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误入妻途:厉少爱至最深处>150我们去旅行吧
  “不要,我零花钱都被你赢去了,你简直就和姐姐一模一样,不是亲的!”

  “哈哈。”童夫人开怀一笑。

  童歌自己嘀嘀咕咕:“也是,如果谈恋爱都不忙前忙后的照顾姐姐,以后结了婚……”

  童夫人笑着看他,眉清目秀的奶油少年,是她的儿子,是她的心血,不禁叮嘱道:“童歌啊,如果以后你遇见了喜欢的女孩子,能做到你姐姐男票那个程度,妈妈是很欣慰的,欣慰你找到了一个用命去爱的人。但同时,妈妈也会很忧伤,要先爱自己,才能爱别人,知道吗?”

  “妈妈,我才不要喜欢一个长不大的小孩,你这是诅咒我!”童歌懵懂地听着,只想起厉皓轩追在童诗后面喂饭的情景,不由地皱眉。

  童夫人:“……”

  童歌撇撇嘴,哪有亲妈是这样的,无私的给别人养老公,真是的。

  其实那个时候,他还小,并不知道童夫人作为为人父母者已经看破了母子间的真谛,那便是一场又一场的离别和目送。

  金鼎一品。

  童诗在打电话,对象是厉皓轩。

  “中午想吃什么?”

  “想吃鱼香rose盖饭和黄焖jimmy饭。”

  厉皓轩一愣,这两个是什么东西。

  虽然他已经从童诗那学会了不少新的网络词汇,可是对于她时不时冒出来的一句俏皮话,仍旧无力招架。

  三十五岁的高龄,能熟用“天了噜”、“对方向你扔了一只狗”等新型网络词汇,已经是不太容易的事情了。

  “说人话。”一到听不懂的时候,厉皓轩一准这么说,但却是带着宠溺的笑意的。

  童诗:“鱼香肉丝盖饭,黄焖鸡米饭!”

  车上。

  厉皓轩感觉额头上方垂下来三根黑线,这两样他倒是知道是什么,但没想到表达方式可以这么的……活跃。

  最主要是,汇月轩的厨子是从国会的后厨里挖来的,他们未必会这两样。

  “咱们家厨子做的不正宗怎么办?”他问。

  金鼎一品。

  童诗愣了一下,思考了两秒才知道这个“咱们家厨子”指的是汇月轩的厨子。

  “你要让他们做呀?”

  “不行?”

  “别为难他们了,我用软件定外卖。”

  “不卫生。”

  童诗微怔,随即心底甜蜜蜜的。

  见她沉默,以为是有小情绪了,于是厉皓轩在电话里解释道:“你现在有伤在身,应该吃点干净的有营养的东西,我又不想让你吃的不开心,不开心会阻碍营养吸收,万一吃了一肚子气,你说我得多心疼?”

  童诗拿开电话,紧紧地捂着狂烈跳动的左胸。

  怎么办,怎么办!

  突然好想嫁!

  缓了好一会儿,童诗才再次拿起手机放到耳边。“不会,你决定就好,以后你都决定,我还省得每天想都吃些什么。”

  “真的?”

  “嗯,真的。”童诗扑在沙发上,偷偷笑着。“你走到哪了呀?”

  车里。

  厉皓轩对童诗的语气词揣测的很精准,一般这丫头开心的时候,说的话后面都会带着一个天真烂漫的“呀”字,听到耳朵里十分悦耳。

  “今天心情很好?”

  “嗯。”

  “有什么开心的事情?”

  “不告诉你。”童诗哪里肯说,是因为他,所以她心情才好的。

  “本来我今天不太开心,你遇到开心事又不肯告诉说,我现在更不开心了。甚至有点生气,生气老的快,一会儿开门的时候发现我白发苍苍,不要被吓到。”

  我的妈呀,这老男人……成精之后,直接升仙了吗?

  童诗忍不住傻乐,就将快递送轮椅前后的事情说了一遍。

  这种感觉很奇妙,她知道他正在赶来,明明一会儿就会见到真人了,可是她却仍旧不舍得挂电话,按照很久很久之前,她早就嫌烦地挂掉电话了。

  听到她灵活生动的转述,厉皓轩很买面子的笑出声来,像听到了好笑无比的笑话。

  童诗听到话筒里传过来的恣意笑声,有片刻的愣神。

  她似乎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人只谈恋爱不结婚了,因为恋爱的感觉,真的太美妙了。

  整个人都好像飞了起来,想翻山越岭便翻山越岭,想遨游天空就遨游天空。wWW.ΧìǔΜЬ.CǒΜ

  对,就是这种感觉,他们不能更好了,哪怕未来一直是这样的状态,那也不是更好了。

  一时间,童诗涕然泪下。

  不敢哭出声,只敢在心里骂自己矫情。

  她甚至有一种冲动,她要跟厉皓轩求婚,然后话到了嘴边,却成了:“男票,我们什么时候去旅行?”

