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不是怎么了,孩子没事吧?”
她惨白的脸色因为焦急顿时渗透出一股细密的汗珠,遍布光洁的额头。邱楚强忍着小腹的疼痛然后坐起身来:
“我要去看看孩子,带我去看看孩子!”wWW.ΧìǔΜЬ.CǒΜ
“孩子没事,只是有点大气过敏。”
沈临沂赶忙去扶她,邱楚的脚刚落到地上,就因为剧痛,顿时软了下去,幸好沈临沂把她提起来,这才没有完全坐在地上。
把邱楚重新抱回坐在床上,伸出手帮她把头发等等的整理一下。看着小妻子小鹿一般的大眼睛里面渗透出来的担忧,沈临沂有些后悔,早知道刚才的时候自己一次性把话说全。
只不过,那个孩子实在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在他妈妈肚子里就使劲的折腾人,现在出来啦,也是各种身体弱,这让沈临沂实在没有喜欢他的兴趣。
“孩子没事就好。”
邱楚点点头,这才坐了回去。
宝宝大气过敏,所以邱楚不能抱到宝宝,小婴儿在恒温箱里面养着,羸弱的很。
邱楚回过神来,看见这样夕阳西下的午后,坐在窗口工作的男人。就像是看一副浓墨重彩的油画。
有凉风习习,吹着沈临沂额前的碎发,又让这画面多了几许生气。沈临沂修长的手指不断的敲击着键盘,英俊的侧脸是上帝鬼斧神工的线条。如同坚硬的岩石一般,却又在这种坚硬之下,邱楚看见了几许柔软。
“怎么了,要喝水么?”
沈临沂很快就感受到邱楚的视线,二话不说,放下自己手中的电脑就来到了邱楚的身边,从开水瓶中把水倒出来以后,似乎还害怕水太烫,用手臂在杯壁上试了试,确定不是很烫人才捧给了邱楚。
这个小细节落在邱楚的眼中,顿时让她的眉眼弯了下去。
或许,她不夸张的说,这人那岩石一般高俊的外表之下的柔软,是不是就因为自己和宝宝呢?
捧着温热的水杯,感受杯体的温度,传递着恰好的暖意,仿佛风雨飘摇的昨日早已不见了踪迹。
“阿沂,我们给宝宝起一个什么样的小名呢?”
她抬头看着沈临沂,露出漂亮的下颚线,即便最近因为生孩子的原因边胖了,但是脸颊的轮廓还在,却也是多了几分慈爱。
人总是要经历一些事情才会改变一些气质。那些从内心表现在脸上的东西,是你最真实的昨日。
“名字?”
沈临沂还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倒是一时间被问住了。小名一般都是父母喊的昵称,比姓名更加的亲密,带着一种特殊的情感寄托。
沈临沂托着腮,想了想自己儿子这来到世界的这段时间的种种,总是不断的给他妈妈添麻烦,实在是糊里糊涂的。干脆就叫“迷糊”吧。
“迷糊怎么样?”
“米糊?我现在不饿啊?”
邱楚一时间脑筋没有转过来,把“迷糊”听成了“米糊”。眨巴着眼睛,怎么也想不通沈临沂干什么突然提起“米糊”。
沈临沂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眼前这个小女人的名字也应该叫迷糊才对。大迷糊和小迷糊。简直了。
“我说,孩子的小名叫迷糊。”
“什么?”
只感觉头顶有无数只乌鸦飞过,邱楚的额头上挂着三条黑线,在听见沈临沂的解释之后。她现在是眼中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亲爹?
哪有亲爹给自己的孩子起这种名字的?
农村说贱名儿好养活,但是,人家那个至少也是够贱的呀。什么狗蛋儿,铁蛋儿……如果父母没有这种思想,给孩子取的名字就一般都是两个叠字,非常好听的像什么等等,小花。什么时候出现一个叫迷糊的?
“你到底有没有认真想呀?”
邱楚不免觉得有些气闷了,她干脆把水杯往旁边一放,专心致志地看着沈临沂。后者无奈的耸耸肩:
“要不你想想看?”
邱楚见到后者似乎已经准备做甩手掌柜,把电脑又捧到手上,准备工作的模样。只好无奈的点点头。
要不叫欢欢?不行,这名字太大众化了。贝贝?不行不行……
就这样,邱楚连续给想了无数的小名,都一一的被否定,最后竟然把沈临沂之前说的迷糊念得越来越顺口。
邱楚只好放弃,拍板决定,小孩子的小名就叫“迷糊”啦!
之后,邱楚接收到沈临沂似笑非笑的眼神,顿时一叉腰,把头别到了一边。她不就是起名字无能么,咋滴了?
于是,沈家千百年难得一遇的混世小魔王的小名就在此时此刻被敲定了下来。
“对了,一个月之后的柏林电影节,我想去参加。”
“恩?”
沈临沂从电脑前抬起头,有些担忧的看着邱楚。
“你身子本来就弱,支持的住么?”
沈临沂是曾经问过凌天的,凌天当时就说过,邱楚的身体很是虚弱,生宝宝会耗费许多元气,要好好调养。
邱楚一听这话,顿时挺直腰杆,然后拍拍自己的胸脯:
“我没事的,你放心好了。别忘了,我说过要和你比肩的!”
她朝着沈临沂笑着,笑容灿烂明媚。带着不屈的力量,就像是那春风吹又生的小草。
她说过要站在沈临沂的身边,而不是成为他的附庸,说道就要做到。她要像沈风证明,向所有人证明,她不是有所图谋。她是真的热爱眼前这个男人。
“楚楚,我来看你来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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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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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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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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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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