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于光睁开眼睛的第一眼,看到了木房顶,房顶向两边倾斜,中间高两边低,房间并不高,最低的地方也就2米5、6的样子,感觉自己正躺床上,身下垫着软绵绵的东西,很舒服,不知道是什么,身上盖着毛毯,他想爬起来,却发现自己根本不能动弹。
“呀!”一动就疼的要命,好像全身都痛,似乎全身都碎了,发出了杀猪的惨叫。
“吱呀”一声,门就打开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急冲冲的来到了床边,她穿着普通的花色上衣,还有与之相配的长裤,腰间还别着一把手枪,将她的细腰很好的体现了出来,她扎着两个羊角边,再加上她我鹅蛋脸,显得很可爱,还有她的五观也不错,漂亮随然而发。
“天人醒来啦!天人醒来啦!小姐,天人醒来啦!”她一边大声喊着,一边向房外跑去。声音不错,声中带柔,耳朵很舒服。
没过多久,进来俩人,先前那姑娘也来了,还有一姑娘跟她差不多大,身高也相仿,大约1米55的样子,瓜子脸,脸稍微好看些,胸部发育的好一些,俩人的服装相近,都很普通,腰间也别着一把手枪,扎着长长的麻花辫,一直到腰上。
“天人,你醒啦。”很轻很柔。
“这是哪里?”商于光虚弱的声音,他发现自己就连点头也做不到。
“咚咚咚!”门外大量的脚步声,紧接着涌入一大帮子人,全部都是男人,还有不少人背着猎枪和极为粗糙的步枪,身着破烂,没几个像样的,个子也参差不齐,全部都是短发。
“小姐,我们都是来看天人的。”温和、恭敬。
领头是一个50多岁的中老年人,头上有不少白发了,气色却很好,国字脸,平头短发,当年的帅气仍在,1米6的个子,身型较瘦显得高,身上背着猎枪,脸上还有一条极不明显的伤疤,应该有很长时间了,破烂处能清楚的看到健壮的肌肉。
“郎叔,还有各位兄弟,一起来看吧。”她的声音很温和。
“谢小姐。”轻声回应。几十个人全部都围了过来。
“这里是‘映山红’的山顶。”羊角辫的姑娘可爱的回答。
“映山红?”虚弱的身音。
“每年的春夏都开满了映山红的花朵,整片整片的红色,可美了!”可爱的温和的喜悦的声音。
“我是怎么来的?”有气无力的声音。
“你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所以,我们都叫你‘天人’!”喜悦的声音。
“哦。”然后再也没有声音,睡过去了。
小姐给他把了把脉:“放心吧,脉相平和,天人没事,就是太虚弱,睡过去了。大家先离开吧。”
“是,小姐。”郎叔回应了一声,带着大家离开了。
“小姐,真的没事?”羊角辫姑娘见小姐将全身检查完后才询问,他全身都是伤痕,都已经结疤,有不少的地方还长出了嫩肉。
“放心,再过几天就可以下地走路了。”一边温和的说着,一边白了她一眼。
“小姐,你说天人是不是上天赐给我们的礼物,长的可真帅!”羊角辫姑娘笑嘻嘻的说着,脸也红了起来。
“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戏说着。
“小姐,难道你不喜欢,他可是天人,是从天上下来的!”说得津津有味。她的话将小姐的脸也说红了。
“小姐,要不咱俩个将他平分了?”兴尤未劲的补上一句。
“哪有丫环跟小姐平分老公的。”笑骂着。
“小姐,咱们可是姐妹,平时对香儿最好啦!”香儿边说边撒娇。香儿是个孤儿,跟小姐一起长大,就像亲姐妹一样。
“好好好,还真拿你没办法。”小姐温和的说着。
“谢谢小姐。”香儿笑开了花。
“还别说,他还真神奇,他的脉搏跳动地极为有力,还刀枪不入,还能自行修复伤势!”小姐惊奇的说着。
“那是当然,他可是天人,天人可是神仙!”香儿说得相当自豪。
……
一个月后,他完全恢复了,身上的伤疤全部脱落,没有任何的痕印,全身的肌肉一股一股的,具有相当不错的力量感观,身高1米79,体重100公斤,短发,八字须,国字脸。今日,他穿上了新郎装,更显英俊潇洒。
“新郎官,该拜堂了!”郎叔在门外大声呼喊。
“郎叔。”商于光打开门恭敬的叫了一声。
“哈哈哈,好好,走吧,别错过了吉时,天人,你运气可真好,将我们山寨里最美的两朵花给娶走了!”郎叔哈哈的笑着,边走边说。
说到这里,商于光也是一脸的无奈,这香儿以救他一命为要胁,硬逼着他娶她们两个。这小姐和丫环也不简单,直接来了个快刀斩乱麻!也好在商于光并未娶妻,被逼无奈之下,只好答应。
1931年3月3日,大汉民众国福园省江山山区映山红山区主峰映山红,山峰之巅有座映山寨,这里正在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山寨老小共有一万余人,全体参加了婚礼,这里早已是锣鼓喧天,还有枪炮声,人们正在载歌载舞。天空之中偶尔飞过一两架侦探机,它们成了最好的点缀。
“报告,这里除了山高林密,什么也没有发现,也没有路。”
“向另一边,江山市方向侦查。”
“是。”
侦查机离山顶大约500米的高度,低飞了两圈后,改道向北飞去。这里群山环绕,一山接一山,没有可用的目标资讯,这一片区域,他飞了不知多少次了,有时候他直接低飞进了山谷,也没有发现有用的资讯,现在的他也不愿意飞的太低,以免浪费时间和油料。东夷国极缺油料,自然是能省则省。小型的螺旋桨飞机,螺旋桨位于机头,商于光甚至还能看见飞机里的人,机身两边各有一个红色的圆圈。
商于光一直还没有回过神来,还没有搞清楚,这里究竟是不是地球?如果是地球,为何国名都不一样,地图也有些不一样,还有这时间为何是1931年。他记得,最后一次记忆是在实验室里,他还是一个实验品,一个自愿的实验品,一个巨大的炸雷,将整个实验室突然炸没了,他也什么都不知道了。再然后他到了这里,他们说他从天上下来的,全都将他当成了神仙。
