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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尸检现场>第171章 领养
  林森立在原地抬起手,隔着玻璃和孩子招了招手。

  孩子笑容更加灿烂,同样抬起手对林森摇了摇,只是他的动作非常小心,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仿佛生怕打扰到抱着孩子的妇女。

  林森潜意识里开始判断——这个孩子在妇女面前不是十分自在,如果两人不认识,那孩子绝对不会在乎她的感受,可如果两人认识,那他们是什么关系呢?

  妇女还是察觉到了孩子的举动,她回过头不耐烦的问:“你干嘛呢?”

  小孩子低着头说:“阿——妈妈,叔叔和我打招呼呢!”

  女人听到他说的话,终于看到了门外的林森。

  林森的眼神锐利起来。

  这两个人绝不是母子!

  此时钱琼从后面追了上来,发现林森正注视着他的办公室,便主动走上来介绍:“这位是我的太太,这是我大儿子,这是我小儿子。”

  林森看了看所谓的大儿子,又看了一眼钱琼——如果说这是他前妻留下的孩子,倒能够解释母子之间疏离的感觉,可这个孩子明明和钱琼之间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啊。

  基因检测,生病的亲生子,毫不相似的“大儿子”,器官移植,关键词像豆子一样在林森的心里蹦哒,最终串联成了完整的逻辑,他暗中打了个寒噤。

  林森套着话:“你小儿子生病了吗?”

  钱琼的太太摸了摸怀里的孩子:“我儿子——”

  然而没有等她说完,钱琼就打断了她的话:“我小儿子感冒了,这两天精神不太好,谢谢关心了,你看我这边还忙。”

  这明显是个端茶送客的态度。

  林森偏偏不走,他走进办公室,蹲在了所谓的大儿子面前。

  “你好,我叫林森,我是个警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涂安。”

  “可是你爸爸姓钱呀?”

  “他是我的新爸爸。”

  钱琼走进办公室,把涂安从沙发上拉了起来,然后又对妻子说:“你快带两个孩子出去玩儿,涂安不是说他还没吃过肯德基吗?带着两个孩子去吧,公司里有什么好玩的!”

  直到涂安站了起来,林森才看到他背在身后的右手只有光秃秃的手腕,而整只右手已经被截肢了!

  钱琼赶走了妻子和两个孩子,才满面堆笑的对林森解释:“您不知道,这孩子是我和老婆上个月刚领养的,我和老婆去孤儿院做慈善,一眼就觉得这个孩子面善,和我们有缘,马上就把领养手续给办了,咱这也是做好事儿不是?”xǐυmь.℃òm

  林森顺着他的话说:“钱老板真是个好人,不过你领养手续办得都快的,我记得这玩意儿挺复杂吧?”

  “嗨,不是和孩子有缘嘛,就特意花了点钱,托关系早点把手续办下来了。我既然决定领养了他,他就是我亲儿子!让他多在孤儿院住一天,我心里都不忍啊!”

  “如果每位企业家都能像您一样善良就好了。”林森用余光盯着渐渐离去的女人和两个孩子,不再和钱琼纠缠,“那行,今天这个案子谢谢你的配合,打扰了。”

  钱琼也说着客气话:“什么打扰不打扰的,公民的义务而已。”

  林森脸上带着微笑,仿佛没有任何芥蒂。他踱步走出办公室的时候,看到门口的桌子上堆放着全新的基因检测套装,于是随手拿起了一个。

  他随口问道:“这东西多少钱一套?”

  钱琼答复:“东西不值钱,成本就十块,但后续分析的话一个人要三百九十九。怎么样?感兴趣的话我给你打个八折?”

  林森不置可否,只从兜里掏出十块钱递给他:“挺好玩的,这个我买了。”

  钱琼笑了:“这东西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静脉采血可是个技术活。你知道手腕静脉在哪吗?”

  林森挑了下嘴角:“你全身每一根静脉在哪我都知道。”

  他拿着巴掌大的基因检测盒子,和胡天一道离开了公司。然而林森刚刚把车开出了一条街,就忽然刹车停在了路边。他一手拿起基因检测套装,一手拿起印着安康医院名号的水杯,接着打开车门,对胡天说:“你先开车回公安局,我还有点事要做。”

  胡天挪上了驾驶位,看着他的背影说:“你去哪儿?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你快回去吧,我一个小时之后回局里。”

  林森辞别了胡天,步行来到附近的一家肯德基。这家肯德基店铺就开在硕果科技对面,刚刚林森下楼的时候刻意看了一眼,注意到钱琼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走进了这家店铺。

  他抬起头扫量了一下道路监控,然后贴着墙角溜进了肯德基后门,站在视线死角看着钱琼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那三个人点了满满一桌子的食物,想必要吃上一时片刻了。

  林森在原地等了一会儿,果然等到大儿子抬起头左顾右盼。他招了招手吸引涂安的注意力,然后抢在对方呼喊自己之前在唇边竖起一根食指,示意对方不要做声,勾了勾手指叫他过来。

  小孩子非常聪明,立刻明白了林森的意思,于是跟妈妈说:“妈妈,我要去卫生间。”

  涂安哒哒地跑向林森,林森便领着他来到了肯德基后门,找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

  “你知道我是警察吧?”

