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常岁意识到自己的扇子掉落之后,未曾想过太多,只是转身微微蹲下,以一种轻柔的姿态,准备将扇子给捡起,但是在她蹲下的那一瞬间,她却无意间瞥见了那个富贵公子的眼神。
这个富贵公子的眼底似乎在透露着一丝奇怪的情绪,一点震惊,一点疑惑,各自掺半,让人有些不明所以,但是这个眼神明摆着就说明,他认识这一把扇子。
只是想到自己刚刚才和狭沙两个人唱完一出双簧,这个时候留下来的话,难免会转移一些这个富贵公子的注意力,对他们的生意并不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
没错,这个时候常岁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生意。
所以常岁也就捡起了扇子,面对富贵公子微微一笑,未又停留,转身便消失在了人声鼎沸的人群之中。
只是有一些可惜了,看来那个富贵公子大概是认得这一把扇子,若不是因为他们有算命的这一码事,搁在在中间搁着的话,常岁很有可能就直接问一问他了,搞不好自己能得来不少的消息。
不过事实上常岁也并没有离开这个地方太远,而是走到了第一开始,自己随时随地准备伺机向前准备上前的那个巷子口,然后暗地里边继续盯着富家公子和狭沙,好提防有突发情况。
等到这家伙被狭沙给忽悠完之后,常岁便想着自己悄悄的和他来一个偶遇,然后试试能不能从他的嘴里套出两句话。
也算是能浪费这一次的巧遇。
而那个富家公子也是真的认识那一把扇子,严格意义上来说,刚刚常岁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只有常岁一个人并不知道那一把扇子的真正来历。
狭沙作为百事通,对任何诡异之事,诡异之物,肯定都应该是有一些了解的,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坐稳现在的位置。
只是当时在院落之中,常岁拿着这把扇子来询问狭沙的时候,他的心里面是有自己的打算,这才没有将话说的特别安全,然而却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常岁在这个富家公子面前暴露了。
“那位姑娘是……”因为认识那一把扇子,所以这个富贵公子才对常岁产生了些许好奇,他有一些不明白,那样贵重的东西,为何会出现在一个看起来并无显赫身家的小姑娘手上。
并且根据他们之前的对话,富贵公子还可以推断的出来,那个小姑娘应该是已经有了婚约。
“那是我昨日偶然间遇见的一位小姐,她恰好也有些许烦恼缠身,我也就替他除去了烦恼,仅此而已”狭沙的话说的干净利落,也并没有多提这件事情,更没有多提关于常岁这个人的话题。
仿佛一句话了解了全部缘分。
这样的一番话落在了那个富贵公子的耳朵里面,他的心里面有多多少少明白了狭沙的用意,既然已经将话说的这么死,也就是不给他再继续问下的机会了。
既然如此的话,富贵公子便也未曾多言,毕竟他现在自己还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实在是没有太多的心思,再去关心别人之事。
也正是因为这个富贵公子处于自身难保的状态,所以他现在基本上可以算得上是病急乱投医,遇见了狭沙之后便以为这是个大师,而在狭沙的一番忽悠之下,倒是先被宰了一笔,最后还感恩戴德再三道谢才离开。
隐藏在暗处的常岁目睹了全程,忍不住在心里面啧啧称奇,果然啊,在这样一个信奉鬼神的国家里面,似乎这种装神弄鬼的事情,还真的是一个出路。
只是常岁到底没有狭沙那种忽悠人的本领,就是一眼便可以将人家说的八九不离十,哦,不对,狭沙根本不是一眼,因为他根本看不见。
幸好这句话没给狭沙听见……。
因为对自己手里的这把扇子有执念,所以常岁在那个富家公子离去之时,便偷偷的在暗地里面追了上去,在一个巷子口,只见常岁故意正面路过了一下,还非常刻意的轻轻撞了一下这个富贵公子。
“是小女子被这灯花迷了眼,未曾看见这位公子,失敬了”常岁撞了人家之后,第一件事便是低头道歉,那一副乖巧伶俐的模样,看起来真的好像是小门小户的大小姐一般。
有些许娇贵,也有些许未见过世面的感觉。
之所以要用小门小户这个词来形容,是因为常岁身上的衣服,并不足以体现出来一个大户的身份,在亓国帝都这个地方,基本上从人的衣着可以判断出来对方的经济能力,毕竟越舒服的布料,价格自然越昂贵,普通人肯定不能随随便便穿的起。
“小姐和在下,莫不是之前在那位大师摊子前有过碰面?”可能也正是因为亓国民风开放吧,不然的话,这个富贵公子说完这一句话之后,常岁完完全全可以有借口把对方当做登徒子,这句话乍一听起来好像并不是那么的正经,但是这个富家公子的语气,却似乎非常的认真。m.χIùmЬ.CǒM
常岁在撞了人家之后,便一直没有抬头,佯装一副自己真的是不小心,并非故意撞上的模样,在听闻到了这个富家公子的话语之后,常岁便猛然间抬头,紧接着露出了一副“好巧啊”的神情,来了一句“原来是这位公子,果真是有缘呢”。
这个富家公子在狭沙那里得到了一些可以转运的东西之后,心里面便缓解了一下之前的那种魂不守舍,就好像心中已定,既然大家有缘分再遇见的话,那么他也就二话不说,直接问道“姑娘手中这一把折扇,似乎并非是女子所用?”。
他的话语之中,没有说的特别的完全,潜台词里边就好像是要让常岁来说一下,这把扇子的来历一样。
