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多年陪伴,导致宋辞十分了解童诗,可此刻她却是陌生,他知道她想哭,可她却没有。
“我离开是因为我没办法接受事实,但现在我已经接受……我们不能在一起的事实了。”童诗的眼睛突然干的难受,那瓶酒将她眼泪带进了心里,再也流不出来。
明明那么近,几十公分的距离,可却又那么远……心是乱的,但她自己也知道,纵使是五年前,也不曾像此刻这样坚定无比过。
宋辞双眼发热,却沉着眉安静地听着。
只要是她说的,他就愿意听,可是,不应该是这些话!
童诗感觉脸颊因为酒精而增了不少的热度,秀眉因胃里被凉得不太舒爽而微微拧起。
“来的时候,我是希望你今天不要说话,就听着我说的。因为,我真的有很多话想要跟你说……可是你真的不说话了,我又觉得自己在唱一出独角戏。”
宋辞感觉胸腔疼得要炸开了,却只能忍着。
世界很吵,可他却被孤立出来,周围阴森又恐怖,带着绝望的黑暗。
童诗的话一直说的很缓慢,像在凌迟那颗千疮百孔的心,一片一片血淋淋的,痛的麻木。
宋辞无声中加重着呼吸,每一次呼吸肺部都如同炸裂了一般。
童诗感觉脑子有些晕,闭着眼将身子沉沉地靠向靠背。
她的酒量虽然没有差到一瓶就倒,但也没有好到吹瓶不晕,心跳异常的剧烈,一声比一声隆重,甚至有些想要呕吐。
“你为什么不说话,也像我一样不知道说什么?哈哈!”
如果是老朋友,五年不联系也不会不知道说什么的,因为聊着聊着总会出现共同话题,毕竟曾经知根知底的交好过,可是宋辞……算不得老朋友。
旧情人之间那些曾共同的话题,现在也没有了,就算有,也不能提。
“童童……”宋辞喃喃开口。
只是清浅一个称呼,童诗却像受了惊的刺猬一样猛地瞪过去,“叫我妹妹,我从来没有听过你叫我妹妹!”
宋辞的眼皮跳动起来,像被人打了一巴掌,又重又狠,那些重复做好心理建设,一次又一次想要说出口的话,全被这一巴掌打散了。
手机响起。
童诗慢动作似的低头看了一眼,接起。
“厉皓轩,我在红磨坊咖啡,你不是霸道总裁吗?这个时候……似乎该霸道总裁上场了呵!”
环球国际,会议室里。
厉皓轩快速起身,丢下一大会议室的人没了影子。
身后,骆峻笙和杨宁都有些懵逼。
“怎么回事,不是说休息几分钟再继续开会吗?总裁怎么走了!”
“今晚之前,这个案子还能定下来吗?”
“这可是打开欧洲市场最好的机会,如果不抓住,可要损失几百个亿啊!”
这一端。
童诗说完话就把电话挂了,也没管对方有没有听到,或是说了什么。
“我想这次是你最后一次以‘宋辞’的身份见我。同样,也是我最后一次以‘童诗’的身份见你。”
顿了顿,她深吸一口气,强行平静道:“说永不相见不切合实际,毕竟,我总是要回南城的。爷爷奶奶喜欢热闹,年都是一起过的,回去的话总是会见到的。我希望未来的日子里你会是个好哥哥!”
宋辞的双唇似有颤意,眼底洋溢着痛苦和绝望,所有的念想和想念,统统溃不成军。
她这么排斥他!
“如果没什么事情,你赶紧回南城去吧,八月十五中秋节我会回去,顺便参加的你婚礼。算起来,我已经有五年没有回去过了!”童诗拍了拍脑门,心跳越发的快,每一下恨不得跳出来似的。
科学研究说,心跳因为喝酒而变得异常快的人,不适合喝酒的,因为体内没有解酒酶,伤身,且容易醉。
这会儿,童诗终于觉得,将那些痛苦压缩成气泡的啤酒,真的一点都不适合她喝。
宋辞垂下眼,每一年的春节前夕他都在期盼,然而一次次的希望落空,她真的为了跟他一刀两断而连家都不回!
他们没有说过分手,可时间一直在走。
“其实我想回去的,可是我不能啊,就是不行的……”童诗带着醉意,只看见她嘴唇在动。
细不可闻的声音却像尖刺一样,硬生生地击中宋辞的心脏。
五年不曾回过假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体会?他甚至不敢想,因为一切都是他逼得她不得不如此。
良久,宋辞艰涩开口。
“你,想我怎么做?”
“我要你好好的!”童诗直视他,涣散的瞳孔凝聚到一起,一种名为“坚定”的光芒在闪烁。
“还有呢?”宋辞手腕成拳,胳膊肘抵在桌沿上,垂落的眼睫遮住光影。
他在看她,或者说在看她的变化,样子上没有变多少,可却让他感觉到有一丝陌生的气息。
“没有了吗?”他追问了一句。
接下来的人生太漫长,还会有N个一千八百多个日夜,N个四万多个小时,已经数不清那些流淌过去的时光里他究竟失去了多少,他只能清楚的认识到一点……他真的失去她了!
