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苏女官吗?不舒服吗?”有人在说话,她抬头一看好像认识又好像不认识。
“无事。”说完她扶着廊柱往前走。身后的人在看她,那目光让她如芒在背。
畅音阁离着福安宫有点远,不过跑快点应该还能赶上太后的驾辇。将斗篷卷到腋下低头跑进雨里,想借机清醒清醒,只是豆大的雨点子劈头盖脸浇得她越发头痛欲裂,不会发烧了吧。
她踉踉跄跄地走到一个拐角处,后头有人追了过来,一回头见是三个小内侍,慌慌张张。苏天歌赶紧往一侧闪了闪,那三个人却将她围了起来,“你们干什么?”
没一个人说话,呼,一个口袋兜头罩来,腋下的斗篷应声掉在地上,另外两个人扛起她就跑。
“救命……”苏天歌刚喊了一句救命,就被人伸手捂住嘴巴,呜呜咽咽。苏天歌发狠,咬着捂住她嘴巴的手指牙齿切紧,隔着一层棉布,她嘴巴里满是血腥味。
“哎哟。”那人哎哟一声使劲拽,拽不动便一下子将人扔下来。嘭,苏天歌整个人摔在地上,脑袋磕着了青石板,雨水渗到头皮上,钻心的生疼。
“把人摔坏了,上头怪罪下来你我都没有好果子。”有人说着话走过来,蹲下身子解开布袋查看她的伤势。
歪在地上的苏天歌忽然睁开眼睛,手上的簪子一把刺中小内侍的脖颈,使劲往里一推。鲜血喷涌流了一地。苏天歌将那人往另外两个内侍身边一推起身就跑。
“抓住她,要是跑了,我们都得死。”两个内侍慌慌张张留下一人照看,另一人追了过去。
苏天歌抹了一把眼睛上的水,还是瞧不清周围有什么,往日里就不算熟悉的皇宫此时更显陌生。她只知道一定不能被抓住,虽然脑袋里昏昏沉沉,可她还是嗅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有人在算计她!
脚步踉踉跄跄,后头依然紧追不舍,苏天歌紧紧攥着手心,用生疼来刺激发晕的脑袋,提醒自己不能昏倒。
可这条逃生的路怎么这么长,长到她耗尽了最后一点气力,一头栽倒在地。身后的脚步从奔跑慢慢停下来走到她面前,记着前车之鉴,那人没敢贸然查看。
苏天歌睁开眼睛,视线里看到一身灰衣的小内侍手里拿着东西,走过来扬起手往她的后脑砸下来。
她其实想说,她已经没有力气反抗了,不用这么使劲挖,弄不好把她砸死他也得跟着死。可她连张嘴说话的劲也提不起来了,只能瞧着雨水朦胧里,黑色的影子对准她的后脑落了下来。
嘭,苏天歌意识昏沉,只觉得这雨太凉了!
藏书阁在皇宫的西北角,如果不是特意要来找书,白日里都少有人来,莫说这样大雨滂沱的夜晚。
所以值守的内侍听见咚咚的敲门声时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提着灯笼把门开了条小缝,见是沈煜,怀里还抱着一个人。
“沈大人,快进来!”内侍将沈煜让进来,往外门外看了看关门落下门闩。
“热水还有干净的衣物。
“有有,您等着。”内侍出去打热水,又取来衣物走到门口敲了敲门,沈煜开门接过东西嘱咐道。
“听着门外的动静,没有过来敲门就不要开,若是有人敲门定要进来,就咳嗽两声给我示警。”
“好。”内侍提着灯笼进了门房竖着耳朵小心地听着外面的动静。哗啦啦的雨夜,谁会没事到这里来。不过他聪明地选择不问,宫里的事知道得越少越好。
沈煜用温水化开一粒药给苏天歌服下,刚才行凶的小内侍被他送去了一个好地方,相信现在他已经把这背后究竟是怎么回事给交代清楚了。
给两人换了干净衣服,沈煜把湿衣服挂了起来,接下来就是处理苏天歌身上的伤口了。额头肿了一块渗着血丝,右边还有一道口子,血水雨水将头发黏在头皮上,下面是泛白的伤口。
脸上有划伤,掌心也有,他几乎可以想象她经历了什么。所以他才恨,恨不得现在就去把人杀了。
处理完伤口,沈煜坐在床边瞧着一旁绳子上挂着的蓝色衣衫,猜测着衣服的主人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通知他天歌出事,又跟他一块去救人,最后在避无可避的情况下以身犯险,将衣服换给天歌。
衣服换好的一瞬间他居然看出了她与天歌在眉眼上的相像,她会是天歌的亲人吗?
值守的小内侍提心吊胆地坐了半宿,丑时过半,哗啦啦的雨声终于停下来,小内侍的一颗心也放了下来,沈煜挨着床头浅浅睡下,被苏天歌的咳声给惊醒。
“天歌,天歌,醒醒。”沈煜扶着她的头靠在怀里,喂了她一杯水。一模额头,烫手,真发烧了。
“大人,没有人来。”小内侍在外面敲了敲门,沈煜打开房门,看了看外面的天色,“不要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
“是。”
沈煜抱着苏天歌离开藏书阁去了锦绣苑,进到那个女子所说的房间时,刚到寅时。院子里已经有人起来了,屋子里点了灯也不惹人注意,倒是门外有人敲门。
“姑姑,您起来了吗?”小宫女在外面敲了敲门,听见屋里水盆响了一下,“我去给姑姑您打水来。”
沈煜守在门边,小宫女丝毫没察觉屋里有任何异样,她将水盆放在架子上,沈煜手里的剑也搁在了他脖颈上。
“别动别喊,乖乖出去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否则就杀了你还有你那个姑姑。”
小宫女眨着眼睛点点头,慢慢侧身往门口走,眼睛对着床铺的时候看见了床上的人,“苏女官。”
“你认识她?”
“认识,苏女官救过姑姑的命,她怎么了?”小宫女见沈煜依旧满脸戒备,便抿了抿嘴说道:“姑姑也说苏女官是个好人,所以我不会出卖她的,您只管放心。我对天发誓。”
沈煜收剑入鞘,过了大概一炷香时间,他就从小宫女那里了解了苏天歌和那个女子的过往。
“姑姑昨晚出去说有事,怎么现在还没回来?”
“快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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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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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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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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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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