一开始的时候常岁仅仅以为这个富家公子只是一个有钱的冤大头,没想到他的言谈举止之间,倒还挺有策略规矩。
或许不是一般的富贵公子。
“提起这把扇子,小女倒是有一番心事,只不过公子是真的识得这把扇子吗?”常岁自然是听懂了对方的话,但是却并没有按着对方的规矩来,她也同样只是将话说了一半,紧接着继续又问了问,毕竟她不可能一开始,就亮出自己的底牌。
这个富家公子听罢常岁之言随即莞尔一笑,紧接着继续说道“这把扇子普通人家了不会有,或许你并不觉得多珍贵离奇,但好在我身在官宦之家,这几年因为年龄可以进仕,所以结交了不少朝野好友,三年之前我在一场宴会之上,曾见过这一把扇子,因为这把扇子之上所画图案实在是太过诡谲离奇,所以直至今日,我也记在心中”。
看来这个家伙还真的是认识这把扇子,而且根据这个富贵公子所说,常岁大概可以推理出来几个信息,一是这把扇子他是真的见过,并且基本上可以确定扇子的主人。
二是这把扇子的主人应该是出自官宦之家,毕竟刚刚这个富贵公子说他已经到了可以当官的年纪,所以平日里也结交了不少家里面为官为将的公子哥,这把扇子又是他在某一场酒会上见到的,大概不能推断的出来,这大概是个官二代的扇子。
既然话已经说到了这个地步,常岁也就不打算再继续问下去,因为她知道继续问下去的话,这把扇子,很有可能并不能够由自己亲自赠还给这个扇子的主人了。
“三郎!”只听常岁望着人群的突然间欣喜地呼出了一声,仿佛是看到了自己的心上人,随即便迈着小碎步,再一次快速的消失在了人潮涌动之中,好在这个时候在街上闲逛的老百姓数量可观,这才让常岁钻入人潮涌动之中,再也辨别不出,不然她很难如此之快的可以脱身,要是给这个富贵公子追上了,那这把扇子,很有可能可就保不住了。
毕竟如果说起来的话,她捡到了这个东西,可是富贵公子的朋友的东西,再加上她身为一个女流,自然不应该单独与陌生男子相会。
既然如此的话,这个东西肯定是要有富家公子转交,对方若是有良心的话,可能赏上给自己一点钱财银两,算是道谢,如果若是没良心的话,很有可能还会污蔑一下自己,说是她为有心之人。
不过这个想法,也仅仅只是常岁脑袋里面突发奇想而已,能够欣赏的了这把扇子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像这样的人,他们也不会做出如此龌龊之事。
这一路回去,常岁也可以算是心满意足,这两天内心里面的疑问多多少少也算是有了一些解决,不至于像一开始一样,根本就好似一个无头苍蝇,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围绕在他的身边,但是他却无从下手。
果然啊,这人还是要迈出去这么一步的,只有迈出去了这一步,才有可能遇见新的转机。
假设常岁今日未曾来至这里,也未曾答应狭沙合伙开张的话,那么关于这把扇子的事情,她还不知道何年何月能有线索。
缘分这种东西,素来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等等,那个家伙说自己是官宦之家……,而且看他的模样,应该是家中突逢变故,那一身锦绣衣袍,虽然看似华丽,但是却是黑白之色,在古时候,白色衣服基本上是平民常见的穿着,虽然商贾官宦也有穿白色之人,但是那也是常服。
基本上都是一些文人墨客,或者是闺中小姐,也会喜爱这种干净的感觉,但在重要场合,也是看身份穿颜色。
但是看刚刚那个富贵公子,不管是从面容还是身材上来说,他绝对不会是一个富有墨水体格风骚的文人墨客,换而言之,像这种人一般情况下,轻易不会穿白色。
更不会穿毫无装饰的黑白相间之色。
常岁在脑袋里面努力回想了一下,刚刚那个人所穿的衣服,脑袋里面立马灵光一闪,这个配色,好像是出丧之用的。
一般情况下家中有丧事之人,都是一袭素衣,佐以黑色长衫,亲近之人外面还要披麻戴孝,按照亓国这边的规矩,那脚腕之上还得裹上白布,已表明自己从头到脚悲痛欲绝,只是刚刚因为常岁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所以并未查看。
不过现在越想,越觉得那个人好像穿的好似家中出丧一般。
惹人深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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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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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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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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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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