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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离开

  之后,夏晚晴便拜别李寡妇,准备离开了。

  李寡妇没有劝说她,她只是给她捧来了这些年来,她自己存下的银子。

  夏晚晴放在她这里的钱,已经让她全部都换成米粮了,所以如今夏晚晴身无分文。

  在李寡妇捧来铜板的时候,夏晚晴没有拒绝,她拿了一百个铜板,然后还拿走了李寡妇厨房的一把菜刀,然后便趁着月色开始赶路。

  镇上人来人往的,熟人也多,她自然是去不得的,所以她独自去了县城。

  月光一直照在她的身上,为她送行,为她照明,荒郊野外,官道上的石板反射着莹白的光,看起来有些渗人,但是夏晚晴却是一点都不怕,捏着菜刀,她好像有了无穷的力量。

  突然后面传来了声音,夏晚晴连忙躲在了一旁的草丛中,然后她就看到了有一道人影一溜烟的从路上跑过去了,他慌慌张张的,看起来气喘吁吁。

  夏晚晴不知道这人就是杀了她爷爷夏鸿正的夏江河,就是知道了她也不会管,反正她跟他们从此之后,没有半点关系。更何况,她一个弱女子,才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来为他们阻拦歹徒呢,她以后要过上自己的生活。

  等这人走了之后,她才又重新上路,她给自己重新取了一个男孩子的名字,名叫石坚,心如磐石,坚不可摧!

  从这村子里面到县城有二十多里路,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并没有那么简单,能不走错就不错了。

  夏晚晴上辈子虽然也走过几次,但是时隔这么久了,她早就记不清了,不过幸好的是,这里都是官道,夏晚晴便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也不知道究竟是走了多久,只是感觉自己的腿酸痛无比,但是却依旧是没有看到尽头。

  直到天蒙蒙亮,夏晚晴终于看到了人家,可遗憾的是,这看起来并不是县城。

  这看起来好像是一个小村落的样子,夏晚晴听到了这鸡叫虫鸣的声音,心中一阵懊恼,定然是昨晚上在那岔路口的时候走错了。

  只是她现在又累又饿,实在是没有力气再往前走了,便是只能够背着包袱进了村,想要找一户心善的人家,休息一下,顺便讨口水喝。

  虽然这天还没有大亮,但是有些农人已经开始背着锄头出来干活了,他们看到出现在村口的夏晚晴,都有些惊讶,这个小男孩是哪里来的?这没有见过啊。

  终于有一个人看到了夏晚晴一个人怯生生的站在村口,好像是有些可怜的样子,便问道:“嗨,小子,你谁呀?从哪里来的呀?”

  夏晚晴鼓起勇气,赶走心中的怯弱,她大方的回到:“我叫石坚,从那边山里面来,路过此地,想要讨口水喝。”

  “哟,这小子的声音软软糯糯,倒是跟一个丫头一样。”其中有村民说道。

  夏晚晴听到之后,心中一惊,糟糕了,我虽然可以伪装一下面目,但是却是伪装不了自己的声音,只要自己一说话,他们就可以发现自己是女娃。

  这让夏晚晴有些害怕,她害怕这些人会对她起一些什么不该的想法,比如说,将她卖到那种腌臜的地方,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扮起男装来,谁知道轻易的就能够被人识破。这让夏晚晴有些紧张,她已经将手放到了腰间的刀把上。

  “好了,你别吓着人家了。”一个浑厚的声音传来,夏晚晴抬头一看,见到是一个穿着短打的中年男子,他的头上围着一块蓝色的头巾,他低着头看着夏晚晴的眼睛,正好也对着夏晚晴抬头看他的眼睛,于是他宽厚的一笑,说道:“渴了是吧?来,你跟我来。”

  说着他就要带着夏晚晴往家走。

  “老三,这地里面还有那么多的活要干呢。”旁边的一位中年男子出言制止道。

  “没关系的二哥,我就带她回家喝一口水,耽误不了什么时间的。”这中年男子说道。

  “那行,快去快回。”又一个面庞黝黑的男子说道,这三个人长得有些相似,夏晚晴猜想他们应该是三兄弟。

  夏晚晴一边跟着这个围着蓝色的头巾的汉子往家中走,一边也有些忐忑,她有些害怕他们会不会将自己卖掉,但是她需要水,所以也只能够硬着头皮跟着他往家中走。

  不过看他这方正的面目倒不是什么坏人,看这里的民风还算是淳朴,自己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就遇到坏人吧?而且若是他们若是想要打自己的主意的话,刚刚就应该三个人一起制住自己了,所以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心中这样想着,夏晚晴就听到前面那汉子传出声音来,“小姑娘,你不要害怕,我不是坏人。”

  “你知道我是女孩?”夏晚晴的手又放到了刀把上。

  “当然。”这中年汉子说道,“你以为穿着男孩子的衣裳,就是男孩子啦?你这一个姑姑家家的不要乱走,这很危险的。”