  其实童诗买了轮椅,也是因为那一颗躁动不安想要和他一起出去玩的心。

  若是一个人,她是死宅的,有钱也绝对不可能出去旅行,如果之前没有盛慈陪着她,她根本不可能出国各地游玩。

  此时此刻也一样,童诗终于意识到,在她的心里,厉皓轩已经成了跟盛慈一样重要的人。

  “你想出去玩?”厉皓轩换了好一会儿,才没继续笑。

  “对呀,不然你以为我买轮椅是干嘛?”

  “你是想出去玩,还是想出去吃吃吃买买买,拍好看的照片?”

  “别觉得我是要洗涤心灵,我是想和你一起吃吃吃买买买,拍好看的照片!”

  车上。

  和你一起……

  厉皓轩感觉就这样被童诗给撩了,当即踩紧了油门。

  怎么办,他立刻就想看到她,然后亲到她说不出话来!

  金鼎一品。

  童诗半天也没见厉皓轩回答,以为电话信号不好挂断了,于是看了几眼。

  正将手机拿离了一点,他低磁的声音传了过来。

  “去,天涯海角,立刻,马上!”

  童诗龇牙,这人怎么想一出是一出,三十五岁了还说走就走,不要太时髦哦!

  “你最近不出差吗,之前看杨宁的朋友圈说月末不是要去H市?”

  “你想去H市?”

  “去逛西湖呀,看看雷峰塔,白娘子和许仙的故事我从小喜欢到大呢。”童诗说到这里的时候,才意识到,妈妈和弟弟怎么还没回来?

  不是迷路了吧!

  “好,那就去H市。”

  “问问妈妈和弟弟去不去,行吗?童歌以往寒暑假倒是去别的国家参加过夏令营冬令营什么的,应该也没去过H市,我觉得H市比其国外的一些城市来说,美多了,你觉得呢?”

  “好,你决定就好!”

  晚上,童夫人带着童歌满载而归。

  童诗跟她们说了一起去H市游玩的事情,然后毫不意外的……被拒绝了。

  深夜,入睡之前。

  “妈妈,三天后我们为什么要单独出发,跟姐姐一起不好吗?”

  “小小年纪不要学当电灯泡。”

  童歌:“……”

  与此同时,童诗的房间。

  她刚刚跟厉皓轩视频不久,结束了通话,躺在被窝里例行公事般耍一圈朋友圈、微博什么的。

  刷到知乎的时候,童诗发现好多人邀请她回答一个问题。

  她本来都要睡了,结果看到问题是:《所谓最好的时光……你最幸福的时候,是哪一刻?》。

  以前,童诗是不会理会这种撒狗粮的问题的,看一眼都会觉得被虐的很惨,但突然的一瞬间,她特别想要虐虐别人。

  于是,她点开问题,开始回答。

  我今年23岁,我男票35岁。

  起码,在这场恋情开始之前,我从未想过我们会是这种状态的。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优秀的女生,之所以没用“女人”或者“女性”这个词语,我觉得我身上没有那种匹配得上女人以及女性的荣耀。

  我觉得幸福就是,不再对未来抱有幻想和期待。

  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我站在月光下的江边,面对着浓黑的夜中反着光的粼粼江水,以及我男票的坚实温暖的怀抱。

  我当时想是:

  这辈子,我可能不会有更值得期待的事情发生了。

  此时此刻,我正与最了不起的人深深相爱,我所有的浪漫情怀已经挥洒到极致,我若有过美丽大概正慢慢老去,我若有过才华可能就到此为止。

  这就是最好的时光!

  尚未组建家庭,没有世俗关系,孤身一人,举目穷尽,遨游万里。

  我似乎能看见美好的顶点了,接下来,好像就是失去了。

  我不期望什么了,要不到了,因为我已经得到最好的时光了!

  那一刻啊,我仿佛站在所谓的爱情的最高点,有这样一些感受:那是一种极大的幸福和极大的恐惧交织,总想要热泪盈眶,甚至就此死去。

  总有那么一个时刻,我心中如明镜般清楚,这一刻、这个场景就是最好了,我们不可能更好了!

  好想在这一刻结束一切,但也不是很舍得随后那些不那么好的时光,因为舍不得他。

  我记得《人鬼情未了》那部经典老电影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当我感到快乐时,我最害怕的就是失去它。”

  此时回想,真的理解了。

  谢谢各位邀请,弗朗西诗在这里拜谢各位。

  想不到有一天,我也会写出去这样散发着矫情的酸腐味道的回答。

  现在是2016年8月8日22点57分,我回忆起站在月光下的江边,与他拥吻的那一刻,突然理解了之前所有被我骂过矫情的人。

  为此,我感到羞愧。

  对了,明天我就要跟我男票开启“世界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第一站啦,祝福我们旅途平安愉快吧……

  回复结束,确认回复,页面刷新。

  童诗看着洋洋洒洒一大片文字的回答,都是在东北的那个夜晚,和厉皓轩在江水边吻得难舍难分的时候,心底最深处的真实所想。

  此时回想起来,还是有那么一丝雀跃,有那么一丝羞赧。

  干脆,她锁上手机扔到一旁,一扯被子,偷偷笑着入眠。

  夜深了,月亮浅浅的照着,照在她安睡的小脸上。

  那么美,那么恬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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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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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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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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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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