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妈妈,肯定是像爸爸啦。”秦笙天真地说道。
“这件事我们还是吃完饭再说吧。”秦霏发现自己的话有些不受控制了,赶紧转移到下一个话题,“饭菜已经全都上桌了,我们赶紧开动吧。”
秦陌一直坚信秦笙是因为自己的照顾不周才受的伤,三下五除二吃完了饭就开始认认真真地喂她吃饭。?
秦笙的嘴巴跟抹了蜜一样:“陌陌,真是太好了,陌陌低头喂饭的样子真是太帅了,难怪隔壁那个小姑娘总是喜欢亲你的脸,害得我都想亲你了。”
说完,秦笙还咯咯咯咯的笑得欢快,
“哟,原来我们小帅哥已经有女孩子喜欢啦,真是可喜可贺,什么时候让干妈见见。”莫欢也开始开秦陌的玩笑。
秦陌表情冷酷,狠狠地瞪着秦笙:“想吃饭就给我闭嘴。”
秦笙可怜地呶了呶嘴。
秦霏看自己的两个宝贝在互帮互助,也不再管他们,跟莫欢聊得开心。
两个女人聊开了,饭都吃得多一些。
秦霏还在说两个孩子的成长境况,却话锋一转:“听说某个人要结婚了,我想你这次来再怎么也要给我一张请帖吧。”
“我本来说今天晚上带他给你正式介绍认识,再见见我可爱的干儿子和干女儿,但是谁知道出了这么个事儿。”莫欢看了看还缠着纱布的秦笙,征询意见地问道,“他今天晚上本来准备跟我一起来,但是我想着你们家里也没有男人,带他来不合适,况且还从来没有正式介绍过。但是如果你如果觉得我带他来没有什么不方便的,我明天就让他来。”
莫欢有些期待地看着秦霏,等待着她的回应。
秦霏调侃道:“?有本事你一辈子把他藏着掖着不要让我见呀,当初不管我怎么往死了问,你就是不告诉我他是谁。”
其实秦霏性子本就单薄,好奇心也不旺盛,对于她的未婚夫是谁,她显得很随意,反正莫欢看上的人总是不会差的。再说她从她的嘴里听到的人,可以判断是一个非常优秀,也非常不错的男人。
其实上流社会的圈子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莫欢是B市的人,秦霏也是,在还没有成为朋友之前她就已经听说过她了。莫欢是莫氏的千金,母亲很早就难产而死,十岁的时候父亲再娶,还跟妻子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自然深得莫董事的宠爱,既而忽略了自己的女儿。
这其实跟秦霏的经历有些相似,正因为相似所以她知道莫欢的心里有多痛。所以跟她做朋友之后,她很少去提及她的事情,就是怕戳到她心里的痛处,或者说从她的嘴里听到一些她不想听到的名字,并且跟她认识的人有什么牵扯。而莫欢也从未问过她的身世,这算是她们两个比较默契的地方。?
也正是因为这样,两个人的友谊才能这么单纯。
“因为他太优秀了,我以前那么自卑,我总觉得自己怎么可能配得上他,他又怎么可能看得上我。”莫欢的眼神里透露出悲伤的情绪,“你或许听我说过他这七年都在找一个女人。但是你永远不会知道他找得有多苦,每一次听到消息的时候那种充满希望的眼神,和每一次没有找到人之后那种绝望的眼神,都像是一把一把锋利的刀刃切割进我的骨肉里。他痛,我也痛。我本来以为我这辈子都等不到这个男人了,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向我求婚了,我完全没有想过这件事,跟个傻子一样愣愣地站着,哭得昏天黑地的,现在想想都觉得太糗了。”
莫欢话锋一转,眉眼带笑:“听你这么说,我想你还是很想见他的。既然这样我明天就带他来。为了不让你惊讶事态,我先给你一点温馨提示,他是我们君再来酒店新上任的执行董事。”
秦霏刚含进嘴里的汤立刻噗的一声喷了出来,她的瞳孔都快要瞪出来了,惊讶道:“加贝。”
听到这个名字,两个小朋友也都纷纷抬起了脑袋。
秦笙吐了一口气,妈妈总算是知道干妈和加贝叔叔的关系了。
莫欢递过来一张纸巾,俏脸绯红:“你看你,有这么难以置信吗。”
大姐,不是难以置信呀,是害怕呀。自己两个最好的朋友竟然在一起了,而且还要结婚了,关键是加贝那个找了七年的女人或许就是她呀。
这要是让莫欢知道了,可得多伤害她们两人之间的感情。
秦霏有些头大,抱着侥幸的心理再一次确定地问道:“你该不是骗我吧,这种事情可不能拿来玩儿?”