  “我知道。”夏晚晴点点头,我也是迫不得已。

  这汉子带着夏晚晴来到了一个院子里面,他将门推开,道:“进来吧。”

  夏晚晴有些怯生生的走进去,这汉子就带着夏晚晴绕过正屋来到了后院的厨房里面,打开水缸的盖,这汉子用瓜瓢给舀了一瓢水递给夏晚晴,“来,喝吧。”

  “谢谢。”夏晚晴接过瓜瓢,小声的喝了一句,然后咕噜噜的将水灌进了肚子里面,走了一晚上的路,她实在是有些渴了。

  “你现在是要去哪里?要在我的家中休息一番吗?”这汉子问道。

  “不用了,不用了。”夏晚晴连忙拒绝了这汉子的这个提议,然后又问道:“这位大叔,我要去县城,请问这里离县城还有多远?该怎么走?”

  听到这话后,这个汉子打量了夏晚晴一眼,有些奇怪的问道,“你这么小,去县城干什么?”

  “我去寻亲。”夏晚晴随意的编了一个理由。

  看到夏晚晴有些不太愿意说的样子,这汉子便也不问了,他说道:“从我们村去县城的话,还有十来里,你一个小姑娘单单靠腿要走到县城可是不太容易啊。”

  “没关系,我可以的。”夏晚晴摇摇头,只是问道,“该怎么走?”

  “你沿着我们村口的这条路一直往前走,走到约莫五六里的样子,看到岔路的时候,再左拐就行了,然后再走上五六里,应就到县城了。”这汉子指点道。

  “多谢。”夏晚晴点点头,心道,原来她昨天晚上真的走错了,就是拐错了一个弯,否则的话,这会她应该就到县城了。m.χIùmЬ.CǒM

  “小事而已。”这汉子挥挥手,然后就要往外走,夏晚晴也连忙跟在他的后面往外走。

  两人一直走到村口,这汉子又指着村口的这条路跟夏晚晴再次说了一遍,然后才往另外一个地方走了,看起来应是要去干活去了。

  看着这汉子离开的背影,夏晚晴心中懊恼,刚刚忘记问一下他的名字了,否则的话,以后有机会,倒是也希望能报答一番。

  沿着这条路往外走,又走了约莫半个时辰,终于走到了之前她走错的那个岔路口了,夏晚晴重重的叹了一口气,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的老高了,天也已经开始热了起来,她觉得自己累的够呛,便又找了一棵大树,坐在树荫下又休息了片刻。

  去了县城,我又该干什么呢?夏晚晴坐在树荫下,思考着这个问题,她去了县城可以干什么?她会打络子,会做荷包,还会缝制衣裳,按道理,找一家不错的裁缝店应该是不错的。

  但是夏文信跟崔氏都在这县城里面做工,这县城就这么大,夏晚晴有些担心遇上他们,她更加担心的是,遇不到好的雇主,到时候将自己也给搭进去了。

  这个时候,拍花子的可多着呢,这也是她为什么要女伴男装的原因,一个小女孩,总归是要学会保护自己。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这些问题等去到县城来再说,她有着一双手,还会饿死不成,实在不行,她就是去做乞丐,也能够落得一个自在,总比在家中被陶氏的磋磨好。

  不想了,反正从今天起,她跟夏家再没有半点关系,她本来就是一个孤魂野鬼,没有什么好怕的。

  休息了一会之后,夏晚晴又继续上路,又过了半个时辰,终于她来到了县城。

  看到了县城巍峨的城门,城下有一个士兵无精打采的敲着二郎腿坐在那里,他的身旁放着一旁水,他低垂着头,对于这来来往往的行人是看也不看一眼。

  夏晚晴从这城门进入。

  这县城她前世也来过了好几次,这里的一切看起来跟前世并没有什么不同,依旧是那么的热闹,叫卖声此起彼伏。

  夏晚晴拿出了两文钱,在不远处卖包子的摊子上买了两个包子,然后自己坐到背墙那阴凉的地方独自的啃着。

  这包子真好吃,只是从今以后是吃包子,还是吃糠咽菜都要看她自己的了。

  夏晚晴一边吃包子,一边考虑着之后的事情,首先是要找到一个住的地方。

  这还真的是一个问题,就她身上这点钱的话,住店的话三两天可能就没了,若是自己去租一个房子住的,那又付不起租金。

  这就麻烦了。

  夏晚晴有些忐忑,所以她决定还是去找一份工作吧,或者到时候这工作可以包住也差不多。

  她最想去找的,还是那些布店跟裁缝店什么的,毕竟这些工作她都会做,只是这些铺子的位置她都不是很清楚,便只能够是一条条街的走过去,然后看到这样的铺子就进去问。

  然而没有一家店铺需要招收这样的人的,他们根本就不听夏晚晴说话,就直接将夏晚晴赶了出去,说让她不要耽误他们的生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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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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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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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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