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潇潇这话,明显就是在撒谎。
但好在伯颜绍也能够理解,他们毕竟隶属不同的国家,又没有多深的交情,她没有必要什么都说出来。
“唉——”
将目光投向门外,风潇潇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想她堂堂一个公主,现在居然落到一种有家不能归的境地。
天下虽大,她该到何处去避一避呢?又能到何处去呢?
“你若是没有去处,我可以带你回大漠都城。”
伯颜绍又看出了她的窘迫,率先开口替她找好去处。
听闻此话,风潇潇抬头看向他,突然觉得,他整个人都开始发光了,在她眼中,简直是佛光普照啊!
“真的吗?为了我,还要劳烦你一个守城大将跑这么远,实在有些过意不去!”
为了怕她误会,伯颜绍连忙找了个恰当的理由:“这并不全是因为你,正好两日后是家父五十岁生辰,按惯例我是可以回都城去的。”
但是,往年派人来叫了好几次,他都没有去。
“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可好过不少,我最怕麻烦别人了。”
这一点,伯颜绍看出来了。
“咕——”
好不容易营造了一个和谐温馨的氛围,风潇潇的肚子却在此时不争气的发出响声,哪怕她立刻就伸手捂住肚子,伯颜绍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半响之后,风潇潇红着脸抬起头来,左顾右盼就是不看伯颜绍。
“呵!”
她这个样子,真的是太可爱了,所以伯颜绍没忍住,直接轻笑出声。
“你就坐在此处稍候片刻,我去跟后厨说一声,让他们帮你准备早膳。”
伯颜绍走出大厅后,她立刻尴尬的挠头:“风潇潇啊,你可真是太丢人了!”
大约半柱香的时间,将军府的下人们就把香味四溢的饭菜端到了正厅隔壁的耳房,伯颜绍亲自带她到那里用膳。
“你不吃吗?”
风潇潇刚坐下,伯颜绍却转身踏出门去。
听到她的声音,伯颜绍回过头来,浅笑着回她:“我还有些事要处理,你先吃,我就在隔壁,有事随时唤我。”
“可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是我忘了向你做自我介绍,我叫伯颜绍。”
她亦是浅笑着回他:“我叫风潇潇。”
伯颜绍点了点头,转身回了正厅。
她的名字,他早就知道了。
而伯颜绍所说的正事,无非就是回正厅去写两封信:
一封是写给他的父亲。原先多次派人来叫他回都城去,毕竟五十岁是个整数,希望他可以回去,但是他拒绝了。所以现在重写一封,将他决定回去的事告知家里一声。
另外一封是写给漠北王易水寒的。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他作为守城主将,若是擅自离岗终归是犯了军中大忌。所以必须写一封请罪信,交与漠北王。
两封信都写好、待字迹风干之后,伯颜绍将信件封存好,让元启快马加鞭送回都城。
元启接过信后,二话不说转身就要离开。
“元启!”
伯颜绍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元启连忙转过身去,“将军可是还有其他什么吩咐?”
但伯颜绍却是嘴唇微张,又闭上。
“将军?”元启不解,又再次开口询问。
犹豫再三,伯颜绍还是开了口,就是声音小到元启几乎听不见:“你觉得,我的年纪是不是大了些?”
“嗯?!”
初闻,元启眉头微皱,满脸不解;
再想,元启眉头紧蹙,满脸震惊!
“将军,你是……受了什么刺激吗?莫不是最近军中士兵皆在催饷,所以你……太担心了?”
他的这个问题,可真是让元启百思不得其解!
伯颜绍只觉得大概是自己的表述有问题,所以元启才没听懂,他又换了一个方式问:
“我的意思是说,你会不会觉得,我这个年纪尚未娶妻,很不正常?”
哦,原来自家主子这是想娶个婆娘了呀!
可是仔细回想,之前老爷不是替将军说了好几门亲事,都被将军言辞锋利的拒绝了吗?为何现在却是这般热切!
“将军,我与你同岁,我也尚未娶妻,你看什么时候你娶了婆娘之后,给我说一门亲事呗!”
元启这话,简直是回得牛头不对马嘴,让伯颜绍觉得自己是在鸡同鸭讲。
他不耐烦的挥手,直接将他撵了出去:“罢了罢了,跟你这个榆木脑袋能说明白什么!赶紧去送信吧,快走快走!”
多一秒钟,都不想看到他。
元启此时完全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自家主子这是又抽的哪门子风,怎么平白无故的骂起人来了呢!他怎么就变成榆木脑袋了?!
