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夫人睡了,童诗和童歌没有。
姐弟俩躺在阳台的摇椅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童诗见小家伙神色怏怏,突然想起饭桌上他说的异地恋分手的话,于是打趣地问:“既然分手了,你现在还喜欢你们班的那个女同学吗?”
童歌歪着头,“还行。”
童诗觉得“还行”这两个字,真的太深刻了。
正想着,却听小家伙小声地问:“姐姐,你不喜欢宋辞哥哥了是不是?”
童诗愣了。
童歌才十岁,就算再早熟,情啊爱啊什么的,有人穷极一生都看不破,这么小究竟是从哪里生出来的慧根?
从哪看出来她已经不喜欢宋辞了?
童诗和宋辞的事情,在唐家是个沉重的忌讳,没有人会愿意主动提起,但不包括童歌。
童歌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在那个时候,唯一一个觉得她没有做错的人!
那个时候他甚至才五岁,就算离开了南城五年,他也不过长到十岁罢了。
童诗默默地点点头,没说话。
那意思,的确是不喜欢了的样子。
童歌又问:“姐姐,那你会难过吗?”
那一刻,仿佛触及到心灵。
童诗更加怔忡,她从来没考虑这个问题。
或者,没考虑到有人会问她这个问题。
不喜欢一个人后,会难过吗?
童诗不答反问:“你看到喜欢的女同学和别的男同学说话,你会难过吗?”
“喜欢别人为什么要难过啊?”童歌理所应该的回答。
童诗仿若接连遭遇重击,心灵被一个不大的孩子三番两次警醒。
她想,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人都说孩子的世界很简单了。
如果她早一点能有这种觉悟,说不定……童诗心底动容。
“那如果是个你很喜欢的人,以后再也不能跟他说话见面了。你会难过吗?”童诗又问,眨着眼很认真地看着他。
童歌笑了笑,明明稚嫩的小脸却闪过一丝与年龄不符的情绪:“你可以把你想说的话,和另外的人继续说啊!”
有那么一瞬间,童诗居然无言以对。
和她现在的状况不是一样的吗,想说的话,她再也不会对宋辞说,而是对另外一个人说了。
厉皓轩,嗯,是他。
童歌拉过她的手,轻轻捏了捏:“姐姐,我这么说,你还难过吗?”
“还行。”童诗顺嘴就回了个还行。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一定会特别不理解他们姐弟俩的对话。
这一点也不怪童诗云里雾里,是……童歌真的不是一个一般聪明的男孩子,他智商一百八,但童诗总觉得,他情商应该有八百一。
“小歌儿啊,姐姐不是……那种难过。”童诗顿了顿,觉得怎么说才能显得这个年纪的孩子比较理解,说的有偏差,小家伙一定会误会。
“姐姐只是矫情,是矫情的时候才觉得难过。就是伤春悲秋无病呻吟那种。比如时间为什么过得这么快,人为什么变老这种。至于宋辞……毕竟那段过去是真实经历过的。因为它已经成为了过去式,所以姐姐才难过,而不是因为还喜欢谁才难过,你明白吗?”
童歌摇头。“反正你就是偶尔会难过?”
童诗皱着脸,点头又摇头。“怎么说呢,我现在快乐的时候很多。而且你不应该问我难不难过,那种情绪应该称作是……”
哎,有些事情她弟弟这个年龄层段的肯定不可能经历的,说了他又不懂。
姐弟俩绕来绕去,童歌再如何聪明也不过是个小孩,于是他干脆说:“反正不管难不难过,等你发稿费,你肯定就开心了!”
童诗虽然感觉这话说得有点怪怪的,但道理是这样的,没错!
她以往的两年中,每个月五号收到稿费的时候,都特别高兴。
说起稿费,她才想起,这几个月的稿费真是……少得可怜。
“好吧,发稿费给你买好吃的,现在扶姐姐回房睡觉。”
“哦。”
“童歌儿,跟姐姐一起睡吧!”
童歌不敢置信地看着她,帅气的小脸上仿佛写着:你TM在逗我?
“姐姐怕一个人睡嘛!”童诗心里忍着笑,装成害怕的样子。
“都是你男朋友给你宠出来的臭毛病吧!”
童诗心里一惊,他怎么知道她和厉皓轩时常睡在一起?
一时间,小脸羞得通红。
童歌似乎没意识到自己说出的话,这么有内涵。
实际上,他压根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她都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怕自己一个人睡。
童诗恼羞成怒:“你到底陪不陪姐姐一起睡?”
