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几天感觉自己像是在噩梦里一般。
在他来的时候想象中,这是个专业的期刊啊!
这样的颁奖礼那不是很正规的事情?起码也要走个红毯闪光灯闪耀之类的。
为了这事儿他们下飞机还特意在机场免税店买了两套名牌西装皮鞋给贝拉买了条礼服裙子……
结果呢?
《cjaj》的颁奖礼说起来好像很高大上,其实就是在一家酒店的会议室里举办的。
酒店还不是什么高档酒店!三星最多!
经费不足,与会者住店费用还要自己掏!
整个会议只有寥寥四十多人参加,其中一大半是杂志社自己的工作人员。
媒体记者倒是来了,而且破天荒史无前例的来了三个:除了本地《多伦多日报》外还来了沈鸽俩人,搞的《cjaj》方面都懵:什么时候这样的学术会议都这么受关注啦?
竟然来了这么多记者?还有专门从大夏飞过来的?
而且这颁奖礼那真的是无聊至极,因为大多时候都是那些专家在讲述自己的论文里的各种问题。
与其说这里是个颁奖礼不如说这是一个学术交流会议。
而这个颁奖礼具体无聊到什么地步?
现场基本上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台上的人在说什么——哪怕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
学英语的有个笑话很出名:说假如有人掌握了一千五百个常用的英文单词够不够?
这要分在哪。
如果是在漂亮国生活的话这就够了,但是如果说在别的国家学英语考试的话,这就不太够用……
学英文的都知道,英文就是个坑。
英文入门容易想要学好真的太难,和汉语比起来正好相反。甚至可以这么说:这是一种非常笨拙的语言,在表达复杂事情的时候就会变得很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说‘矽肺’这个词。
哪怕是不了解‘矽肺’是什么意思的人看到这个词就会联想到肺出了问题。
事实上在学习汉字的时候,基本上就同时掌握了两门语言:一门是汉字本身,另外一门则是图像联想文字。在看到字的时候基本明白了表达的意思。
举个单简的例子,汉字序顺很多候时也不会影响读阅——就像当你看这完句话后才发字现都乱是的。
那么‘矽肺’这个词用英文怎么表达?
‘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
估计99%的英文母语人都拼不出这个词。
事实上这也是英文比较麻烦的地方。
早期的英文基本都是三到五个字母,后来呢?越来越长越来越长,动辄就是是几个字母甚至需要几个单词一起组成一个新词汇,到了今天英文单词还以平均每年超过一万个的速度飞速增长!
特别是在科研领域,这样的情况绝对严重!
基本上每次有什么新的发现的时候就要拼命的造单词。
想要研究一份新出来的英文论文文献?手边要有一本每年新出版的字典才行……
听着用英文做专门的学术报告?基本上所有人都是一头雾水。
哪怕是用英文做母语的人。
英文就像是个不断膨胀的气球越吹越大。估计一千年后的英文几十个字母的词汇都是非常普遍的。
很多年前,有人质疑汉字太复杂要求取缔汉字学习英文,这样可以提高全国消灭文盲的速度,事实上呢?现在基本上任何一个初中学历的人都可以阅读最顶尖高端的知识——理解不理解另说。
现在大夏人可以很有底气的说:英语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全球科技发展的脚步。
不服?
拼写一次‘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再说。
萧鹏突然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为什么经常看到这边有很多看上去弱智的新闻,什么‘疫苗无用’、‘地平说’之类的脑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拥趸?
归根到底就算是文盲多。
这个‘文盲’并不是指没上过学的人。
就像救过贝拉的伊娃-伍德,她虽然也上过国中,也是以英语为母语。但是真的无法理解一些复杂的词汇只能做普通的沟通而已。
你问她‘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是什么意思?
估计她想炸头也不知道。
现在是个信息爆炸的年代,各种专业英文词汇层出不穷,于是这边就出现了两种极端的现象:少数的不断学东西的专业人士,以及大部分只能刷着视频软件唱歌跳舞的普通人。
他们是真的阅读不了很复杂的文章。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年nba球员林书豪有过一段特别亮眼的表现,那时候用汉字来形容很简单就是‘林疯狂’,不打篮球的人看到这个词也知道——哦,是一个姓林的不知道干了啥事儿好像挺疯狂的。
而英文圈就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个现象比较好,最后干脆造出了新词叫做‘linsanity’。
可是这个词‘lin’是指林书豪,‘sanity’是‘理智’的意思。连在一起让人怎么理解?
‘林理智’?
那些不知道怎么回事的人看到这个词儿肯定是一脸懵。
对老外来说,学汉语是真的一个很难的事情。
毕竟这是由拼写文字转变成表意文字是一个很困难的过程。这绝对超出了大多数人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xǐυmь.℃òm
尽管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学生被英语折磨的死去活来,但是其实我们国人学英语真的比老外学中文容易得多!
不就是死记硬背么?
就像这次颁奖礼,《cjaj》方面也希望萧鹏给他们讲述一下这个论文里的一些疑点,还找了一个口语同步翻译过来。
按理说做同步翻译的都是‘大牛’,但是到了现场之后彻底傻眼了,这些单词都是啥玩意?怎么听不懂呢?
最后这个事情只能不了了之。
也幸亏翻译出了篓子,要不然真让萧鹏回答问题那也太难为他了。
萧鹏为了这事儿还联系了一下王发财,他怎么能这么把这论文准确无误的用英文发表出来的?
嗯,答案倒是很简单。
雇了枪手!
啧啧,瞧瞧,科研大牛也干这事儿……
不管怎么说,奖项拿到手:一个还没有萧鹏巴掌大的有机玻璃奖杯,一个类似于学位证的证书,外加三千加元,没了。
三千加元还不是给萧鹏,而是给了他一张无比巨大的假支票,钱要通过支付稿费的形式发给农科院!
萧鹏这才反应过来,感情自己坐着商务舱飞机跑了半个星球过来就是为了拿一个在义乌小商品市场上绝对不会超过五块人民币的塑料板板?
难怪那么多获奖者不来,这尼玛不就是发个国际快递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么!
谁来这里谁有病!
再看看自己买的西装礼服……
得,原来自己才是病得不轻的那一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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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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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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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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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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