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是确认了。
“你还不算太坏,但我也不会原谅你,你是个贼!”
想到自己在貔貅赌场遭遇了贼,还闹出了一番风波,林苏苏就觉得很生气。
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苦猴也没有想过反驳。
“可是我做贼不是自愿的,而且我也不坏,要不然我也不会再回来把你的荷包还给你。”
苦猴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诚恳,表情也很自然,因为他做贼虽然不是自愿但也不是被逼的,如果不是要和林苏苏做朋友,他也不一定会回来。
“我只是觉得,你好像没有朋友,而我刚好也没有朋友,所以才专门回来,问问你要不要交个朋友?”
林苏苏拿着荷包,看着苦猴,似乎在判断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你是真的要和我做朋友?还是要帮你的小贼朋友报仇?”
苦猴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林苏苏就把赌场里遭贼的事情说了一遍。
说完之后,还打量着苦猴。
“他就和你一样瘦!”
苦猴苦笑了一下,那个贼不瘦呢?要是都像你那么胖,偷了东西倒是好藏,可是跑不动啊!
“我不认识这个贼,我也是刚来水城,你是我偷的第一个人。”
林苏苏看着他,似乎在判断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苦猴也不惧他的眼神,坚定的和他对视。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倒是可以交你这个朋友。”
苦猴微微一笑,松了口气,这个胖子实在是很好说话。
“如果你真的很穷,荷包里面只能放瓜子,我到可以帮你找到银子。”
“我可不当贼,再说我也不是没有银子,我只是没有地方放瓜子而已。”ωωω.χΙυΜЬ.Cǒm
苦猴低下头没有说话,好像是因为自己是个贼而感到羞愧,停了一会,林苏苏又说。
“但我看你的速度很快,不如你帮我排队,就当是你吃了我的瓜子,给我的赔偿。”
这个主意好,但是苦猴不想这么做。
“我是来交朋友的,不是来找活干的,要是你不愿意,我走就行了,半包瓜子,你还请不起我。”
说完,苦猴转身就跑,来日方长,他不信就交不上林苏苏这个朋友。
虽然他的朋友也少,但是他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对某个人感兴趣、或者喜欢某个人,一定不能表现的太明显,更加不能放弃身份贴上去。
因为一旦这么做了,你们两个之间就不对等了,不对等的关系,永远都不可能牢固。
他会觉得你可有可无,不但不会和你交心,反而会随时都能抛弃你。
如果他答应做林苏苏的跑腿,看上去好像是两个人的关系一下子近了,但实际上,林苏苏会对他非常的防备,也会非常的看不起,谁会和一个即防备又看不起的人当朋友呢?
况且自己还是贼?
苦猴觉得自己这样转身就走很厉害,而且自己的轻功绝对是上上乘,他当着林苏苏的面,一点都没有保留的展现了出来,就是想让这个胖子知道,自己虽然是贼,但绝对不是一个低级的小贼。
他和自己做朋友,绝对不会丢面子。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林苏苏比他更厉害。
就在苦猴掠过了几幢房顶,林苏苏已经追上他了,一点都不费劲,甚至手里的荷包还没有收起来。
他圆脸上的表情非常的严肃,让苦猴觉得自己此刻面对的不是一个贪吃好吃的胖子,而是一个严厉的家长。
“你当真要和我交朋友?”
“当真。”
苦猴觉得这个林苏苏很可怕,这么重的身子,这么多的肥肉,但他居然比自己还要快!
“你不嫌我胖?”
林苏苏的胖手摸了摸双下巴,看着苦猴。
苦猴这个时候,从心里觉得这个人绝对不会是蜘蛛,因为如果自己是个名震天下的杀手,怎么会在乎有没有人是自己的朋友?
又怎么会在乎自己胖不胖?
“我为什么要嫌你胖?我自己瘦的不像个正常人。”
这句话倒是没错,苦猴瘦的的确实像个纸片剪出来的人,而且他为了保持这个身材也废了很大的劲,每天都不能多吃,否则他就会很容易发胖。
他一旦发胖,不一定会有林苏苏这种速度,而林苏苏比其他来虽然胖,但却轻松的多,他只要吃就行,而且他对吃不但不讨厌,反而很开心。
他们两个一个胖的像个汤圆,一个瘦的像个纸片,确实可以做一对朋友。
林苏苏严肃的表情终于松动了,露出了一个胖乎乎的笑容,他是真心觉得,有这么一个瘦不拉几的朋友也挺好的。
“那好,那你就是我的朋友了,这半包瓜子给你,就当是我送你这个朋友的礼物。”
他的胖手递过来那个荷包,苦猴没有接。
“我已经吃了半包,剩下的半包还是你吃吧。”
林苏苏觉得这个朋友简直太好了,苦猴看着他又说。
“我看你虽然吃的挺胖,但是挺穷的,荷包里面连块碎银子都没有,我虽然是个贼,但银子还有点,你要是没事,我们就去喝酒吧。”
苦猴平时是不喝酒的,一个是容易发胖,一个是他真的很喜欢酒,但他也知道,干他这行的,喝酒多了,反应速度还有手指的灵活程度就会大打折扣,那他就根本待不了唐家。
其实不待在唐家也没有什么,只是苦猴已经习惯了唐家的管制,他觉得除了唐家,他还能去哪里呢?
