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如果放手,那个辛然又能信得过吗?她会不会已经将那个孩子带着去和初初团聚——而他们相聚后第一件事就是离开他身边,连一刻都不会多待吧?
心底深处泛起苦涩而酸痛的感觉来,浑身都处于那种疯狂肆意的惊痛里一时无法自拔,那种无力感,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
辛然根本没有把晨晨在她手里的事告诉沈初心,带着她去了自己家,进门先开了音乐,然后就接到了周先生的电话,也不问她为什么会管别人感情的事,只是提醒她不要太累,凡事量力而行。
沈初心一个人安静地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盯着那茶几上摆着的鲜花看,不知想到了什么美好回忆,漂亮得有些妖魅的脸上还扬着几分笑意。
美得有几分不真实,她转过身去厨房里烧水。
而沈初心,在看到她家里的花时,是真的陷入了某些最美好又温暖的回忆里。
茶几上花瓶里插着非洲菊,在她最糊涂非常不清醒的时期里,宋洋以前总喜欢在外出回家的时候带一小捧回去,并每天会在她面前抱着晨晨将外面有起的事讲给她听,晨晨那时虽小,也会常常地发出咯咯地笑声……就是在那样的日子里,他们一起陪着她,让她从那最黑暗绝望的深渊里走了出来。
可是好景不长,宋洋的病提前因劳累而发作,并一发不可收拾,到后来她好了,而他一病不起——直到从医院里回家休养的某天醒来时,他安详地带着微笑永远离开了她和晨晨。
眼前一暗,沈初心抬手抹了一把脸,才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已经是泪流满面,而辛然打完了电话正递给她纸巾,眼里十分平静地看着她。
“谢谢。”她带着几分哽咽接过辛然递过来纸巾,擦干净了脸,并笑着说:“很漂亮。”
辛然坐在她对面的时候,那张淡然的脸也难得地露出一丝温柔如水的笑,“我也觉得。”她的目光很平静地落在了那些花上,语气轻柔而透着几分神秘的空灵问她:“你很喜欢非洲菊,还是喜欢关于它背后的人呢?”
她的声音和那一直缓缓流入人心灵深处的音乐,仿佛在她投下涟漪,经久不散,让她心绪纷扰。
沈初心垂着眼睑时一下子就怔住,过了好久才目光有些迷惑地抬起来看向对面右手托着下巴,正看着她的人:“为什么你会这么问?”
辛然姿势不变,那目光淡淡柔柔的却仿佛要将她整个人都洞穿一样,“因为这涉及到你对我的信任有几分,同样关乎你两天里情况会恢复到多少。”
音乐一直不变,低且柔,就像你最亲最爱的人在你耳畔呢喃轻语,让人有一种昏昏欲睡的困意,克制不住。
沈初心觉得眼皮有些沉重,但她还是努力让自己坐直了身子,艰难地把视线投到对面辛然的脸上,却因为太困了,视线滑到了她如细腻白瓷的手腕处,“喜欢非洲菊,是因为一个人……”宋洋的脸,在她脑海里浮现了上来,仿佛他就在她的身边,有阳光般的大男孩灿烂的笑容,有他朗朗的走出从小的自卑的笑,还有他脸色苍白躺在床上抚着她脸说话时的模样。
记忆停留在了他将大桥上双手紧紧抱住她时的惊慌的模样,他声音显满恐惧地吼:“沈初心!你要做什么!”那天好像下了雨,四月的天气阴冷、潮湿、她从茫然无措中回过头去,看见他吓得六神无主的脸——
一切都好像回到了那个花季般的时候。
年少又自认自己长得不差,却从初中开始到高中,又到大一,竟然连一封情书也没有收到过沈初心看着身边人渐渐成双入对,不由将向往深藏,将不屑挂在嘴边。
一个男生当面对她表白过,沈初心还没来得及开始尝试什么叫爱情,那个男生便再出没有出现在她面前过。有同学不断地在学校里传,那个男人因为下公交车时在门上卡住了腿,断了腿而不得不出国去治疗。
她的年少时期,对爱情的向往和不解都会找到那个总是温柔把吻轻轻落在她头顶的哥哥倾诉。
“睿哥哥你说男生是不是真的不喜欢长得漂亮的女生?可是,为什么校花男友从高二就可以谈到大一呢?”只有在他面前,她才会放下不屑,露出一个女孩儿的无限向往神情来。
换来是温柔的被揉了揉头发的动作,“没有男生喜欢你,只是因为他们都有自知之明,因为他们都知道自己配不上你。”
那样狂妄又霸道的语气从他嘴里说出来,她第一次没有把肚子里其他的话对他说出来。
学校又一次的文言文大赛上,她向来坐过惯第一名的位置,忽然被一个插班生一跃而为黑马,一连串的问题杀得她片甲不留中让她恨得牙痒痒。
她和宋洋的交集多了起来,从起先的他对她沉默不语,哪怕她围着他“请教”上一整天她熬夜从爸爸书房里找到的难题,也不能勾起他一丝的兴趣来,他那样的冷脸对着她整整三个月。
那天家里的司机被堵车在半路,她闹了大小姐脾气,一个人气呼呼地专挑偏僻的巷子里走,没几步就听见了里面那声音很清晰的拳打脚踢还侮辱骂人的声音。
她没有考虑,因为习惯了随心所欲又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公主病,认为只要自己往那一站,那些人就会四散。
但没有如愿,还有人上前对她伸出了恶心至极的手摸她的脸,她当时被吓了一瞬,真的只是一瞬,然后在地痞一脸淫笑时拧着眉抬脚就踹,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结果可想而知,她激怒了那五个地痞,他们扔下了在揍的人往她过来,那是沈初心长那么大的时候,第一次知道害怕,吓得尖叫了一声抱住头蹲下闭着眼睛直吼:“我哥哥他不会放过你们的!他一定会亲手杀了你们的!”
