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从前日起,这个通行的规则在汉阳国被打破了——一座足有十三层的巨塔,贴着王宫的脸,高过了刘初的奉天殿。就算是刘初站在王宫的最高处,也只能仰视这塔的塔尖。
这巨塔通体漆黑,整体简朴大气。远望即有庄严肃穆之感,近观更是有静气凝神之效。凡是路过的或者围观的,在这塔下都会自觉压低交谈的声音,仿佛这塔是什么特殊的地方,有令人失言的魔力。
直到英烈塔三个字挂上塔身,百姓们方才明白过来。
此时此刻,一场浩大的祭典正在英烈塔进行着。文武百官悉数到场,三个军团近万士卒全体参与,大批百姓前来旁观,数万人聚集在英烈塔下,却一点儿都不显得嘈杂。
塔前的广场上,雕刻着阵亡士卒姓名的高墙边,刘初正在高声演说。而在刘初的身后,百姓看不到的地方,封宣正披着铁甲挎着战剑,板着一张冷脸,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
这场典礼,许彦、田健、向承三人作为九卿,肯定是要全程露面的。汤永作为唯一一个主战军团的军团长,自然也抽不出身。于是刘初的防卫工作就直接交给了封宣这个缁衣都尉。
虽然说刘初在民间声望很高,受百姓爱戴,而且三大军团也全都在现场,应该没什么人敢来捣乱。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真有仇家派人来刺杀,缁衣卫多少也能发挥一些作用。
当然,刘初和许彦也嘱咐过,出了问题可以先斩后奏,杀了什么人都没关系。这种时候谁敢伸手就剁了,不需要客气。
“都尉,巽位发现两个疑似目标,我已经让兄弟盯着了。”
演讲到一半,一名缁衣卫跑来禀报。然后伸手指向场上一处。封宣抬头看去,被指着的是一个瘦削的男子,挤在人群之中,看不太清。
“什么人能够被称为英烈?我想那必然是一位能坚持正义,并且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勇士。”
“自大晋立国数百年来,汉江蛮屡次犯我边境,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前汉阳王,屈膝失节,身死贼手。致使万石秋粮尽入蛮夷之手,而民不果腹;数万军民惨死屠刀之下,而骨无遗冢。新丧之妇,自为菜人,得钱三千。鳏寡孤独,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试问在场诸君:血肉铸城,以一己之身承刀兵之灾者,可为英烈?保境安民,倾其所能庇万民于水火者,可为英烈?舍生取义,以戈止战杀人安人者,可为英烈?”
为了照顾到远处的人,刘初一直运转修为增大自己演讲的音量。说到关键之处,更是大声呐喊。这样的方式自然也让更多的人听到了这段话。
比如那个已经被封宣盯上的瘦削男子。他看着台上演讲的刘初,又低下头来看了看自己的袖子。最终在一声叹息和周围百姓的高呼中,转身离去。
再比如一个离刘初不远的,衣着华贵的中年人。听了刘初这番话,他并没有像周围百姓一样高声喝彩,但那亮起的双眸已经表明了他心中真实的想法。
甚至还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听了刘初的话,直接放开了父亲的手:“阿翁,此人可为英主!”
他的父亲苦笑一声:“我与你说过,现在这几位大王里,汉阳王是最危险的一位。族内不可能支持你去辅佐汉阳王的。”
“可是其他五位大王都是庸才,不值得辅佐。太子更是……”孩子倔强地摇摇头,后半句话硬憋回嘴里,这里说太子坏话不合适。
“你要是想实现自己的志向,等你弱冠,我会用关系让你去宫里做个侍郎,熬个十几二十年起码也是个九卿,何必来汉阳国做个左官呢?”父亲叹了口气。
父子两人交谈时,刘初的演讲还在继续。
“为什么要建造英烈塔?因为他们为百姓、为国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为众人负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孤不忍心看他们流血又流泪!”
这次是底下的士卒们率先发出了喝彩声。
“士兵和百姓,就像是剑与犁。有剑无犁,我们终将陷入困顿,冻饿而死。有犁无剑,外敌会轻易入侵我们,烧杀抢掠,带来灾难。只有敢于像敌人亮剑,用剑来守护犁,国家才会享有永久的安宁与和平!”
“下面,让我们将英烈的牌位迎进英烈塔!香火永续,万古流芳!”
刘初亲自捧起了一位都伯的牌位,带头送入塔内。刘初的身后,很久没出现的高盛、江威也各自捧了一个牌位跟着。这种能刷名望还不破坏刘初好感的事情,两人可是抢着做。
再之后就是许彦、向承、田健等九卿了,汤永虽然是实权军团长,但是级别却不算太高,排得不靠前。太史绍则坐在一旁,和太史如记录整个典礼的流程,以及刘初的演讲内容等等。
“阿翁,我要留在汉阳国,汉阳王的想法太好了!大丈夫胸有良策,何必去与庸碌之辈一起熬什么资历!”
“你真决定了?那好,我在汉阳城等你三日。若汉阳王接受了你,我便立即动身返回族中。”父亲叹了一声,这孩子铁了心要跟汉阳王,他是没办法了。总不能把亲儿子打晕了拿麻袋套走吧?
只能集中家族的资源再培养一位了,还好时间并不算紧迫。预计的天下大乱还有十几年,大晋虽然现在陷入困顿,但是毕竟这么大一个帝国,即使要倒塌,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推翻的。
“阿翁放心,我不会忘记家族的。”孩子拍了拍胸脯。
举全族之力培养的家主继承人啊!这出来游学还没两年,居然被人一场演说就骗走了,说没就没了……
老父亲只感觉胸口憋了一口闷气,想放又放不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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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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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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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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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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