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规模太过庞大,房委会为了方便管理,在1980年将慈云山邨一拆为五,就变成了眼下的慈乐邨、慈安邨、慈爱邨、慈正邨、慈民邨。
五个屋邨均以天桥相连,共享全邨中心球场,约定的地方就在那里。
刀仔虹,跟他们一样,也是在屋邨长大的飞仔,八岁时离开,一个多月前才回来,十年不见,也不知跟谁学了一身犀利剑术,杀伐果决。
而这个刀仔虹不是旁人,正是骆天虹,来自《夺帅》,擅使一柄八面汉剑,以一敌百,打法凶狠彪悍。
战斗力之强自是不用多说了,这种猛将自然是要收入麾下。
但是嘛...收这种小弟就是容易死老大,电影也是这样。
但系统给了一个百分百的效忠度,虽然有一万港币奖励,但是猛将却不可多有。
五分钟后,李琛带着蛮牛走到了球场。
此时虽然是十点多了,但中心球场内的左右台阶内依然坐着几百人。
还有几十号人正在聚在一起‘倾数’或者‘收数’。
绝大部分人都已辍学不读,在这球场搞三搞四的飞仔,还有一部分没有辍学,但却早已跟着其他人瞎混。
看到叼着烟的李琛和旁边的大块头蛮牛一起走来,坐在台阶上的一群飞仔都点头示意,打招呼。
“琛哥!”
“靓仔琛!”
“琛哥又来撑场子啊?”
“琛哥一来,又有人遭殃咯!”
……
很多人都开始不断的打招呼,希望引起一些注意力,但很多都选择无视。
别它,就是因为这一个多月以来,李琛被刀仔虹压的太重!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本质。
骆天虹的突然插旗,打法不要命,凶悍异常,偏偏李琛又没有出去应对,自然是容易被人轻视。
球场的西边角旮沓,那里有一条破旧胡同,骆天虹的本人和他一群小弟都在那里。
“琛哥,走快点吧,刀仔虹说了,半个小时不见人,迟一分钟斩断吉米仔的一根手指头。”在旁边的蛮牛有些着急的说道。
吉米仔虽然怕死又不想当古惑仔,但人际关系却弄的非常好,与蛮牛的关系自然不差。
为自己的兄弟感到焦急,这也是正常。
李琛点了点头,没有停歇,带着蛮牛走过球场,直接走向破旧胡同处。
占米仔被骆天虹的两个小弟牢牢控制住,以防他逃跑。
但骆天虹也守规矩,时间还没到,没有伤占米仔一根毛发。
突然,在阴暗胡同的吉米仔看到李琛走了过来,连忙大喊道:“大佬,我没有过界啊,就在我们的地盘卖东西,但是这群扑街二话不说就把我摊子掀了……”
李琛摆了摆手:“不要解释,不是你的错,事情我都知道了。”
说罢,不等其他人回应,李琛便大马金刀的坐在旁边的花岗岩台阶,顺手摸出一根香烟点燃。
而蛮牛则拿着三尺钢刀站在旁边,警惕的看着眼前。
锵锵锵——!
而在胡同的两旁,陆陆续续的走来几十号飞仔,围在一起形成一个包围圈。
飞仔们清一色拿着玻璃瓶,正在不断的敲着两处的钢管。
“靓仔琛,你好吊啊!”骆天虹不屑一笑:“就你们这群小杂毛,我一个人都可以打几十个,就这么点人过来,你是看不起我,还是想送死?”
胡同内骆天虹用着最平淡的语气,说着最狂妄的话,不说他自己有没有这个实力,
在骆天虹身旁的十几号小弟见这阵仗,连惊慌都没有,也足够说明了这老大的实力。
缓缓吐出一团云雾,李琛轻声说道:“别废话,想干嘛,如果想打,我奉陪到底!”
话音刚落!
砰砰砰——!