童歌扶着她,皱着脸:“好吧。”
“这还差不多。”童诗很怀念童歌三岁到四岁的那段时间,因为那个时候,每天晚上都是她搂着他的。
虽然童歌长大了,十岁了,但在父母眼里,孩子多大都仍旧是孩子。
而她,不过是长姐如母罢了。
臭小子,姐还不是怕你害怕嘛,都十岁了,怕黑的那个是谁呀!童诗心里这样想着。
黑暗中。
“怕么?”童诗轻声问。
“有你在,我不怕,你怕吗?”童歌在他一侧,小声地说。
童诗刚要说“我怎么可能怕”,还没出口,就听见小家伙又开口了。
“我在,你别怕,伏地魔来了我揍他,我比你壮!”
童诗的眼眶在黑暗中,一下就热了。
独生子女一定感觉不到这种感觉,她小时候是不喜欢童歌的,就算是抱着他睡觉的那一年,她仍旧是很嫌弃童歌的。
那个时候,他们姐弟是两两相厌的状态,后来……
五年前,离开南城的那个暑假,童诗很纠结,因为她不知道该不该离开。
后来她就没纠结了,因为她和宋辞的事情,被发现了。
全家人都很震惊,童诗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很下作的东西,特别消沉难过,以及痛苦。
而那个称作是人生低谷的期间,小小的童歌出现在她身边,甜甜的叫她姐姐,叫她不要难过,告诉她,其实她没有错,说他也很爱她。
童诗那个时候哭笑不得,因为一个五岁的孩子口中的爱,和她经历的不一样。
她试图去解释这份不一样,最终却放弃了。
其实离开南城,也有童歌的原因。
那日大伯母发疯,当着童歌的面,对她说了很多可怕的话和嘲讽。
童歌气得哇哇大哭,拼命为她辩解,甚至不惜咬了大伯母。
童诗仿佛被人打了脸,耳朵里轰轰轰的,最后,她抱着痛哭流涕的童歌就从唐家老宅跑了,一直跑回他们自己家。
那一次,她是第一次意识到,她和宋辞之间的感情,伤害的并不是他们自己,而是身边的人。
那一次,童歌哭得都快抽过去了,却拼命为她擦泪,一遍遍的说着“姐姐不哭,姐姐你没错!”
那些久远的记忆从脑海里翻找出来,童诗愣了许久,刚来得及感动就听到耳旁传来很均匀的瞌睡声。
童歌睡着了!
那个说一分钟前说有他在,他保护她的小家伙,睡着了。
不是打呼噜,就是呼吸稍微重那么一分,很均匀,正常睡觉的那种,和平时清醒的时候喘气不一样的一种频率。
童诗帮他重新盖好被子,搂着他,调整身姿,缓缓闭上眼。
这是,她人生中最后一次跟童歌提宋辞了。
就这样吧,挺好的。
翌日,第一医院,高级病房。
“宋辞哥哥,你好点了没有?”童歌看着病床上的男人,打着石膏的那条腿,有些好奇。
宋辞笑了笑,揉着它毛茸茸的小脑袋。“快了。”
“那你疼吗?”
“不疼。”
“你是怕我笑话你,所以才说不疼的吧!”
宋辞笑了笑,给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他缓缓看向童夫人,她在削水蜜桃,眼底的流光散了,潜到了最底部。“婶婶,不用麻烦的。”
“小乐为什么回了南城?”童夫人平静地问。
“可能是乐家叫她回去的。”宋辞一怔。
实际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乐小乐会突然不告而别。
最开始以为她只是回酒店了,可是第二天一早并没有等来她,他还以为是出什么事情。电话打过去之后,他才知道,她回了南城。
他没问原因,她也没说。
这些日子,两个人也没联系。
宋辞一直以为,是乐家出了什么事情所以将乐小乐召唤了回去。
毕竟,忙到没时间给他打电话,应该是乐家有大事吧。
童夫人看了看他,将削了皮的水蜜桃递过去。“宋辞,唐骏和你一样,拥有唐氏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
宋辞诧异了一下,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说这个。
“婶婶,您是什么意思?”
“如果乐家退婚,你以为你在这个位置上,能坐多久?”童夫人似笑非笑,紧紧地凝着他的每一次表情变化。
乐家要退婚?
宋辞不敢置信,那张俊逸非凡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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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婶,我不懂您在说什么。”
“我过来之前,听一些熟人说,乐家想要退婚,是你和小乐的感情出了问题,还是什么别的原因?”童夫人擦着手,回忆起之前听到的事情。
那个人是乐小乐母亲那边的亲戚,说出的话金量应该是足的。
“乐家要退婚?”宋辞这会儿的真的有点懵,他猛地拿起手机,但却并没有拨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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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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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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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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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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