“也难怪你会不相信,就连我自己都还觉得一切都不真实呢。”莫欢重重地点了点头,“我郑重其事地再说一遍,我要嫁给加贝了,那个君再来酒店的执行总裁。”
秦霏的情绪一下子就低落下去了。
在不知道莫欢心里的那个男人就是加贝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了不少关于他的事情,而且全是从莫欢的口中得知的。
而莫欢本来在B市生活得好好的,调来H市就是因为她喜欢的男人疯了般在寻找他在英国认识的一个女人,这让她痛苦不已,为了逃避这种痛苦,她才选择离开有他的城市。
也正因为这样,她们才能认识,并且做了好朋友。
只是秦霏早就应该想到的,这个男人就是加贝,她在伦敦唯一的朋友。综上所述,秦霏就是加贝找了七年的女人,秦霏也是莫欢痛苦的根源。
秦霏有些抱歉地看着莫欢,她无心伤害任何人,特别是她。
“欢欢,加贝有跟你说过他要找的女人是谁吗?”虽然已经想到加贝必然是没有将名字告诉莫欢,要不然她们是不可能成为朋友的。
可是秦霏在乎这个朋友,所以她还是有些不确定。
莫欢摇了摇头:“那个女人就是我和他之间的不可触碰,提到她,他心情就会不好,所以我从来不去触碰雷区。对于我来说,他肯跟我结婚已经是上天对我的恩赐,我不会要求他的心里空空荡荡的,只装着一个我。”ωωω.χΙυΜЬ.Cǒm
秦霏现在都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样的心态来面对莫欢了。
秦霏又不是铁石心肠的人,怎么会不知道加贝对她的情谊,可是她当时心里只有宋泽哥哥。即使宋泽哥哥爱上了秦小小,她的心里也除了他再没有别人。
这样的境况让她腾不出心里的空间来接纳另外的人。后来秦霏回了B市,后来又辗转到了H市,再后来她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上班,她也从来没有动过联系他的念头。
她已经亏欠他太多,在她最痛苦绝望的那段日子里,她的生命力好像就只剩下他,是他陪着她一起走过那段暗无天日的岁月。他的感情那么弥足珍贵,但是她却难以承受。所以她选择逃避,让时间来冲淡他的感情。
秦霏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了,加贝应该已经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忘记了她。却没有想到她走了七年,他就找了她七年。关键是这段感情还会伤害到她最好的朋友。
她确定,加贝她是不能见的。
“欢欢,你说我怂我都认了。我难以承受你把总裁往我这个小房间带的事实。反正他是你老公,我是你朋友,以后见面的机会多得是,不急在这一时。所以你明天别带他来了。”秦霏怕她不同意,双手合十,请求道,“我求求你,体谅一下我。我们这些小员工见到总裁会心肌梗塞的。”
“好啦,好啦,不见就不见。他在B市一直忙着工作,我们两个单独相处的时间很少,这次来H市没有什么工作上的事情,我就当是跟他出来旅游,让他好好陪陪我算了。”莫欢知道秦霏的性子,不怎么爱与人打交道。
她当初介绍秦霏去君再来酒店最怕的就是她不太爱跟人交流,还害怕她做不下来这份工作,但是没有想到她竟然做得出奇的好。恐怕也是这两个小宝贝给她的动力吧,毕竟没有钱她就不能给他们很好的生活。
这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秦霏见莫欢这么说,这才松了一口气,把桌子上最后一只红烧鸡腿放到莫欢的碗里:“欢欢,你最近的工作是不是很忙啊,我看你好像又瘦了。”
“还是让陌陌吃吧,男孩子要长个儿。”莫欢将碗里的鸡腿夹给秦陌,然后不好意思地说道,“加贝给我订了婚纱,腰身线条很美,但也对穿的人要求很高,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赘肉,所以这段时间我在减肥。”
“你不减肥都一定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子。”秦霏夸赞道。
“才不是呢,你要是每天不化成那种大妈的样子,都快要美上天了。我跟你一比,简直就是天上和地下的距离。”莫欢戳了戳秦霏的脸上,因为在家所以她脸上什么都没有涂抹,皮肤吹弹可破,柔嫩地仿佛能掐出水来,“辣妈,你的皮肤比上次还要好了,你用的是什么护肤品?”
“商场打折的。”秦霏说。
莫欢感叹道:“哎,你真是得上天垂爱。女人本来应该随着年纪,皮肤越来越差,你倒是好,越活越水嫩了,如果你不说,谁会知道你有两个这么大的孩子了。”
“妈妈带我们去外面逛街,所有人都以为妈妈是我们的姐姐。”秦笙仰着头,一脸骄傲的说。
“你妈妈是大美女,笙笙宝贝是小美女,陌陌是小帅哥,你们一家子的妖孽。”莫欢忍不住在秦笙的脸上吧唧亲了一下。
其实说真的,莫欢对于这两个小宝贝的父亲很是好奇。虽然没有见过,但是莫欢知道一定也是妖孽系列的,要不然他跟霏霏一起合作的成品不会这么精妙绝伦。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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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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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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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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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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