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个绝好的机会,手起刀落,只是——元思犹豫了。
他想起苏向晚的话:“无论如何,不能杀他,你若是杀他,我的苦心会白费,不仅你会没命,还会害了你家王爷,我知道你有自己的想法,总觉得能做得更多,但事实是,我不需要你做更多,你该相信我。”
元思不懂,为什么不能杀?
赵昌陵这会,已经任人宰割了。
他闭上眼——匕首往下划。
刀子划破皮肉,十分轻巧,鲜血的气息一下子扑面而来。
这一刀,落在赵昌陵的手臂上,直直划出了一个深切的口子。
元思到底没有动手杀他。
他只是按照苏向晚的吩咐,取了一些赵昌陵的血。
取完了血,他握着匕首,又陷入了深深的迟疑。
元思总觉得,不趁现在杀赵昌陵,实在可惜。
这迟疑不过片刻,屋外陡然又响起了清晰的异响,元思不敢耽误,连忙撤身离开。
他走得毫不犹豫。
元思并不怕死,只是他比从前惜命。
苏向晚说——他要是死了,王爷会很难过。
她的声音,犹在耳边——“杀不了赵昌陵,没什么关系,但你要是没了,我去哪里再找个元思赔给赵容显。”
他要活着,才能继续保护王爷和她。
明月高悬着,屋外凉风孤寂。
鲜血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之中,十分浓厚。
赵昌陵从地上起身,他手上的伤口深切,依稀还在往外流血,但他好似感觉不到痛楚一般,只低低地笑了。
“原来是血。”他低声道。
元思身上,带了苏向晚的血。
那血里的情蛊,足够引起他身体里主蛊的反应,这足以让他产生一时间的错觉。
“我的晚晚真是聪明,竟想得出这样的法子。”赵昌陵看着自己的伤口,笑得十分渗人:“何必费这样的心思呢?只要你开个口,本王什么都能给你,何况区区几滴血呢?”
南和从暗处现了身,点燃了火折子。
他眉目中含着戾气,“王爷,为何不下令动手?”
方才元思就在此处,赵昌陵只要下令,他今晚必死无疑。
“他若要杀我,本王自然不会留他,可他是来帮晚晚取我的血,本王就不想杀他了。”赵昌陵心气翻涌,想到苏向晚,血液里几乎是滚烫沸腾着的。
南和看着那伤口,忍不住道:“王爷,先包扎一下,若伤了身子,就太不值得了。”
赵昌陵摇摇头,“她记挂着本王,怎会不值得?”
南和眉头皱得极深。
赵昌陵已经知晓那时候同他一块的人不是苏向晚,而是东阳公主手下一个善于易容的探子喜鹊,但他的疯狂却有增无减。
这股疯狂从当日迎亲,他以为死的是苏向晚之后,就再没有停止过。
鲜血把衣襟沾透了,赵昌陵在恍惚的神智之中出了声,语气里夹杂着刻骨的恨意:“想来赵容显还并不知道,他这个人啊,若然知道了,指不定要发什么疯。”
他喜欢帮苏向晚瞒着。
让赵容显一点一点顺着蛛丝马迹查出来,一点点挖他的心头肉,这简直是不能再痛快的事了。
他缓了一口气,不至于让情蛊的毒翻腾得太厉害,这才又开口道:“再取点血,送去豫王府给她。”
元思平安回来,苏向晚一颗心也落了下来。
想来他是把话听进去了。
赵昌陵有男主光环,他是不可能死的。
他可以因为女主受伤,陷入各种困境,被牵制,被逼到绝境。
但这一切,都只能当作对他的历练。
元思如果要杀他,剧情为了体现男主的强大,肯定要赔命。
苏向晚切合剧情设定计划,只要元思听她的安排,事情就很顺利。
她一开始还担心元思临时变卦,违背她的吩咐。
前车之鉴在那里,元思很可能一意孤行。xǐυmь.℃òm
现在她觉得自己白担心了。
苏向晚像哄着小孩子,她对元思道:“你平平安安的回来,比计划成功还让我高兴。”
“滚。”元思穿着女装。
他横眉冷对,一点气势也没有。
苏向晚把自己的血,藏在了衣裳里面。
她原先不能确定有没有用处,一直到元思把赵昌陵的血拿了出来。
血液里的情蛊,开始有了共鸣。
苏向晚一阵强烈的心悸砸得眼前发晕,当即退远了几步。
“我晕血,不要靠我太近。”她勉强开口道。
元思很是鄙夷地看了她两眼,然而也的确没有再靠近。
苏向晚悠了口气,又道:“走吧,把东西拿给永川。”
元思眉头冷凝,“你跟永川两个人,到底在搞什么鬼?”
苏向晚没告诉他。
她开口道:“我们打算做一种,能把赵昌陵毒死的毒药。”
这谎撒得,简直毫无诚意。
元思白眼都快翻上了天。
他嫌弃自己一身女装,很快道:“我先把这身衣服换了,你过去,我随后到。”
如果被永川看见他这一身行头,准得能从年头笑到年尾去。
元思光想一想,都要拿刀杀人。
苏向晚忍着笑意。
元思已经很凶神恶煞了,但穿着女装,就像张牙舞爪的纸老虎,一点都不可怕,还有点别扭的好笑。
她摆摆手,“你去吧。”
青梅跟着苏向晚去永川的院子里,也压着笑意:“从前我在豫王府,看见他跟在王爷身边,总有几分害怕,现今觉得,他一点也不可怕了。”
见过元思的女装之后,基本没法再把什么凶横,冷酷之类的词语跟他串联起来。
苏向晚也一度觉得这个人很可怕。
端阳盛典,在那条大运河之下埋藏着的人命,都是血淋淋的现实。
连赵容显都制不住的凶残,光是想想,都要毛骨悚然。
可是后来,连最胆小的红玉都不再害怕他。
赵容显没有把他培养成杀人不见血的工具人,他在不知不觉之中,给予了元思人性。
苏向晚捡了现成的便宜,刚好发掘了元思的这部分人性。
她语气无奈:“谁天生想要做一个可怕的人呢?”
环境逼人而已。
苏向晚走路前往,到永川院子里的时候,元思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还把东西送到了。
他脚程本来就快。
但显然刚来不久。
苏向晚一进来就听见他们两个人在争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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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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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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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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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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