“长痛不如短痛,忘了童诗。”童诗心里呼之欲出很多念想,都忍了下来。
“我答应你。”宋辞听到自己干涩的声音。
灵魂好像被夹在门缝中,他的意志使劲力气想要挣脱,可是他的身体却放弃了挣扎。
童诗像是听到了他的回答,又像是没听到,胡乱的点着头,却只顾着笑。
盛慈在人生最艰难的那一段旅途中告诉过她,频频回头的人,是跑不了多远的。那个时候,她不明白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会背道而驰。
可是这一刻,她突然懂了,或者说是顿悟两个人在一起不是有爱就行,世间过多的纷扰已经改变了初心。
怪不得现在到处都能听到一句“不忘初心”,这四个字都被说烂了,可是真切深入的想下来,结果会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尤其是当连初心是什么都不记得的时候,整个世界跟倒塌没什么区别!
好在此时,童诗记得自己的初心。
相比怕死,更准确的说,她其实是怕痛。
她和宋辞的事概括起来也简单,宋辞比她大两岁,两个人在童诗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认识,也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少男少女总是抵不过花季雨季的旖旎心思,童诗十六岁生日的时候,终于完成了十年的生日愿望,和宋辞正式交往。
然而在同年稍后的宋辞生日时,他大伯将宋辞认回了童家,原本美好的一切都变成了五雷轰顶。
按照正常的故事走线,两个人应该退回到正确轨道,可是青春期的男孩女孩总是会忍不住叛逆和躁动,何况其中还带了真心。
两个人偷偷在一起,然后没有免于纸包不住火的俗套。发现他们这段不为人知的关系的,是童诗的大伯母。
骄傲了一生的豪门夫人在中年时被丈夫用一个私生子狠狠的打了脸,而表兄妹不伦,没有什么比这个消息更让童家大夫人解气的。
然后童家大乱,老人病倒,兄弟俩大打出手……
面对亲人的痛苦,童诗终于如梦初醒。
她没有办法自私下去,在整个事件发酵的过程中,没有一个人责怪过她的不该,她只是懵懵懂懂地看着家里因为自己而变得乌烟瘴气。
随后的事情,就是离开。
童诗一直被父母保护的很好,所以在性格上有些小迷糊的,但在这件事情上,可以用“快刀斩乱麻”来概括。ωωω.χΙυΜЬ.Cǒm
很多事都可以简单的比喻,比如疼。
手指扎进去一根刺,其实不疼,挑刺的过程是很痛苦的,但如果不将刺挑出来日后更会吃苦。
所以不管怎么躲,都躲不过那一疼,早疼和晚疼,童诗选择了前者。
往事如烟,呛得人热泪盈眶,离开家的日子她从来不敢回想过去,因为每一次都是一次万箭穿心。
宋辞恍神地看着她的笑颜,已经忘记多久没见过那两个浅浅的梨涡了。
“童童,我有一个要求。”他僵硬地站起身,留下两张红票子,红着眼看着眼前的小身影,一切开始模糊。
“你说。”酒劲儿上来了,童诗昏昏沉沉地靠向椅背。
宋辞一只手撑在椅背上,骨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明明是一个小到不行的要求,却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
过去那段感情即便两人的关系不光荣,好在坦荡;不存在别有目的,也没有利用,即便没有轰轰烈烈也不算细水长流,但好在,他们是相爱过的。
至亲至疏,至远至近,都是遗憾罢了。
“这一次,让我先走。”他凄凉一笑,缓缓站起身。“好。”童诗点了下头,又道。“你先走。”
“好好照顾你自己。”替我。
宋辞缓慢的点了一下头,转身的那一刻肩膀僵硬成一线,疾病极力克制,仍旧掩饰不住脚下的一阵虚浮。
第一步,然后是第二步,第三步……
有轻到化开的道别声飘荡在空气里,模糊间人影传动,脚步声渐行渐远。
童诗抬起眼,看着那道伟岸的背影,清晰了又模糊,最终消失在门口,垂下头,眼泪却顺着挺起的鼻梁落了下来,砸在她腿上。
“五年前我先走的,这一次……我们……扯平了!”
情绪的激动带动起全身的血液循环,原本酒精只是进了胃,如今却上了头。
童诗泪水朦胧之际,眼前一阵人影晃动,紧接着熟悉又好闻的男性气息窜了进来。
她迷迷糊糊地抬眼看去,只看到一张如梦似幻的容颜,似乎怔忡了一下,眼泪却掉得更凶。
“谁都不欠谁了……”
厉皓轩皱着眉看着哭得快要昏厥的小丫头,太阳穴附近的血管跳了一下,又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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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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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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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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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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