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草垛子里走出来个男子。
这男人乐小优认识,并且不久前才见到过。——杨家的第二子。就是那个中了举人之后,在镇上衙门里做事的杨夕。
啧啧啧,二伯真是好身体好情趣,竟然想得到这种地方来。难怪寻常时,总是看到这两人恩爱有加,就算数十年无子嗣,也从来没有动摇过他们两人的感情。
乐小优无不羡慕地想,等他跟村里的阿花妹妹结婚了,他也要找个机会跟阿花妹妹钻草垛子。嗯,他要提前寻好地方,然后用最干净最清爽的干草,堆个大大的草垛子。又软又避寒的那种。
寻个机会,让娘亲去阿花家提亲去。
没过多久,草垛子里爬出来一个只不过大约十五六岁的女子。花布缝制的衣裳,两根麻花辫子被干草勾得有点凌乱。脸上的红晕,带着股欢好后的气息。杨夕温柔地为她摘去戳进发丝间里的干草。
“杨郎。”女子轻柔呢喃,轻轻地依偎在杨夕的怀里。
杨夕伸手,将她揽入怀中。
无星无月的冬夜,分外地寒冷。
把乐小优的身体都冻僵了,僵到他不停地揉搓着眼睛,可是眼前的女子,依旧是他刚刚不久前还心心念念着的阿花。
夜色那么暗,他很希望自己是看错了。
女子抬首亲吻了下杨夕的脸颊,“杨郎,你娶我好不好?”
“当然,”杨夕应答得很快,“只是我现在在衙门里供职,她并没有触犯七出条例,若是蓦然休了她,我也无法娶你。否则,这就成了宠妾灭妻,影响我的仕途。”
“我知道的,你不用说了……”阿花抱着杨夕,“杨郎,既然那个女人没有犯七出,我们让她犯好不好?这样我们就能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
“你……可有什么办法?”
“你且先回去,等过些日子你就知道了。下雨了,你快回去吧。”阿花再次垫着脚尖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一蹦一跳地走了。
乐小优背靠着小坡,天空淅淅沥沥地开始下起了毛毛雨。
夜更寒了。
可是这夜色的冰寒,不足心口处的万分之一。
他一直以为,阿花就是那个天真无邪,笑起来很傻,很甜的女孩子。每次他开玩笑逗她的时候,都能将她逗得满脸通红。
如果不是今夜……
杨夕很快也跟着离开了。
一阵风过,雨水越发地大了起来,冰寒的水滴子坠在身上的时候,就像是刀割一样,一下一下地几乎要将他撕裂。雨水浸润湿了泥土坡,染湿了他的衣衫。刺骨地寒凉一阵又一阵地穿过衣服,钻进了骨子里。
许久。
乐小优伸手抹了一把冻僵了的脸,也分不清楚上面密密麻麻的是泪水还是雨水。m.χIùmЬ.CǒM
爬起来,踉踉跄跄地往家里走。
没走几步,一个人影挡在了身前。
乐小优没有过多地留意,从他的身旁擦身而过。
结果,那人故意将脚伸到了他的脚前,直接让失神的他摔了一跤。
乐小优狼狈地从地上趴起来,结果还没站稳,那人又是一脚踢在了他身上。
这下看清了!
面前的人竟然是杨夕。
之间杨夕一脸拧笑地望着自己,一只脚直接踩在胸口上,让人爬不起来。
“乐小优,你娘没告诉你,偷听他人的私密,是要送命的吗?”
乐小优看着眼前几乎陌生的杨夕。记忆中的杨夕,是文文弱弱的,平常从来不坑声不说话,只是埋头读书,后来终于读出了点出息,中了举人。如今,他呼吸越来越艰难,感觉胸口几乎都要给踩碎了。
“来,说说看,你都听到了什么?”杨夕几乎全身的重量都集中在那一脚上,凑近了乐小优,过了好一会儿,杨夕的嘴角扬起,“你是不是嫉妒我被阿花看上啊?你不想想你自己,就你这样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你以为阿花她能够看得上你?你觉得她会看上你什么?你有钱吗?你能当官吗?你这样的人渣,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我就是踩死一千个都不嫌多。”
杨夕说着,脚尖在乐小优的胸口上重重地撵了几下。
乐小优被撵得岔气,连连咳嗽起来。
“你以为你在村子里打成了混混头子,又能怎么样?呵。就你这个样子,得害多少人才算?你仔细想想,今天上午你妹子差点被欺负的事情?这都是因为谁造成的?要不是你妹妹被及时赶来的墨神医护着,你觉得你妹妹现在会是什么样子的?”
乐小优惊恐地看着杨夕。
确实,到了目前为止,论打架,在村子里他敢认第二,没人敢称第一。附近村里的混混头子的地位也是他这么打出来的。但是他现在连自己的妹妹都保护不好!
而且,现在的他,在杨夕的脚下,竟然连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杨夕会武艺!
