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琛拦住一辆出租车后,便把何敏送上来车,估计这会也已经回家了。
在离别之时,两人突然有许多的话要说,两三百米的路程硬是走了一个小时。
送何敏上车时,李琛竟在她的眼光中看到一丝失落。
也不知是阳光太猛了,让人看不清楚情况,还是真的有所情况,让本就炽热的温度,竟感到一丝清凉。
家中。
李琛坐在木椅上擦拭着钢刀,一边也是在等待。
骆天虹从早上出去,已经有快三四个小时了,也不知道遇到了什么难事。
但以骆天虹的身手,李琛也似乎不用担心。
虽然他才刚成年,还没有像三十岁那样有以一敌百的能力。
但就算是面对几十人的围殴,也是有能力逃出来的。
嘎吱——!
屋门突然被推开。
正当李琛以为是骆天虹回来时,门外走进一位妙龄女子。
她大约十六七岁左右,手里提着保温桶,正在缓慢走进屋内……
妙龄少女一米六七的身高,模样绝美清纯,精致的五官,秋水美眸,肤若凝脂,飘逸明亮的长发随意的披在肩上。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一个人的穿着可以代表着人的审美与颜值。
但穿在她身上的衣物并不高贵,只是简单的白色体恤和深蓝牛仔裤,却让人眼前一亮,有着无限动人之感,有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她叫阮梅,当然...李琛时常都是叫她做小犹太!
是李琛的邻居,当年他的老爹和老爷子在街头惨死。
叶知秋连棺材都没有钱买,当时也没有人愿意帮助。
因为每天在江湖上都有人被砍死,对此也见怪不怪。
但对于叶知秋不一样,一个是她的老公,一个是她的父亲。
如果就这么随便拿破布卷掉就丢去山里,心里无论如何都过不去。
也是在这个时候,小犹太的外婆借了一些钱给叶知秋,这才有钱埋葬两人。
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两个家庭都是前后邻居。
在那之后,双方都开始互帮互助起来。
起初李琛也非常吃惊,他也实在没有想到,小犹太居然会是自己的邻居。
阮梅是港影《大时代》中的人物,时常对人大方。
但一讲钱,却精打细算的,就算给一块钱都心疼半天。
而李琛穿越到这里时,她也是如此。
所以便被叫作‘小犹太’以此称呼。
小犹太一边把保温桶放在桌面打开,一边问道:“琛哥,你今天去哪里了?怎么不见到你的人呢?”
小犹太的声音与何敏清脆悦耳的声音不同,她是比较温柔贤惠的那种。
不管是性格还是人品,还是比较适合娶做老婆。
也难怪前世的网友说,自己的家有三代金蟾,我喜欢她,我爸也喜欢她,我爷爷还是特么的喜欢她。
被当面问起,李琛总有点偷吃被抓住的感觉。
他摸了摸鼻子:“今天学校的女老师来找我说一些成绩的事情,要我好好读书,不要经常当古惑仔、打架之类。”
李琛说的也是实话,对小犹太也没有选择隐瞒欺骗。
因为她对周围的飞仔很熟悉,飞仔们也对她熟悉。
经常都叫她作“大嫂”,如果她想知道些什么,随便找人问便知道了。
“怪不得。”小犹太嘟嚷道:“我听蛮牛说你跟一个女生出去,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原来是学校里的。”
或许她也没有察觉到,自己在说话的过程中,语速从慢都快速轻松起来。
李琛眼皮一跳,蛮牛?那小子不是说今天没空要帮自己的老妈耕田么。
怎么会跟小犹太通风报信?
辛好自己没有说谎,不然这个坑太大,只会越陷越深啊!
小犹太一边倒着碗里的鸡汤,一边继续说道:“那你怎么回答的?”
“还能怎么回答?”李琛摸出一根香烟点燃:“说能不打架便不打架呗,毕竟我也是个好人。”
随即,他跳过这个话题说道:“今天又去卖菜了?”
没有说话,小犹太点了点头。
一想起‘卖菜’,李琛就感觉好像又心酸。
在还没有穿越过来半年以前,小犹太卖菜总是灰头土脸的,浑身邋遢的模样。
最重要的不是别人弄的,而是她自己搞得,为的就是不让其他小混混骚扰自己。
说来也是,小犹太每次卖菜,许多的小混混都会时不时的去骚扰一下。
为了卖菜挣钱,她也只能把自己弄脏弄丑,避免这些事情再次发生。
但直到李琛降临到这个世界后。
这种情况便消失不见了。
听到回答,小犹太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样最好,能不打架就不打架,隔壁街的小鸡,昨天晚上就是跟别人打架,结果人都被砍成两半,他又没有家人,现在尸体还在街边,天气这么热,都快发臭了。”
李琛知道小犹太对自己好,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说在自己的范围之内就好。
也许她也知道,在这个江湖上,如果没有后手支撑,许多人都会合着欺负你。
也许也是有这样的经历,才能感同身受。
李琛没有回话,而是转移话题道:“小犹太,你这是煲了什么汤啊,怪香的,一定很好喝吧?”
“刚好我也饿了!”
说着,眼光四射,一副很想知道,很想喝的模样。
“饿你个大头鬼惹,我喂给球场门口的大黑也不给你。”小犹太一副傲娇的模样。
话是虽然这样说,但把鸡汤倒到碗里后,便递给坐在桌边的李琛。
“我炖的是鸡汤,炖了好几个小时,你一定要喝光,一滴也不能浪费,明白没有?”说罢,还举起粉嫩拳头,一副不行就锤你的模样,奶凶奶凶的,可爱极了。
鸡汤递到李琛面前,那种浓郁的香味瞬间就扑鼻而来,还没喝到嘴边,弥漫而开的食欲便宽敞打开。
让李琛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放心,我一定喝光,并且连渣都给它吞了!”李琛大力拍着胸脯保证道。
“哼。”小犹太嘴角嘟起:“琛哥,以后尽量就不要去打架了,免得我与婆婆和叶姨担心,明白吗?”
她画风一转,又说会刚才的事。
看着小犹太一脸担心、楚楚可怜的模样,李琛立马正经起来,郑重的说道:“必须的,我可是一个好人!”
“好,琛哥最乖了。”小犹太喜笑颜开,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变成了弯弯的月牙。
半个小时后,李琛酒足饭饱,吃的肚子都快撑开了。
在前世没有得到的关切,即使有钱也没有,没有想到在这穷困的贫民窟遇到了。
小犹太熟练的在桌面上收拾垃圾,又将保温桶收好,最后又叮嘱一遍,让他照顾好自己,这才缓缓离开。
刚刚吃饱,李琛就想来根饭后烟。
正所谓饭后一根烟,快乐赛神仙。琇書網
可还没来得及点上,门外又响起脚步,并且还全身是血!
来人正是骆天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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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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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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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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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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