引来众人不屑地笑声,眼看着那一双双恶心的手都伸到了她的脸上,她瞪着一双眼睛彻底傻了——
那团被揍得连眼睛都看不清的物体却突然间窜了起来,一下子扑倒了两个男人,然后朝她大吼一声:“白痴快跑啊!”
不知怎么就两个人一前一后牵着手逃过了五个地痞的魔爪,最后站在天桥下扶梯的时候,沈初心觉得自己的心都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拼命的跑,真的是把命都拼上了。
原来被人揍成猪头的人是宋洋,那个学校里唯一让她这个文科从来没有输过的人,输给了他。自那天之后,他见面不再刻意躲着她,但他经常会私底下喊她白痴——这对于从小在象牙塔里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沈初心来说,非常羞辱又让她愤怒。
但他总会轻易几问就将她堵得说不上话来,“看到流氓打人不知报警,还往上凑不是白痴是什么?明明自己是女生还敢毫不犹豫地踹男人的下身,那是激怒所有男人最蠢的一招不知道吗?你不是白痴,谁是?”
也不知是逆反心理作祟还是什么,她开始瞒着所有人总是缠在他身后,渐渐才发现了他的孤僻不合群,莫名有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她在学校里,也几乎很少朋友,相熟的几个也都是因为她是盛睿禾最宝贝的妹妹而和她带着目的做朋友。
但学校里没有任何一个人敢惹她,这是不争的事实。
学霸宋洋偏因为他不喜欢和人说话不会和人打交道而得罪了不少的人,在学校里,她是真的只要往他身边一站就能轻易替他挡去所以找他麻烦的人。越是接触,越是让她觉得他孤单的一个人好可怜,她起先不明白那是一种喜欢男生的情绪,直到有一天一个非常喜欢盛睿禾的学姐告诉她,“初心,你难道真的不知道自己喜欢宋洋吗?他那种孤僻自卑的性格,肯定不会和你表白的,你要不要试试?”
爱情,真的是起因于心疼一个男生而起吗?沈初心不知道。
但那么信任的学姐说的话,总不会是骗人的吧?她用了一整晚的时间去纠结要不要对宋洋表白,在顶着熊猫眼从私家车上下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学校旁边一条巷口有人在欺负同学,她也没有看清被欺负的是谁,但今天好在有司机,而她家司机又是盛睿禾特意选给她的人,身手是绝对的好。
这回有救人的底气了吧?本想把同学从地痞手里救下来后去宋洋面前得意一番,让他以后少没事就喊她白痴,只是没想到那个人,又会是宋洋。
一种冲动,发自心底地告诉她她不想再看到学校老师眼里的天才生再被一些不入流的流氓欺负,她拉着顶了一张青一块紫一块脸的男生站在法国梧桐下,心跳异常但还是语气清晰地道:“宋洋,我要做你女朋友。”
宋洋显然没有想到过她对自己表白,瞪着一双青肿的眼睛连表情都没有一分,沈初心大小姐脾气发作,心想万一他一开口就拒绝自己——不能让这种丢人的事发生在她身上!
瞪着眼睛凑到他那脏乱的脸上,亲了一下,“好了,我当你默认啦!”
十八岁,花季般的年纪里,她还分不清自己对他的感情是属于同病相怜多,还是不服气于他总是赢自己多,总之强势表白之后带着万分期待而又对爱情无限的美好向往,她终于打算把宋洋的事告诉盛睿禾……wWW.ΧìǔΜЬ.CǒΜ
人间四月芳菲尽,雨夜里,她的世界却被他亲手摧毁,人生也从那之后的一周后完全颠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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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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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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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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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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