围在胡同的几十号飞仔齐齐敲碎玻璃瓶,手中只剩下锋利的碎刃!琇書網
都是十几岁的年纪,初生牛犊不怕虎,就算叫他们捅某个社团的龙头,脑子一热就敢拔刀而上。
况且,对于这群飞仔来说,这些不过是小场面。
骆天虹压根没有把这些飞仔往心里面去,连看都不带看一眼,只是对着坐在台阶上的李琛,桀骜说道:
“很简单,忠信义的龙头,连浩龙的大名,相信你早已听过了吧?”说着,他眼中还有一丝敬佩!
李琛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骆天虹眼中闪过一抹火光:“我想跟他,准确点来说,他比我能打,我要做他小弟!”
“并且连浩龙跟我说过,只要我把云华街拿下,我就可以加入他们那个社团!”
听到这丧心病狂的话语,坐在台阶上的李琛差点被摔死。
啥玩意?
你想加入忠信义就是因为龙头能打?
李琛的眼眸看向骆天虹时,就像在看傻子一样,拿下一条街,连好处都没有。
单单就是为了做别人的小弟?
这年头居然还有这样的人?
不过仔细琢磨,李琛便想明白了。
这年头的社团龙头的影响力,丝毫不亚于什么打篮球的菜坤、吃牢饭的吴签等流量巨星。
而连浩龙在十几年前便出了名的能打,一个人便敢追着一百多号人打,骆天虹这么痴迷,也是正常。
再次摸出一根香烟点燃,李琛缓慢站起身,一脸桀骜:“既然如此,废话就不多说了,你是想单挑,还是想群殴?”
“单挑的话你一个人打我们几十号人,群殴的话我们几十号人打你一个!”
骆天虹的那群飞仔听到这一席话,还在仔细的琢磨着,到底选哪个比较好时,老大发话了。
“切!”骆天虹嗤笑一声:“你当我是傻子啊?两个选择都不是一样么?有本事就单挑!”
虽然骆天虹有能力对抗这么一群人,但这群小弟可不行,虽然他是武痴,但可不是傻子。
如果他敢让自己的小弟送死,以后绝对不会有人再跟他。
“好啊!”李琛挥了挥手示意飞仔们散开:“单挑也可以,把吉米仔先放了,这里是我的地盘,我还不至于说话不算数。”
李琛前面的铺垫,等的就是他这句话,毕竟是自己的小弟,而且这里还是自己的地盘。
如果出了其他一些意外,多少会影响自己在这里的地位。
思考片刻,骆天虹也挥了挥手,示意自己的小弟把吉米仔放回去。
看到吉米仔一路担惊受怕的走过来,李琛也转头拿起蛮牛手上的钢刀。
可在刚刚握住钢刀,一股凉意突然在背后袭来。
“琛哥小心!!!”蛮牛和一群飞仔齐齐出声道。
速度太快,让周围的一群人都没有反应过来,而李琛显然也没有想到,骆天虹会突然出手。
来不及躲闪,李琛微微侧头用余光观察了一下大概位置,紧接着手臂猛然发力,钢刀从头顶瞬间斩落。
以命搏命!
锵——!
钢刀在胡同里与八面汉剑瞬间的碰撞引起了一阵火花,骆天虹有些愣神,自己慢慢先一步出手的,他不仅能反应过来并且还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反击?
而李琛则趁着他稍微一愣神的时间,把钢刀一侧,顺着剑身直径斩下他的头颅!
骆天虹顿时瞳孔一缩,速度太快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能下意识的用剑柄挡住这一击!
锵——!
骆天虹利用习得多年的剑术挡住这一击,刚想有所反应。
突然之间,一把黑洞洞的冰凉枪口,便抵在他的眉间前!
你不讲武德,我讲!
并且,我还跟你讲物理超度!
李琛拿着手枪对着骆天虹,邪魅一笑:“不好意思,你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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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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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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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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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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