乐小优心中暗道不妙,他那三脚猫的功夫,全是靠着乐父打猎的经验演化出来的。上山打打猴还好,真正动起手来,他甚至连自家大哥乐小兜都打不过!
“你,你就不怕今晚的事情传出去吗?”乐小优憋足了气,才挤出这么一句话。
“我今晚?”杨夕呵呵笑了两声,“不就是睡了个未出阁的女孩儿吗?若事情传出去了,娶回去做个妾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她……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想法,她若是害死了蓉娘,也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杨夕一面说着,一面加重了脚上的力道。
拼命地挣扎,可是越挣扎,呼吸越困难。乐小优越来越绝望,的确,如杨夕所说,他这样的人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最后,一脚踢中了乐小优的头,脖子一扭,整个儿昏迷了过去。
杨夕喘着粗气。看着昏迷过去的乐小优。今夜有雨,久在衙门做事的他知道,雨水能够冲刷掉大部分的痕迹,很多悬案都是因为雨水的关系,而断了线索。
杨夕的眼神越发地森冷,如果他杀了乐小优,所有的秘密,就不会传出去了。
他没杀过人,可以说,因为他会读书,所以从小到大他连只鸡都没杀过。但他知道,如果今天不杀了乐小优,如果乐小优多嘴将今夜的事情说出去,往后会有无尽的麻烦伴随着他。而且在外偷人这种事情若是摆到了明面上来,于他的仕途无利!
他要杀乐小优,连老天爷都在帮他。
他双腿发软,深深地咽下了口中的唾沫后,在脚边上寻了一块石头,两只手将它捧了起来,走到乐小优的面前,高高地举起。
乐小优,是你运气不好,怪不了我!
狠狠地砸了下来。
……
进屋的时候。
乐小米边走边揉着嘴唇,一头的秀发被揉得凌乱,衣服也湿哒哒地裹在身上,低着头跟在墨裕锦的身后。
墨裕锦时不时地偷笑的样子,让坐在屋子里动不了,只能等人的乐小兜看急了眼。
乐小兜:这才多大会功夫没看牢,三妹就给占便宜去了?
乐小米用力地擦着唇,刚刚好嘛,两人在山坡上说了会话,竟然有只不长眼的野兔从草丛里蹿了出来。出来就算了,它还直接撞上了树桩上。
晕了。
乐小米看着这可爱的野兔子,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响了起来。
好吧,自从父亲和大哥躺在床上以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野兔子肉了。山里的美味,是寻常人无法体会到的。这会儿撞上来个现成的,特别是晚上还没吃饱的情况下,怪不得她不争气。
墨裕锦的心情早已被乐小米从沉痛的回忆里拉了回来。看到乐小米舔着嘴唇,一副嘴馋的模样,也不由得闷笑了两声。
既然小米想吃,他为她代劳一下也无所谓的。
看着墨裕锦走过去,捡起野兔。
乐小米立刻就急眼了,急匆匆地跳到他面前,伸手就抢,“师傅,这是我先看到的!”
轻而易举地抢到野兔,有点不放心地看了眼墨裕锦,见他没有再抢回去的意思,大概也没耍诈。转身就跑。
她知道这附近有条小溪,去了小溪边上,掏出随身的小刀,利落地把那只野兔收拾干净了。
墨裕锦看着他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等她收拾好野兔的时候,他也将柴火架子搭好,生了一小堆火用来烤兔子。
乐小米动作娴熟地烤好兔肉,虽然身上没带任何香料和调味品,但是用墨裕锦刚刚在捡柴禾的路上顺手摘的几种树叶野果调味,闻起来感觉味道完全不输寻常调料了!
没过多久的时间,兔肉烤得焦香四溢,让人口水横流。
“师傅啊,等会烤好之后,两只腿给你吃。”
嗯,她是好孩子,她要尊师重道。最好吃的兔子腿留给师傅吃。
然后剩下一整只就是她的了,带回兔子腿尽量撕得小一点,这个她有经验。
火候到了,两个也在这寒夜里,烤着火,烘得全身热乎乎的。
乐小米拿起了手中的烤兔子,用绵软无毒的树叶包住一条兔腿,然后轻轻一撕。
这时候,夜风微凉。
随夜风而来的,是一阵冬雨。
冬雨寒凉,最重要的是,要是打软了好不容易烤得焦香的兔子肉,那味道就差很多了啊!
师傅采摘来作为香料的树叶野果加入到野兔肉里,感觉这次的野兔肯定特别好吃的有没有?这附近又没有避雨的地方。
啊啊啊啊!
真是愁死人了!
眼看着雨水打在兔子肉身上,并且这雨势还越来越大,这些雨,简直就像是一把又一把的刀子割在她的身上一样。
乐小米心中一急,直接将整个兔腿塞进了嘴里!
她亲爱的兔子腿终于不会淋湿了。
“唔!”
乐小米眉头一皱,都快要飙出眼泪水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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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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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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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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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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