噌地一下,得到指令的小布袋一下子就从如绪手里飞了出去,飞到了院子里,变成了一个超级大的大布袋,如绪把孩子放在了地上,让我牵着孩子,他和落南风一家子合作,把那些牛羊和马全数赶进了大布袋里,忙完之后,落南风也带着自己的老婆和孩子走进了布袋里。
“牵着孩子走进不去吧。”如绪看着我,轻声说道。
“啊?我们也去布袋里面?”我不解地看着如绪问道。
“我所说的那个连梵之都不一定找得到你们的世界就在这乾坤布袋里面,你牵着孩子走进去,我马上就到。”如绪看着我轻声回道。
我牵着孩子走进了布袋里,看见如绪站在布袋外对着我们母女淡然地笑着,我看着他喊道:“哥,你也赶紧走进来啊!”
如绪朝布袋挥了挥手,嗖地一下,布袋关上了,我和孩子陷入了一片混沌里,听不见任何声音,也看不见任何色彩,我紧紧地拉着孩子的手,漂浮在混沌的世界里,终于我感觉双脚踩在实地上了,眼前呈现的世界,让我的记忆顷刻间倒转回一万年以前……
我牵着孩子的手,看着散落在湖边草丛里的牛羊和马,还有落南风一家子,不禁唏嘘:原来布袋里的世界是一万年前的魔界境地,一万年过去了,这里却一点变化都没有……
忽然,我感觉到我手心里的孩子的手变大了,我一回头,看见紧跟在我身后的孩子变成了十几岁的小姑娘了,我惊地松开了手,看着她的脸庞问道:“你,你是天怡吗?”
“妈妈,我就是您的女儿,龙天怡。”天怡看着我轻声答道。我看着天怡的眼睛,她的模样确实变了不少,但是还是能看到她小时候的影子,披肩的长发,灵动的大眼睛,那眼睛、嘴唇和下巴像极了梵之,神奇的是,孩子的瞳孔不再是血红色的了,而是黑颜色的,看来她适合待在这个世界。琇書網
女儿的身高也差不多和我一样了,一时间我无法适应这么快就“长大”了的孩子,我与她坐在湖边交流,发现她的思想也一下子变成熟了好多,傍晚时分,我和天怡带着落南风一家子一起把牛羊和马赶到了林子里的小木屋四周,那木屋还是当年的模样,林子里的树木还是那样的苍翠茂盛。
很快,我们母女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我没有把那些悲伤的故事告诉孩子,她脑海里关于小时候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依稀记得爸爸和妈妈的模样,我告诉她,爸爸去远方了,很快就会回来了。
只是我没想到,几天后,清晨醒来,我竟生了一头齐腰的白发,模样也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人的精神也变得溃散,而我的孩子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我用金剪刀给她做了几身长裙,她每天穿着漂亮的长裙出门去放羊牧马,而我已经老得快走不动了,只能靠在小木屋内的木椅上,让这几世轮回的记忆来推动我苍老的血脉里的血液去流动。
没几天的时候,我已经老得爬都爬不动了,只能靠天怡喂我食物和水,我开始觉得自己是孩子的累赘了,她告诉我她在林子深处发现了几个村落,那里生活着几百户的人家,这让我很意外,没想到这片天地里还有别的人类,我叮嘱天怡一定要当心,不要太靠近陌生人。天怡摇了摇头,笑着告诉我,她说那些人都很淳朴很善良,种着庄稼,养着牛马牲畜,他们并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
孩子长大了,我对她的劝诫也许都是多余的,几天后,她带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来木屋看我,小伙子叫殷刻青,是只通灵的雄鹰怪,他陪着天怡照顾我,接触了一段时间后,发现那小伙子是真心爱着我的女儿,为人也很善良。
半年后,刻青这孩子当着我的面向天怡求婚了,天怡羞涩地看着我,看见我点了点头,她才肯答应嫁给那个憨厚俊朗的雄鹰怪,她一直担心我会介意她嫁给一个妖怪,然而她并不知道,我是多么替她高兴,妖也罢,人也罢,鬼也罢,身份并不重要,相爱相守才最珍贵。
刻青和天怡给我用木头做了一个轮椅,推着我来到了他生活的村庄里,我在村庄里生活了几日,发现村庄里生活着妖怪和人,那村庄美得像一处世外桃源,一个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没有谎言没有仇恨和怨念的世外桃源。不管是妖还是人,他们的脸上都挂着淳朴的微笑。
村庄里有养蚕和纺织布料的高手,我亲自挑选了上好的大红布,用祖传的金剪刀给天怡和刻青做了嫁衣,四季如春繁花漫漫的世外桃源里,我看着自己的女儿出嫁了,幸福的泪爬满了我的脸庞。
白居易有诗云:“身与心俱病,容将力共衰。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人老矣,孩子们都长大了,落南风和鹭池也老死了,天怡和刻青生活得幸福而美满,而我记忆里那些爱恨嗔痴,我也从不向这桃源里的任何人提及,它们就像被我封存在记忆深处的酒酿,每一次我的心脏跳动一下,那些酒酿就会轻轻地晃一晃,酒酿里散发的芬芳和苦涩,也一下子充盈了我整个灵魂。
我觉得自己除了思想还是鲜活的,整个人已经老得只剩下一副动也不能动弹的活尸了,这个世外桃源适合我的女儿,但并不适合我,我来到这里就迅速衰老,老成了一堆枯木一样的废人……
在刻青和天怡的新屋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我还是要求离开桃源,我想回到我的小木屋,我怕我会死在他们的新屋里,我想回到我和龙煞最初相识相爱的地方,就算死,我也要死在我们的小木屋里,让片刻的回忆温暖我行将就木的驱壳。
刻青和天怡为了照顾我,在小木屋旁搭了一间木屋子,白天他们守着我,夜里他们夫妻住进木房子里,我独自睡在了我的小木屋里,他们在我床边安装了一个连通到他们木屋子里的铃铛,如果我万一不舒服,就拉一拉床边的铃铛,他们就会来看我……我知道,他们是怕我死了。
将死之人回到最初的地方,也是一种安慰。每一夜,我都会梦见龙煞和玉鸾,每次梦见龙煞,我都会哭醒,哭得多了,加上人也老得不行了,眼睛也花了,看东西都看不清了,没几日,就彻底瞎掉了,只能靠耳朵听周围的世界了。
原来苍老那么可怕,原来无尽的黑暗和孤独那么可怕,我以为我不会害怕苍老,不会害怕黑暗,不会害怕孤独,可是当我真正面临的时候,我竟怕得发抖,我好害怕自己就这样孤零零地死在一片黑暗里……
也许是我真的要老死了,也许是相思刻骨,一天深夜,我竟产生了幻觉,发觉有人在黑暗里将我瘦如枯柴老若朽木的身躯抱进了怀里,在我耳边轻声喊着我的名字,我颤抖着手摸了摸他的脸,可是却摸不清他的模样了,我哭着问道:“你是谁?是我的龙煞吗?”
男子哽咽着应道:“嗯,我是,是你的龙煞。你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忽然想到了自己苍老不堪的容颜,惶恐地推开了他的怀抱,我害怕他看见我这副苍老不堪的模样,我躺在床上,艰难地翻过身去,背对着他默然流着泪,轻声回道:“我老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就已经衰老成一个又瘫又瞎的老太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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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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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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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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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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