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这句话是很有研究的。
虽说许怀喜和张友芳一家都是老实忠厚一辈,但是人都是有欲望的。时间长了,或许有一日,她们总觉得自己是在柳乔乔的手下讨生活,想要出来单干,若是好好跟柳乔乔说,柳乔乔定会尽力相助。可就怕有一日,她们自己起了背叛的心思,砸了柳乔乔的招牌。那就不太好了。
柳乔乔有很多做法都是参照的一些古代小说里面讲解的一些安身立命的知识。
她在穿越之前,还是一个什么都不太懂,喜欢看言情小说,喜欢做中餐的一个女厨子罢了。
连恋爱都没怎么谈过的一个女孩子,穿越到了这里,不仅成了别人的老婆,还变成了两个孩子的妈。如今却又收了三个女孩子。琇書蛧
自己若再没点安身立命的本事,如何能护着她们。
柳天乐送来的土豆,柳乔乔带着几个孩子们花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才切了一半。
好在做出来的味道是非常不错的。
柳乔乔中途试着用油炸了一些薯条。味道比不上肯德基的,但也还算过得去了。主要是没有番茄酱和其他的蘸料。
“好吃是好吃,可吃了几个之后就会觉得好干。”许瑞给出了最重要的意见。
吃薯条若是没有番茄酱,就像吃炸鸡的时候没有配啤酒。
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咱家里还有西番茄嘛?”话音刚落,柳乔乔才想起来,番茄是属于外来物呀。
番茄是西洋传教士在明代的时候作为观赏物传到华夏,直到清代末年,人们开始才开始食用番茄。
虽说这个时代在历史上是找不到任何年代的痕迹,但依着着装和建筑来推测,这个时代应该是跟宋朝相接近了。所以应该不会有番茄这种泊来物种。
“姨母,您说的那是什么?”
果然,翠儿从未听说过番茄这个词。
“哦,没事,就是一种可以让这个薯条变得更加好吃的东西。”柳乔乔叹了一口气。既然没有番茄酱。那么,总可以找点别的东西来代替吧。
柳乔乔看到了花生。
花生酱!
弄点花生酱蘸着吃,味道应该也还不错。
如果时间够的话,她倒是可以做一些酸酸甜甜的梅子粉撒在上面,味道也一样的好。
好在,薯条做的不多,更多的时候狼牙土豆,正值端午,下午的太阳还比较热烈,拿出来晾晒的土豆条不一会儿就晒干了表面的水分,放置在阴凉处还能保存一两天。
柳乔乔怕大家的口味偏淡,吃不惯太辣的东西,所以便将狼牙土豆佐料的配方修改了一下。弄了两种味道的蘸料。
一种是酸甜口味的,一种是微辣的。
当晚将蘸料全部熬好。土豆条等明日早上再焯一遍水就可以了。
等萌萌起床之后,柳乔乔弄了一小碗酸甜口味的土豆条喂萌萌吃。“娘,你连土豆都能做的这么好吃。真厉害!”小家伙吃的可高兴了。
许怀喜一家直到晚饭时刻才从东街分店回到西店里。
“大嫂,那边都收拾好了吗?”
柳乔乔问张友芳。
张友芳点头,回道:“都整理好了,其实也没什么好整理的了,分店二楼里面你都装修的太好了。我们只要带好日常用品入住进去就可以了。我简单的打扫了一下卫生。把床褥都铺好了,再过来的。我今日过去才知道,你连锅碗瓢盆都帮我准备好了?”
柳乔乔笑着点点头:“嗨,我那日在街上采买,顺路看到了一些锅碗瓢盆等物,便一并给你配置齐全了。”
张友芳眼眶红红的,像是又被感动了。感叹不知道上辈子究竟做了多少好事,积了多少德才能遇到柳乔乔这样好的妯娌。真是比自己的亲妹妹还要贴心。
“大嫂,想着你们今晚就要搬到那边去住,每日早上喝不到你煮的豆浆,听不到小妞妞的唱歌声,真是舍不得呀!”
这一大家子人在一起住了三四个月,刚刚适应了在一起热热闹闹的生活。就又要分开了。所有人都有些不舍。
“我娘说,还未开张的这几日都还要回来的。只是晚上去那边睡而已。大家白天都还在一起的。日后三婶若想吃我娘做的菜,我送来给您吃。虽然咱们分开住了,但咱们永远都是一家人,心永远都在一起!”许壮方才跟爹娘一起去了东街分店。当他得知,日后自己就要住在分店二楼,并且还有一间自己的房间。房间里窗子对着街市,宽敞明亮。一张又大又软的床,躺在上面舒服极了。
许壮从未想过自己能住进如此舒适的房间,而且日后不用再在外面风吹雨淋的做苦力,日后还能每日都吃到她娘亲手做的羹汤,跟爹娘还有妹妹,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在一起,心里真正是高兴极了。
他娘张友芳告诉他,这些美好的生活都是柳乔乔带给他们的,所以,这辈子都要对婶婶怀抱着感激之情。永远记得三叔三婶的恩德。
“对,壮壮说的对。咱们只是不住在一起,可咱们还是一家人,心永远都在一起的。”
许怀璟对许壮说的话很是赞同。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他从未感觉到家的温暖,过去,他的母亲刘氏只偏心疼爱老二和老四。所以,自从他记事起,就不知道什么是母爱的温暖。每日里能吃饱饭,穿暖衣服,少挨些骂,就已经是幸福了。
现在看柳乔乔跟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候,才明白,什么才是母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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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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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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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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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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