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中,沈万千听着管家的汇报,有些惊讶。
“是啊,老爷,她要了许多的山珍海味,而且老奴还特意去看了,几乎吃的干干净净,没剩下什么。”
“她还干什么了?”
“其他的倒是没有了,现下刚刚吃完,正休息呢。”
“休息?”
沈万千沉思。
忽然间开始吃饭,吃完饭就休息,这是终于想通了?亦或者,只是饿坏了?
“她的家人,可都处理好了?”
“回老爷的话,都处理好了。给了一千两银子,连夜叫人把他们送出了城,直奔北边的小镇了。小镇那边也找好了人,定会日日都看着他们,绝对不会再叫他们出现在京城的。”
管家又想起那家子人,满心满眼的看不上。
见钱眼开,唯利是图。
那可是亲女儿,也是说卖,就卖了的。
那女子摊上那么一家人,也实在是不幸。
不过,幸运的却是遇上了他们家老爷,他们家老爷心善,愿意花费这么多的银子和气力。
看来那女子,是要过上好日子了。
“若是她再提什么要求,你们也只管照办,再多找几个伺候的人,不要委屈了她。若是……”
“算了,先下去吧。”
“是——”
书房内,再次剩下沈万千自己,沈万千抚摸着桌子上的画,思绪渐远。
就这样,把她放在自己身边,把不相干的人,全都赶走,就好——
鹿灵灵把自己吃的死撑死撑的,躺在榻上,开始思考。
反派还没有开始查当年的事情,可是却把和他初恋长的几乎一模一样的人收在了身边儿,也不见,是也不碰。
嗯,该说不说的,是有一点儿变态了。
想来她现在的这个身份的身世,也很是触动反派了。
给了钱,还要流放,狠呐!
这是想要把她就这么困在他的身边了。
只怕他自己现在有时候都不能分清楚她和他那个初恋了吧。
替身文学这一块儿,可算是叫他给整明白了。
“鹿,怎么样,咱们要阻止他查明当年的真相吗?”
“查!为什么不查?”
虽然很让人同情,但是她可不愿意就这么做一只金丝雀,和他就这么演戏治愈他的伤口。更何况了,八成也是治不好的。
替身也是要尊严的啊!
而且,想要治愈一道伤口,就得把伤疤揭起来,挤出淤血浓疮,新肉才能长出来。
“啊,咱们这次又要走治愈反派的路线啊——”
阿狗想:真是上辈子欠了这些反派的,咋个个都心里受伤,各个都需要他们开导啊——
“要不咱俩换换,你来?”
鹿灵灵看着阿狗一脸的不情不愿,翻了个白眼。
它还抱怨上了,干啥啥不行,吃香蕉第一名的,她都没说累,它还想罢工了。
“嘿嘿,您来您来,您开心就好——”
看脸色阿狗简直不愧为第一名,看着鹿灵灵翻了个白眼,迅速调整好了自己的位置。
一人一狗相处第一法则:鹿灵灵,永远是对的!
消了好一会儿食,终于不难受了,鹿灵灵提出了第二个要求:出去逛街。
老管家表示为难,需要去请示。
结果,沈万千只是思考了一小会儿,就同意了。
但是,需要多带一些人跟着。
于是,鹿灵灵带着四个丫鬟,五个小厮,坐着马车,就这么出门了。
马车上,垫子厚厚的,又用上好的绸缎包着,坐在上面一点儿也不硌得慌。车内有冰盒,还有已经冰镇过,一些不常见的水果,一旁还有个丫鬟打着扇子,丝丝的凉意,将整个夏日的炎热都隔绝在了马车外,
舒服的,让鹿灵灵不禁连连打瞌睡。
不愧是首富啊——
“姑娘,到了——”
鹿灵灵昏昏欲睡之时,马车已经到了卖首饰的店铺,鹿灵灵刚一下马车,店内的掌柜的就已经迎了出来,点头哈腰的将鹿灵灵请了进去。
“姑娘,咱们店内刚刚到了一批首饰,颜色俏丽,样式也新奇的很,您看看?”
对于掌柜的的过分热情,鹿灵灵丝毫不感到奇怪。琇書網
她出来坐的这辆马车,是有标识的。
但凡是做生意的,都知道这马车是天下首富沈家的。
有钱,肯花钱。对于这种送上门的贵客,就是扫榻相迎,也是不为过的。
“拿上来看看吧——”
鹿灵灵坐在座位上,看着小厮们迅速上了茶,糕点,然后就是掌柜的迅速拿着首饰过来,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宾至如归。
“姑娘,这些就是新到的了,您看看,可有和眼缘儿的?”
鹿灵灵看着首饰盒里的首饰,一件件不是金光灿灿,就是翡翠玛瑙的,简直要看花了眼。
从中拿起一个带有粉色珍珠的,“掌柜的,这支簪子,多少钱啊?”
“姑娘好眼光!珍珠虽然易得,可是像这样品相好的粉色珍珠,却是难得一见的!这支簪子,是工匠耗费了一个月的时间细细打磨的,一共一百两银子。”
掌柜的笑得是花枝乱颤。
他倒也没说假,粉色珍珠确实难得,而且工艺也是好的没话说。
可是,愿意花一百两买一只簪子的人,却寥寥无几的。
像是这种稀罕货,也就是沈家,以及一些有权势的官家小姐夫人们能消受的起的了。
“一百两啊——”
好贵!
心里吃惊的差点儿要闪腰的鹿灵灵面上装的很是平静。
她的姥姥呀,一百两能吃多少东西啊!
也不知道如果她花一百两买这么一支簪子,大反派会不会一气之下,扭曲的心态就给治好了。
“他好不好难说,估计你是不能好了——”
阿狗在一旁说着风凉话,拜托姐姐,咱现在是替身,有点儿替身的自觉吧!
“这支簪子的颜色俏丽,打造的也十分精湛,此刻姑娘拿在手上便已是熠熠生辉了,若是簪在发上,定然是极好看的,依在下之见,这支簪子再合适姑娘不过了。”
鹿灵灵刚想要放下手中的簪子,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转过头,只见一翩翩公子,款款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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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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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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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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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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