“属下告退。”
等风潇潇吃饱喝足之后,伯颜绍已经备好车驾,正在府门外整理需要带回都城的东西。
见到风潇潇走出门来,正在检查箱子是否绑紧的伯颜绍停下手中的动作,拍了拍手手上的灰,随后朝她走去。
“吃好了吗?”
“嗯!”风潇潇认真的点头,“而且是我这几天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了。”
“你觉得好吃便好。”
伯颜绍说完,又转身走开了。
风潇潇迈步走到他身侧,往旁边的马车也看了几眼,“你回都城一趟,要带这么多东西啊?”
放眼看去,不止是金丝绸缎、还有不少珠宝首饰、玉器古玩也甚多。
伯颜绍见她好奇,便耐心的解释给她听:
“有些是我送给家父的贺礼,有些是要进献给王上的。至于数量,并不是每次都这么多,只是我已经近半年没有回去过了,现在难得回一趟,总得多带些。”
这么一说,风潇潇便了然。
“对了,我帮你备了马车,你去看看还缺什么。”
“我不坐马车,给我一匹良马即可。”
伯颜绍此举,可是在小瞧她啊,她自小在草原长大,不骑马却坐马车,传出去多损面子啊。
低头想了下,伯颜绍还是同意她骑马,但是马车也没撤。
待一切准备就绪,也已然到了巳时三刻了。
随着伯颜绍一声令下,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启程,朝着大漠都城的方向进发。
同一时间,在一片满是黄沙、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沙漠里,有一人一马正顶着烈日艰难前行。
那个人,正是前往大漠寻顾卿离的南宫珏,为了此行不被人发现,他必须得绕过漠北城,而漠北城号称是大漠最恢宏、城墙最长的城关,想要绕过它,就必须得走荒无人烟的沙漠。
此时南宫珏,已经没了往日的风采:脸颊经过几日暴晒,已经被晒脱了皮,嘴唇也干裂开、渗出来的血丝覆在唇瓣上,一层又一层!
他带的水已经喝完了,干粮还有一些,但是在极度缺水的情况下,哪里能咽得下去。
一阵强风吹来,南宫珏连忙遮住双眼,避免风沙吹进眼里。
待风沙过后,南宫珏突然将目光看向身侧的马儿,那眼神直勾勾的盯着马儿的脖子,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
马儿似乎能感觉到他炽热的目光,仰天长啸一声,将头贴近他,在他胸前蹭了两下。
南宫珏突然大笑起来,他这一笑,又将干裂的嘴唇撕破了一道口子,渗出血水来。
将舌尖伸出,舔了一下下嘴唇渗出来的血水,再把舌尖缩回,一股子血腥味在嘴里四溢开来。
双手轻轻的抚着马儿头上的毛发,他喃喃自语道:“我大概是疯了,刚刚那一刻,竟想宰了你,用你的血来解渴!”
“我现在这般境地,你也算是我唯一的伙伴了!”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活着见到她,我都还没有,对她说那句一直想对她说的话呢……”
说到最后,南宫珏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他拉好缰绳,继续艰难的在沙漠里行走,每走一步,他都感觉会是最后一步。
最终,他在坚持走了三里路之后,倒在了沙丘上。
望着天上那极度刺眼的日光,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将怀中的玉佩掏出,紧紧的攥在手里,贴近心口的位置,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一个人在死之前,他会想些什么呢?
是自己此生拥有过的荣华富贵?
还是自己心底里最爱的那个人呢?
在南宫珏最后的意识消失之前,他唯一想的,就只有顾卿离而已。
那马儿甚有灵性,即使他倒下了,也一直停在他的身边,一步也没有离开。
“呼呼呼——”
又是一阵强风吹过,扬起的沙尘落在他的身上、脸上。
远远的看到一名穿着灰色斗篷的神秘人手持王杖,一步步朝倒在地上的南宫珏走来。
那人原本只是想牵走南宫珏的马而已,蹲在他身侧将他全身翻找了一遍,最后把目光投向了他紧紧攥在手心里的那块玉佩。ωωω.χΙυΜЬ.Cǒm
那人伸手去掰他的手指,谁承想他即使昏死过去了,仍旧死死的攥着那块玉佩,若要强行拿到,就得把他的手指砍掉。
“罢了,救你一命,权当做一件好事罢!”
神秘人说完站起身来,运气于掌心之后,左手微微向上抬起,南宫珏就凭空飘了起来。
将他移到马背上,让马儿驮着他。神秘人却是牵起马儿的缰绳,改变了行进的方向,朝着漠北城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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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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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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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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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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