

  不过这个人倒是挺自然的,让人觉得很舒服。

  在仲景缇的带领下,孟潇出了电梯,进了他的旗袍店。

  不能说是店,因为完全没有正在售卖东西的迹象,说是工作室会更恰当一点。

  壁纸是山水画……孟潇本以为是这样,结果走近一看,居然是真正的画轴,巨型的那种。

  天……居然用来贴墙……

  不过不贴墙的话,好像这么大的画也找不到地方安放。

  “梁钟绰说会迟一些过来。”孟潇想起,说道。

  “结婚了还叫全名?”仲景缇倒了一杯茶给她,低着眉头。

  孟潇怔了片刻,赶紧说:“习惯了,我们独处的时候还是挺亲密的。”

  仲景缇示意她坐在沙发上,自己也随意的坐下来,说:“撒谎是无意义的,我参加了梁钟绰的婚礼,两次。”

  孟潇咬着唇,端起小瓷杯,轻轻的抿过去。

  反正,全世界都当她是个笑话,这段时间早习惯了。

  “像你这种女人,为什么会答应这种婚姻?”

  “仲先生,你的职业并不是记者吧?”

  对于不想回答的问题,孟潇从不会有耐心。

  仲景缇点点头,起身说:“冒犯了,现在开始量尺寸。”

  虽然对话不太愉快,但仲景缇工作起来还是很有礼貌很绅士的,温声细语,就像南方的槐蜜。

  拿出大大堆叫不出名字的器具,有手工的,有电子的,好像要把她的脂肪厚度也计量下来似得。

  选式样的时候,孟潇本以为会有一本大本子,结果是用一个内部软件去搜索。

  “传统只有与时俱进才能焕发生命力,否则就会被历史的车轮碾碎。”仲景缇见她讶异,淡淡的解释道。

  “仲先生是家传手艺?”

  她要做的事基本结束,所以有闲心来发散自己的好奇。

  “七代了,本来在上海,爷爷去世后,奶奶带着家父来到楠城。”

  “你奶奶是楠城人?”

  “不,她的情夫是楠城人,两个人后来结了婚。”

  哇,信息量爆炸。

  孟潇强忍住去八卦的冲动。

  见时间不早,便告辞了。

  “梁钟绰,始终没来。”仲景缇哪壶不开提哪壶。

  孟潇轻轻的厉声反问:“仲先生,你就这么需要别人的愤懑来作为自己的养料?”

  音量不大,杀气十足。

  仲景缇叹了口气。

  “作为初中同学,稍微关心你一下,就这么令人难以接受吗?”

  “诶?”

  “一年同班,两年在隔壁班……就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孟潇不好意思的撇开头,学生时代,她满脑子都是学习和梁钟绰,连自己的班主任都不太熟悉。

  “你记性真好。”她尴尬笑道。

  “因为从来没有忘记。”

  唔……孟潇诧然望着他。

  什么意思?这人暗恋自己?

  “毕竟像你这种会带着两米高抱枕上学的女人,三十年难得一见。”

  孟潇满头黑线。

  她的确挺疯的,但是反正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放只玩具熊在那里怎么了?还能增加安全感,提高注意力呢!

  而且这只熊也只待了两个星期,之后被不知名的王八蛋踩了几脚,就被她扔了。

  “缘分真奇妙,没想到会以这种形势重逢。”孟潇感慨道。

  虽然她完全没有想起任何有关仲景缇的记忆。

  “缘分……”仲景缇喃喃这两个字,笑了笑。

  等到孟潇驾车回公司的时候,梁钟绰才打电话说他快到了。

  “你原路返回吧,我这边已经结束了。”孟潇滑动放置在托架上的手机,轻轻说道。

  “结束了?这么快?”

  “仲先生的业务水平很高,自然花不了多少时间。”琇書網

  “那他有没有说什么时间完工?”