  小孩子点点头。

  “那你知道警察是干什么的吗?”

  小孩子立刻回答:“警察是抓坏人的!”

  林森蹲下身,说道:“没错,叔叔是抓坏人的,所以你要相信我。现在我问你一个问题。”林森撕开基因检测套装,拿出了那只采血试管,“你见过这个东西吗?”

  小孩子立刻竖起手臂:“见过,从这里插进去!”

  林森心里一惊:“是新爸爸给你扎的吗?”

  小孩子摇了摇头:“不是。”

  涂安的年纪已经比较大了,能够完整流利的表达自己,因此林森从他嘴里听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涂安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贩子从父母身边拐走,后来又被贩卖给乞丐团伙做乞讨工具,还被残忍地割掉了右手,一直到他12岁,也就是三个月前,乞丐团伙突然放弃了他。他们把他带上火车,经过一天一夜的旅行之后,把他丢到了s市福利院的门前。

  最开始他以为这仍旧就是人贩子的游戏,就像自己六岁时因为好奇而偷偷逃出门一样,他们总有办法把自己抓回来,给自己一顿又一顿的毒打,甚至活生生砍掉他的右手。

  但是在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努力之下,经过半个月的磨合期,涂安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从小到大的生活才是扭曲的,这个世界和从人贩子那里听到的世界不一样,他第一次知道了医生,警察,教师是做什么的。

  原来医生是治疗人痛苦的,而不是像人贩子说的,他不可以把自己的伤口给医生看,否则医生就要把虫子塞进伤口里,一点点把他吃干净。

  原来警察是来帮助他的,而不是像人贩子说的,他见到警察必须逃跑,否则警察就会把他抓起来,关进笼子里喂给警犬吃。

  原来老师是传授知识的,而不是像人贩子说的,他要远离任何学校,否则老师就要把他抓进学校里,用铅笔戳瞎他的眼睛。

  原来他生病了可以找医生治,有问题可以警察帮忙,甚至可以去学校学习知识。

  他活到现在,十二三年,终于见识到了正常的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

  涂安最后说:“他们把我扔到福利院之前的几天,用这个东西扎了我。”

  线索已经非常清晰了。

  涂安被抽血配型之后,就被千里迢迢地丢到了这座城市,然后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被有着一个病儿子的钱琼领养,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里面藏着什么勾当!

  林森低头思考了一秒,下定决心对孩子说:“跟叔叔走好不好?肯德基不好吃,叔叔带你去吃海鲜。”

  涂安有些心动,但他回头看了看:“但妈妈……”

  “嘘,我们偷偷的走,不被她知道。”

  孩子松开了林森,后退一步:“啊?你不会是人贩子吧?”他警惕地退回了门里,“我不和你走……”

  “行行行。”林森妥协道,“我不带你走了,你过来。”

  林森从口袋里抽出了一支钢笔——他自上学起就有用钢笔写字的习惯,为了满足自己的这个爱好,他所使用的钢笔全部都是名牌,非常贵重,当然看着也非常好看。

  他把钢笔在孩子眼前晃了晃:“喜欢这个吗?”

  孩子点了点头,露出渴望的表情:“真好看。”

  然后林森拆开了一次性采血器:“你让我扎一下,我就把钢笔给你。”

  涂安已经习惯了疼痛,并不像寻常人家的宝贝那样娇贵,他在心里权衡一下两者的价值,便对林森伸出了手臂。林森谨慎的操作采血器汲取了他的血样,心里想:如果钱琼的亲生子真的需要器官移植,那么就一定在中华骨髓库做过登记,骨髓库里一定有他的hla配型,可以对比判断涂安是不是钱琼专门养着的器官供体。

  他谨慎地把血样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郑重地把钢笔交给涂安,又拿出了一张名片:“你把这张名片藏好,不要告诉任何人,这上面有我的电话,如果他们待你不好就打我的电话。你知道吧?警察可是专门抓坏人的。”

  “爸爸、妈妈和弟弟不是坏人。”

  林森温柔的笑起来,抬手摸了摸他的头:“我也希望他们不是。”

  接着他双手扳住孩子的肩膀,很严肃的告诉他:“今天我采集你血液的事情,绝对绝对不可以和爸爸还有妈妈说。”

  孩子显得有些犹豫:“但是……”

  “没有但是,”林森板起脸来,“我是警察,我命令你不可以和爸爸妈妈说。我收集你血液这件事是国家机密,关系到国家安全。”为了增强说服力,林森连警官证都掏出来了,“看到了吗?如果你敢随便把这件事告诉爸爸妈妈,你们都会被抓进监狱的!”

  小孩子果然吓得不行,怯懦的点了点头,就转身跑回了肯德基。

  林森看着他欢脱的背影,嘴角露出一抹苦笑,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回去确认孩子的hla配型,如果这孩子和钱琼的亲生子配型成功,那他就有理由说服福利机构撤回钱琼的收养许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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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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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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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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