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么大个长安城,当年修建的时候只花了三个月,一个冬季农闲就结束了。明面上说是只修了几座宫殿,但实际上长安城除了这几座宫殿也没什么了,后面几次大修大补也没做结构上的改动。这种出了鬼的施工速度,让领头的工匠阳城延在没有军功的情况下,直接封了梧侯。
袁昭这个施工速度虽说快,但还是比不上阳城延。毕竟大晋一堆修炼者,身体素质不是一个级别的,碰到重物只要找个修为高的来就完了。
汉阳王宫没长安那么夸张,汉阳城也没长安那么大。但是王宫的实际占地面积还是超过了汉阳城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在过去的几十上百年里,汉阳城北城大半是空的。
王宫这么大,当然不可能只给刘初使用。实际上刘初的私人空间不多,除了大片的园林之外,只有一个后宫,里面有几座寝殿而已。
其他地方,几乎都是办公场所和住宅。比如说正殿,用来上朝的。书房,有召见亲近大臣密谈的功能。稍远一些,是汉阳国的各个官署,官署边就是官员的宿舍。另一片建筑则是卫队校场和宿舍,武库粮仓和军营离得不远。
由于新王宫是在废墟上修建的,所以地势明显高了很多。而正殿就是王宫的最高点,此时刘初正站在正殿前朝下俯瞰,眼里是半个汉阳城。刘初看着脚下的汉阳城,眸子有些发亮,不由地深吸一口气:“子德,你说王宫的正殿,叫奉天殿可好?”
“不知这‘奉天’二字是什么意思?”许彦低头问道。站在刘初的身后,他也一样看见了脚下的汉阳,他更清楚地感知到,刘初的身上发生了变化。
如果说之前刘初还有些像个谋士,那么现在,刘初的身上多了些君主的气概。
可能是这座离苍穹更近一些的宫殿,让他明白了自己的身份到底是多么的尊贵。他的一举一动,将影响着多少人的命运。这座宫殿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你是汉阳王。
这大概就是“天子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的真正目的了,一个人的心气可不是那么容易培养的。
“这奉天二字……”刘初沉吟起来,过了五六秒才微笑道:“就‘奉天子以令不臣’吧。谁说得准呢?”
许彦头更低了。奉天子以令不臣?笑话,奉承天命差不多吧。
刘初扭头看了许彦一眼,明白许彦大概猜出了他是什么心思。不过有一点许彦肯定不知道,奉天殿是朱元璋接受百官朝贺的地方。
“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们去看看这些个官署修的怎么样了,可以的话明天我的任命书就会下来。”刘初转身朝下走去:“芸儿,今晚在正殿设宴,弄得丰盛一些。我私库里的钱财随意支用。”
刘芸行了一礼,朝着后廷走去。许彦和田健则跟着刘初向下方的官署走去,向承带兵去了军营,暂时不在。
“子德、仲康,你们想要什么官位?九卿级别的随便选。”刘初大方得很,即使诸侯王的九卿从中二千石跌到了真二千石,但这也是二千石啊。
“大王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田健依旧选择了不动脑子。
许彦则思索了一下:“太常吧,现在最适合我的就是这个位置了。户籍方面太常要管,察举制要由礼官大夫核实,太常奏报。”
刘初点头,表示了解。太常这个官职明面上是掌宗庙礼仪,实际上管的可就太宽了。就比如现在的察举制,一般来说要先推荐给太常,然后太常将基础资料交给礼官大夫核实,核实无误再由太常奏报。之后被举荐人还要在太常衙门学习一段时间礼仪,以免君前失仪。
而现在汉阳郡只有太守的一套班子,汉阳王的班子还空着没人。等许彦上位之后,这套班子里放什么人,就是许彦说了算了。
“太常可行。”刘初扭头看了眼田健:“仲康,你做郎中令如何?”
“好啊。”田健直接应了下来。
郎中令掌管宿卫警备,说白了就是保镖头子。这个位置一般都是君主的亲信,比如汉景帝时的郎中令周仁,这货可看了不少活春宫。
当然,刘初没那个癖好。
“子奉给个中尉没问题吧?”刘初对着许彦问道。
“没有。”许彦干脆地回答。
中尉又叫执金吾,摆明了告诉你这人就是王座上那位的爪牙。平日里的工作和警察类似,战时可以直接领兵出征的那种。放在诸侯国里,基本上一国之军就都在这一人手上了。
说话间,三个九卿的位置就定了下来。再算上皇帝老爹给的一个国相一个国傅,外带一个太史令,汉阳国维持运转应该是没问题的。
“子德,这两天派个人回长宁,用官位招些人才来。之前跟随我的人,也有很多不得志吧。”刘初不知不觉已经皱起眉头,汉阳国的人才缺口依旧很大,刘初不可能完全依靠当地世家。
许彦忽然道:“大王,我来之前问过景云,景云说大王此时不缺他一人,缺的是实力。然后回家召集私兵去了,估计四月就能到。”
“汤永?”刘初记得这个人,当时也是争储团体核心圈里的人,能文能武。武艺上和田健差不多五五开,政事上是唯一一个能在许彦讲话时插嘴的。至于性格方面,汤永很低调,很稳健。琇書網
田健刚来时,一群武官们不服,就汤永站在一边不说话。等田健将前面蹦跶正欢的全收拾了,汤永都没出手。最后还是某个人指着汤永说,这是我们最能打的,你和他试试。
然后田健挑战汤永,汤永表示打不过。结果两人真打了几十回合,汤永连粗气都不带喘一口的。
“他要是能来早点就好了。”刘初叹了口气,现在他是真的缺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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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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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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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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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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