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在乎任何人的生死,我被困在这片荒漠里走不出,是因为我始终放不下内心的执念。因为我伤害了安达,我一直都很后悔自己的选择,在这世间逗留了这么多年,我愈发地明白谁为王谁是寇都敌不过历史巨轮的残忍碾压。我为了父兄为了匈奴国牺牲了我所有的幸福,最后却伤害了我爱的孩子,我后悔,后悔嫁到了楼兰,后悔那一夜没有答应将军,与他私奔,浪迹天涯。是我害死了他,是我毁了我的孩子。”初菡泪流满面地看着我说道。
“这么多年都过去了,现在疆土归一,楼兰国早就不复存在,你也该放下你的悔与爱恨了。”我看着初菡劝道。
“我放不下,我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让你知道我的故事,希望你能真心帮我。”初菡看着我说道。
“你放心,是你和怨奴帮我们解脱了沙漠里的困境,帮我们找到了猫眼泉,我一定会帮你的。只是,不知道怎样才能帮到你。”我认真地说道。
“让他离开这片沙漠,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好地过日子,不要做什么苦行僧。”初菡看着我恳求道。wWW.ΧìǔΜЬ.CǒΜ
“你太看得起我了,空禅是一个很执着的高僧,他不会听我劝的。”我为难地看着初菡说道。
初菡盯着我的脸看了一会儿,许久才说话,她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问道:“你右肩上是不是有颗朱砂痣?”
“你,你怎么知道?你到底想说什么?”我惊愕地看着初菡问道。
“你知道吗?他在沙漠里走了两百多个日夜,从未注定找任何人说话,我也只是在他睡着的时候,走进他的梦境里,才能与他有片刻的交流,然而他却找你讨水喝。后来怨奴告诉我,你右肩上有颗朱砂痣,原来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你就是他的有缘人。虽然他不记得你了,虽然你也忘了他,但是你们却能阴差阳错地走到一起。这就是你们彼此躲也躲不掉的缘分。”初菡看着我的眼睛,低声说道。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愕然地看着初菡神秘深邃的眼睛,感觉自己在这个虚幻的世界里越跌越深,差点忘了自己是谁,我眼前的这两个千年女鬼的话语,包括她们的眼神,都具有一种我无法抗拒的魔力,她们在引导着我,走进一个我完全不曾触及的世界里。
初菡又给我斟了一杯酒,只这剔透淡绿色的玉器酒杯里深紫色的酒也富有魔力,越喝越想喝,我拿起酒杯,又将酒杯里的美酒一饮而尽。
“听我说你就知道了,你与他曾经有段尘缘,是他负了你,他很后悔,希望来世能再遇见你。只不过,你们一直在错过,已经一千多年没有重逢过。如果这一世你能唤醒他对你的情,他一定会舍弃修行,随你入红尘,带你离开这荒芜的沙漠……”初菡盯着我的眼睛,轻声叙述着。
我眯了眯醉眼,但神智却很清醒,我看着初菡说道:“不可能,我与那和尚绝无半点瓜葛,他只是走在荒漠里口渴难耐,正好遇见了路过的我,问我讨口水罢了。我试着帮你去劝他离开沙漠就行了,你不用编造这些虚无的故事来诱导我,我早就有心上人了,不可能与那和尚有任何未了的尘缘。你身为公主,还是曾经匈奴国的王后,不能为了一己之私撒谎骗人。”
“休得无礼!”怨奴听了我的话语,有些生气地看着我说道。
初菡看了一眼怨奴,对她说道:“谁让你多嘴了?”
怨奴敬畏地看了一眼初菡,低下了头,再也不敢说话了。
“你不相信我,我也很理解。听了我的故事,你一定会觉得我是一个心机深沉的女人,我几乎骗了所有亲近我的人。但是我真的没有必要骗你,如果你和他无缘,我又何苦费尽心机地帮你,让怨奴一路帮你,直到说服你来见我?虽然我在这世间待得太久太久,但是我也绝不会在一个对我毫无用处的人身上浪费我的一分一秒。”初菡盯着我的脸说道,眼里闪过一丝寒光。
我知道眼前这个女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我也不想惹怒她,更不希望去探究她嘴中所说的我与空禅一千年前的尘缘。三百年的记忆足够催人老去,我实在不想知道一千年以前我到底是谁!
“你说吧,要我怎么做?不要跟我讲以前的故事了,我不想听。”我有些倦怠地看着初菡说道,感觉自己真的醉了,格外地想躺在这座榻上,好好地睡一觉。
初菡摊开了她左手的手掌,我看见了一阕深黛色的残玉,她将残玉捏在指尖举到我眼前,盯着我的眼睛说道:“你仔细看它,能不能想到些什么……”
我盯着眼前的这阙残玉,看着它在灯光下折射出冷冷的光芒,不知道是酒劲上来了,还是我太困顿了,我竟然看见了残玉里面有一对人影,好像是一男一女,他们在相拥着……
残玉折射的光芒刺得我眼睛都闭上了,我用手遮了遮眼睛,只觉得一阵眩晕,我倒在了座榻上,闭上了眼睛,叹息得自言自语道:“好累,好想睡会儿。”
“起来!跟我走!”就在我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我听见怨奴一把拽起了我,一直拉着我走到了殿外。
街上夜已深,家家户户的门窗紧闭,很多人家的灯已经熄了,看来都已经睡下了。
突然,一阵冷风吹过,风里卷着沙砾,沙砾被吹到脸上,我猛地闭上了眼睛,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我已经独自站在一片荒漠里,周围一片死寂,月光照射在荒凉的沙漠里。
我环顾四周,也找不到怨奴了,只听见一个鬼魅阴森的声音在黑暗里响起,她对我说:“如果你没有办法让他离开这片沙漠,你就准备葬身在这里,永远都别想回去。”
“他在哪儿啊?这里又是哪里?”我看着荒漠,远近除了沙漠就是沙漠,没有任何人影,就连一颗枯树都找不到,我茫然地问道。
可是我等了许久,她也没有回应我,她好像走了……
我身上没有带任何水和干粮,除了薛世人留给我的短笛,还有祖传的金剪刀。我毫无方向地站在原地转了一圈,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往哪个方向走。
我明白,怨奴一定就隐藏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监视着我,监视着我完成她的主人交给我的使命。可是她却故意不回答我,不提示我,我该往哪个方向走,如果我走对了方向就会早一点遇见沙漠里苦行的空禅,如果我走错了方向,我可能会饱受饥饿和口渴的折磨……
胡乱地选了一个方向,我心里还抱着侥幸,也许我能在途中找到薛世人。因为我坚信他一定还活着,经历了无数生死的他怎么会轻易地死在这沙漠里呢?我相信没有找到我,他是一定不会离开这片沙漠的。
只是我摸了摸衣服口袋,发现短笛和金剪刀都不见了!我身上的“护身符”也被她们没收了?!这不是把我往死路是逼么?
我小心翼翼地走在沙漠里,背后时不时传来诡异的风声,不知道是因为没带剪刀,心里不踏实,自己吓自己,还是真的被什么鬼怪跟上了,我总是觉得背后有东西,每走几步就回头看一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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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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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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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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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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