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八岁模样讨喜的小姑娘拉着弓箭射落一只经过的野雁,野雁扑腾两下,无力的落在誊闵之脚边,扬起一阵飞雪,小姑娘身后的大汉像看不见誊闵之似的上前捡起奄奄一息的野雁,又回到她身边。
小姑娘英姿飒爽,虽然年龄不大,但她身穿劲装,脚蹬鹿皮短靴,手上一把玄铁弓,骑在白马上高昂头颅,是在个性非常,可是这姑娘说话就不是那么讨喜了,她说。
“干你屁事,姑奶奶心情好,上山打猎,你是什么东西?管我作甚?”说话间她去匕首隔开野雁的喉咙,放出一碗冒着热气的血,咕咚几口吞了下去。
见誊闵之望着她,她随手用袖子擦擦嘴,冷哼道:“怎么,大隋的风雅小生看不惯咱们南疆的粗鄙?”
誊闵之皱皱眉,想起从前小艾的话:“水一定要烧开了再喝,动物的肉啊血啊什么的不能生吃,不然里面有细菌,细菌你懂不懂?哎呀你们都是文盲肯定不明白,就是会让人生病的东西,你看那誊小四今天又拉肚子了吧?那是因为刚刚他说要喝凉茶,还不让带热气,于是我就只好用凉水给他泡茶……”
才走了这么点时间,居然就这么想念,在她生日前离开,没能遵守一同郊游的约定,她一定在记恨,那人最小气了,弄坏她一株兰草都要气上好几日,直到后来赔了一百两银子才总算消气。
他在回忆里甜蜜,露出个浅笑,止住了红音的滔滔不绝。
总是逞强的小公主撅着嘴委屈模样,脾气上来了就打算去抽腰间的鞭子,手被按住,扎哈大叔摇摇头低声劝她:“小公主,使不得啊,这一鞭子抽下去,后悔的可是你自己!”
红音闻言收回了手,可见着誊闵之脸上的淡笑就憋屈:“扎哈大叔,你说他这人可恶不可恶?每次一发呆就是这表情,我不漂亮么?”
众人赶紧摇头:“漂亮!漂亮!小公主是咱们南疆最美的一朵花!”
红音满意的消了些气,可再瞧见誊闵之,眼眶立刻就红了:“那他为什么总也瞧不见我?每次想起别人就笑得那么好看?”
红音小公主是南疆王最小的女儿,自小古灵精怪,深得大王喜爱,但也宠出这要不得的脾气,一旦有什么不得意的,扬起鞭子就抽,这不,当初在路上不知怎么的就抽回这么个公子,这公子身上的伤一看就知道是红音公主干的好事,偏生她自己哭的稀里哗啦,还扬言要是治不好他就让所有的大夫陪葬!
这位公子也是奇怪,伤还没好,一醒来就要走,红音公主不但不让他走,还嚷嚷着要和他成亲!这事啊,真是!
“扎哈大叔,你发什么呆?再不走我就丢下你了啊!”小公主,小祖宗啊!你骑马在前头狂奔,我这老头子哪儿跟得上!再说,这位公子不是还在这么?您往前头跑个什么劲啊?
这动了心的女儿家心思啊,猜不懂啊,猜不懂!
扎哈大叔捶了捶腿,正要认命的把脚从雪地里拔出来,身旁一双有力的手将他提起,他回头一看,居然是那个看起来很瘦弱的清秀公子。
“老人家,您小心!”那公子说完,自行走了,这些天,他日日都爱去炎池待着,也不知他和小公主发生了些什么,居然同意将今年的血莲送给他。
这位公子真神秘,不过,他笑起来,和小公主说的一样,真的是很好看啊!他看起来就像读过很多书,听说大隋那边的公子都是饱读诗书出口成章的风雅人,也许,要是他能当驸马,也是不错的啊!
誊闵之惦记着血莲,浑然不知自己不经意的善举,又给自己添了个小麻烦。
来到炎池所在的山峰,红音果然已经在了,一看见誊闵之到了,就立刻把头扭向一边,假装自己并没有看这个方向。
“你回去吧,这炎池时不时会有熔浆溅出,很危险的。”他好意提醒,却没能得到期待的反应。
“本公主想待在哪,你管不着!哼!”
等誊闵之已经上山了,她鼓着嘴嘟囔:“谁要你关心!”
扎哈大叔跑过来,语重心长的提醒:“小公主啊,你这样是不可能让这公子倾心的。”
红音本就是粗神经的人,什么忍耐什么故作淡然,根本就不会出现在她的脑海中,因此,对于红音来说,矜持什么的,都是浮云,闻言立刻就蹦下马凑到扎哈大叔身边:“扎哈大叔有办法?”
“我家有个在大隋做生意的兄弟,听他说,那里的女子,都和咱们南疆,不一样啊……”
红音从马背上抽出干粮,一口一口的啃着听扎哈大叔讲大隋女人的样子,同时在心中和自己做着比较。xǐυmь.℃òm
“大隋的女子啊,都会作诗,会作画,会唱歌!”扎哈大叔点燃了烟袋,一句句说。
听到这里,红音挺起了小胸脯,一旁有个大汉迅速接口:“咱们小公主是南疆的小翠莺,唱歌能有谁比得过?”
另一人也凑热闹:“就是,咱们小公主的山歌,能让山上的大白熊都醒过来听!”
扎哈大叔脸色有些为难:“这个,听我那兄弟说,大隋的女子唱的歌,和咱们南疆也不一样,她们都爱唱些蝴蝶啊,花啊,草啊,月亮之类的。”
红音点点头,表示理解,扎哈大叔松了口气,继续说:“大隋的女子啊,长得都秀气较小,腰也细,那的人管那叫做小蛮腰,听说用两只手掌就能握住!”
“那大隋的女子得多小啊!那么细的腰,玩意力气大了些,不就捏断了?你那兄弟说的是不是真的啊?”有个胡渣大汉不信的问。
扎哈大叔肯定的点点头:“应该是真的,你看大隋的男人那么清秀,都可以轻松的抱起来!我听我兄弟说啊,大隋的男人都爱抱女子,喝茶和着和着就抱着起来了,还一直抱上楼梯呢!要是重了,那小身板哪儿能抱得动啊?”
红音捏了捏自己的腰,虽然不算粗,可是用手掌怎么着也得绕好几个来回,随即咬咬牙决定了:明天开始不吃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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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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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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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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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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