  “大概十五天,在日夜不休,同时有十几个师傅协助的情况下。”

  “嗯,大概是他的极限速度了。”

  “会不会太赶了?”孟潇想了想仲景缇虚弱的小身板,感觉让他太过劳累,对他的寿命会有影响。

  “景缇是这样的,在订单没有完成前根本睡不着觉,所以他很少接单。”

  “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

  “差不多。”梁钟绰笑着说:“你在哪?我来接你,一起去吃饭吧?”

  “不了,我也开着车呢,改天吧。”

  “拒绝的这么爽快?”

  “因为对你再也不抱期望了。”

  “我做了什么吗?”

  “不,只是我又聪明了一点。”

  关掉手机,孟潇的确觉得自己成长了,居然能抵挡住梁钟绰的邀请。

  终于,她要从这个人身上毕业了吗?

  十五天后,孟潇拿到了专属于自己的旗袍,与每一寸肌肤都相贴合的那种,而不是用着别人的尺寸。

  没有见到仲景缇,听说他要大睡三天,孟潇很怀疑这种生活的健康程度——真的会折寿吧?

  战袍准备好了,再过了几天,梁钟绰便直接带她前往北京。

  坐在飞机的头等舱里,孟潇翻看财经杂志,对那些风格迥异的文章,或是赞赏,或是批评。

  “这么好看吗?”

  梁钟绰意外于她的兴致勃勃。

  “不,乱七八糟。”

  孟潇合上杂志,认真的望着梁钟绰:“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说。”

  “为什么你这个人时冷时热,忽冷忽热?”

  “在你看来是这样的吗?”梁钟绰有些惊讶,看来他自己倒是不这么觉得。

  孟潇用力点头。

  “可能,是因为我比较感性吧?”

  “你在客户面前也这样?不会显得很精分吗?”

  “不,我只在亲近的人面前展示这一面。”

  “哇,我可以拒绝这份殊荣吗?”

  “货到付款,拒绝退还。”

  两人相视而笑。

  无聊的扯皮之后,孟潇有些累了,便呆望着舷窗外的高云。

  仿佛一座座圣洁的天堂山,在撞响玄妙的钟声,世界在这里显得无比广阔,也无比空洞。

  阳光踩在云上,熠熠生辉,太平洋吹过来的暖风绵软无力,吹出了一曲浅吟低唱。

  她坐过很多次飞机,但除了儿时与父母一起的兴奋旅行,其他时候便再无意趣去观察。

  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云而已,不过是每天都会昂扬在头顶,伸长双手,也永远触不到的,云,而已。

  酒店是五星级的,从靠近它方圆一百米,自己的手和脑袋把成了多余,因为工作人员会事无巨细的安排好。

  就算有什么疑问,梁钟绰也会处理,孟潇清楚自己这次作为一个“花瓶”的职责,也乐于偶尔卸下辛勤,让自己放松下来。

  躺在床上,意识渐渐坠入黑色的梦海。

  沉下去,再沉下去。

  醒来后,发觉身体很重,而且动不了。

  睁开眼睛,意识到自己被梁钟绰紧紧的抱住,四肢契合,心跳相应。

  好温暖,就像阳光晒过后的棉被,就像风雪大作时房间里的火炉。

  一动不动的,不知如何是好。

  这份温柔和温暖来的太突然。

  天已经黑了,宴会是明天开始,所以继续睡也无妨……

  孟潇抬眼,望着他英俊的眉眼,悄悄的,吻了吻他柔软的唇瓣。

  然后小心翼翼的退身出来,披上外套,拿上手机,出去吹吹风让自己冷静一下。

  酒店很大,各种娱乐设施一应俱全,她先去做了个spa,闻着香氛睡了个回笼觉,然后又四处闲逛。

  快十二点了……该回去吗?可她现在是绝对睡不着的。

  心绪紊乱的迈步。

  咔嚓,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蹙眉,弯下身子想要细看。

  “唉,提心吊胆一整天,最后还是没逃过这一劫。”

  很有磁性的男人声音在头顶响起,孟潇抬头,被吊灯闪了一下眼睛,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

  “这位小姐,你是被我帅哭了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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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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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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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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