之前的他,18岁参军入伍,他并不是最出色的,甚至于还有点偏后,但全军之中就他的药性最好,然后直接被选中,带到了离福建一百多公里的秘密的密林中,这里极为隐蔽,很少有人到这里来。他的实验代号是‘光复一号’。根据实验要求,将他打造成复制版的‘美队’!同时秉着人性高于一切的观念,并没有对他强行注入高剂量的药剂,而是少量的缓慢注入药剂,然后再在强大电力的催化下,不断的缓慢的强化的人的身体,最终达到想要的理想效果。十年过去了,实验效果也还可以,基本上肉身可以达到刀枪不入的境界,硬气功基本上可以做到这一点,还可以抵抗一般的手枪子弹,这不是硬气功所能抵挡的了的;每小时的奔跑速度可以达到30到35公里,而且可以连续奔跑10个小时;可以清楚的看清1公里外的人物;可以背起十倍于自己体重的东西;通过测骨发现,他似乎只增长了一岁等等。博士李家华认为实验已经初步达到目标,准备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实验。军方对这个实验不是很满意,但也同意进行下一个阶段的试验,希望加大力度,尽早实现‘美队’这一目标。就在这时一道炸雷,将整个实验室炸没了,还在实验中的他突然间消失了。
为了证实自己是不是还在地球上,他在伤好后,跑了许多地方,沿途都被他一一的记了下来。自然也清楚了一些事情,好像这里不是地球,是一个与地球相似的星球。他现在所处的国家是大汉民众国,总统是孙向汉。大汉民众国虽在名义上是统一的国家,但内部有许多的割据势力,大大小小加起来足有三十几个。孙向汉的实力最强,号称百万大军,在1930年时,他发动了大规模的内战,消灭了好几个实力较强的军阀,于是其他的军阀纷纷投诚,向孙向汉效忠,从而达到了名义上的大统一,掌管13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是他实际控制的范围是‘江南’一带,三四百万平方公里的富饶地区。东边是东夷国,是个海上强国,陆军也不弱,相对于大汉民众国来说是个小国,对大汉民众国一直都是虎视眈眈;北边和西北边是北蛮国,也算是陆上强国,对大汉民众国也是虎视眈眈;西边是许多小国,基本上由西方强国控制;南边也是好几个小国,也由西方强国控制。现在的强国大多都在西半球,与地球很相似。孙向汉能够统一大汉民众国,跟西方强国不无关系。而且这个时候也进入了史无前例的全球性经济危机。m.xiumb.com
他所在的这一片山区有几十上百公里的直径,许多地方都开满了映山红,一大片一大片的,这里的山最矮的海拔都有上千米,高的有三四千米,他所在的主峰有一千六七百米,太高的山太冷,离映山寨不远的好几座山峰都可以看到雪,它们完全联在一起。山寨后面不远处是一个五六公里的山坳,下陷有五六百米之多,下面更加宽大,大约有十五六公里的宽度,整个山坳大致呈圆锥形,山坳之中有好些山洞,地上长满许多花草树林,环境相当不错,还有一条不算太大的地下河,足够几万人的水量,水流比较急。山坳唯一的出路就是山寨的那一个吊篮。而进出山寨也只有一条崎岖的山路。整个山寨在群山之中,极难发现,就算被发现,也是易守难攻。进来不容易,可出去也难。死对头军阀公孙吴,曾经率好几千部队想要消灭山寨,结果绕了好几个月,最终又绕回去了,连个影子也没有发现。现任寨主李玉娘继承祖业。父亲李自荣曾经是公孙吴的部下,因不满公孙吴的行为,举家逃出了福山市,沿途收容不少难民,来到了映山红山区,建立了这座山寨。到今日,已建寨三十个年头。李自荣夫妻二人经常与公孙吴的部队打个照面,一次为救几百个难民,双双战死。而地球上的琉球岛,在这里称为东岛,就在海的对面几百公里的地方,现在属于东夷国。
这小半个月来,他发现的自己的速度快了好几倍,已经达到每小时一百公里左右的速度,还能持续跑足30个小时;能够轻松跳跃百米的高度,能够轻松跨越千米的宽度;能够潜入300米深的海中;能够闭气达到1个小时;还能抵挡10毫米口径以下的各种步枪子弹的攻击等等;力量也提升了十倍,达到自身体重的一倍。整个实力提升了十倍左右,基本上达到了‘美队’的要求。
今天,他就这样在这个似是而非的‘地球’里,稀里糊涂的走上了礼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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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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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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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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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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