林苏苏对这个提议兴奋极了,他来水城这么久,只有一个司马箜愿意和他喝酒,还要他左右讨好才行。
这个苦猴简直太符合他交朋友的标准了。
“那哪能让你掏钱呢,我的银子都不放在荷包里的,要不然瓜子就没有地方装了。”
林苏苏一边说,一边从腰带里掏出来了一块银子,大概有个十两。
“走走走,我们去个好地方。”
这个好地方当然就是“无名”,自从“无名”换了主人,司马箜就再也不去那里喝酒了。
林苏苏这个人,吃饭还可以一个人,但是喝酒必须要有人陪,司马箜不来这里,又不喝比不上这里的酒,林苏苏已经好几天没有喝了。
“无名”酒肆现在改变了很多,原来还是如梦的时候,这里清净、优雅,还有淡淡的竹子的香气。
来这里的人不多,但都是熟客,大家对这里的安静都是心照不宣,没有人会破坏这份宁静的感觉。
这里既是酒肆,却偏偏适合独处,实在是个很好的地方。
但如梦那三个兄弟来了之后,这里整个都不一样了,名字变成了“好快活”,但是林苏苏还是觉得“无名”要好听一点。
还拆了用来遮挡的竹帘,扔了那些挂在墙上的画,若不是因为拆了竹地板太费事,他们肯定连地上都要换一遍。
没有了这些碍事的东西,酒肆的面积大了很多,可以让更多的人坐下;酒也从女儿红,变成了各种烈酒,最受赌徒还有寻求刺激人的喜欢。
最让人兴奋的就是,他们还养了舞娘,每晚都会跳舞给酒鬼们助兴,吵吵闹闹一晚上。
伙计还有掌柜的也全都变了样,原来清俊的店小二,现在变成了一个高大的汉子,一看就不是水城的人。
一看也不是能惹得起的人,只要这些大汉往那里一站,再想胡闹的酒鬼也只敢喝酒,不敢闹事,更别说是赖账了。
林苏苏虽然觉得这里变得没有什么特色,除了那几个舞娘长得确实漂亮之外,几乎就和外面的酒肆没有什么区别。
但这里面的酒,却让他非常喜欢,有北方人喜欢的老白干还有烧刀子,那酒喝上一口,顿时浑身都点燃了火。
这才是活着的感觉。
苦猴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但是坐在人群中像个正常酒客那样喝酒还是第一次。
原来是这种感觉啊,苦猴突然觉得还挺有意思的,但来归来,酒确实不能多喝。
苦猴是个贼,当然就是手快,这种把酒倒了的事情,他也能做的很快。
一个舞姬开始在酒肆中央跳舞,苦猴曾经在一个亲王的府邸里见过这种舞,觉得这个酒肆里的一点都不必亲王的那里差。
舞姬跳舞的时候,是酒肆最热闹的时候,所有的男人们要么是一动不动直勾勾的盯着她,要么是一边喝酒一边直勾勾的盯着她。
好像这个舞姬不是一个人,而像是一道活色生香的菜。
但林苏苏好像根本没有看到这个舞姬一样,而是不停的喝酒,不停的吃菜。
“不错,不错,虽然如梦不是这里的掌柜了,但她的兄弟们的手艺也不错,很好吃。”
苦猴听到如梦的名字愣了一下。
“你说如梦?就是那个每个男人都想得到的如梦?”
“嗯。”
林苏苏嘴里塞了一大口东坡肉,含糊不清的回答着苦猴的问话,把之前知道的都给他讲了。
苦猴无意之中居然得到了这么一个消息,顿时觉得很有趣,没有想到如梦居然还有这么悲惨的事情。
不过一个大姑娘,如果家庭不悲惨的话,又怎么会在水城独自一人讨生活呢?
苦猴又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仁义大侠’就没有帮如梦把这个酒肆再抢回来吗?”
林苏苏瞪大了双眼,好像是听到了什么奇怪的事情。
“为什么柳仁义要帮她?”
苦猴愣了一下,看着他一口吞了一个加了扣肉的馒头。
“如梦不是柳仁义的人?”
“如梦是柳仁义的人?”
“他们不是一对吗?”
“他们是一对吗?”
苦猴问一句,林苏苏又问了回来,好像真的不知道这回事一样,还加了一句。
“我就住在‘仁义山庄’,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过如梦。”
苦猴觉得有些苦涩,还有些好笑,他给林苏苏倒了一杯酒。
“兄弟,喝吧,多吃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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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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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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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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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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